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真善忍为标准 不以利益得失评判好坏

明见


【正见网2023年03月21日】

长时间来,我们讲真相说明大法好的举例,还有网上同修交流文章,心得体会,真相故事等,大多都是以自己或者家人修炼大法后病好了或者恶习变好了或者其它方面受益了等等来说明大法好、法轮功好,而感恩师尊感谢大法。

个人认为,以此浅显的容易被接受的实例证明大法好没有错,但应注意以利害得失与否作为判断好坏的标准却是不正的,作为大法弟子如果认识还停留于因为受益才说好,却是有漏有不足的。仅仅宣说“受益了、得到好处了就说是好”的观念,也许人会为此而来,可大法并非是为了人得好处才传的,一旦人没有因此满足其欲求,会不会起反作用呢?

历史上岳飞精忠报国,用生命诠释一个忠字,三国刘关张结义,践行一个义字,从而千古流传美名,他们没有因为在险境或者利益诱惑面前而丧志变节 ,也没有以自身利害得失来衡量是否值得去拼打,而是以忠、义作为明志立身的做人准则和信条。

末法末劫时期,道德败坏了,世人往往把衡量好坏的标准也降低到谁对我好就说他好、谁对我不好就是坏,谁给我好处利益就是好,否则就是不好的地步,把判断好坏的基准变异到了以利害得失来衡量,然而这却是正法须要归正的人类变异了的观念。

应该明确: 师父在《转法轮》第一讲讲明:“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个人或者家庭的利害得失与否,不是真正衡量好坏的标准,同时,承认“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也是正法时期生命得救和進入新宇宙的标准和要求。

大法传出,“截窒世下流”[1],正一切不正的,提升人类道德;大法弟子修炼、助师正法,也应当引导世人以“真善忍”作为衡量好坏的标准,回归正的理念,而不是有意无意加强和助长人利益至上的变异观念。

个人修炼认识,不足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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