【正见网2026年05月03日】
我是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大法的。二零零四年搬家到现住处,从住進来开始,每天早上炼功时,发现对面楼一家一个房间的灯总是亮着,从凌晨三点左右开始,时长和我炼功基本相同。
从人影动作看,可以断定不是同修在炼功。二十多年来绝少间断。渐渐的对我形成了一种督促炼功的作用。每当想偷懒、不想炼功的时候,想想对面灯光的主人,看看那亮着的灯光,我就想到这句法:“韩信还毕竟是个常人,我们是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比他还要强的多。”(《转法轮》)。于是就睡意、懒散全消,毅然起身炼功。二十几年来,除极特殊情况(如异地出差等)外,我做到了炼功一天不落。每天功炼好了,感到神清气爽,底气十足,“三件事”扎实做好,精進不怠。
是啊,一个常人为了兴趣爱好,或其他原因,都能够如此付出,还有人为了所谓的信仰、假真理宁死不屈,付出生命而在所不惜,要知道他们中的一些人受无神论、進化论欺骗,认知的死亡可是真正的死亡啊。一个常人连这样的生死都能放下,而一个法轮大法修炼人还有什么苦不能吃?还有什么东西不能放下呢?修炼人能不如一个常人吗?对炼功这个修炼的基本要求、起码的要求怎么还能不严肃对待而懈怠、懒惰呢?
当然,我们的精進的动力根本上是来源于我们对师父和大法的坚信,然而我们炼功人所遇之事也不是偶然的,这束灯光确实对我起到了天天提醒和时时催促的作用,且由点及面,激发着我的精進劲头。
主人无意,灯光有价。这是我们该有的正信正悟,其实也是信师信法的一个体现和成果。“万古事,为法来”(《洪吟二》<戏一台>),也许这更是师尊佛恩浩荡、佛法无边一层含义的展现吧——利用常人的表现来提醒我要精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