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否定绑架迫害的

辽宁大法弟子 香莲


【正见网2022年12月06日】

自己这些年经历了太多太多了,通过学法,明白了怎样才能否定迫害。

特别是师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讲:“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它们就不敢干,就都能解决。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说而是行为上要做到,师父一定为你做主。而且师父周围也有很多护法,有很多佛、道、神,还有更大的生命,他们都会参与,因为不被承认而强加的迫害是犯法的,宇宙的旧理也是不允许的,无理的迫害是绝对不行的,那样旧势力也不敢干。就是大家尽量的走正。”

这段法对我的指导太大了,受益太多太多了。特别有两次对我比较大的绑架迫害,按法做到后我都是第二天回家。有同修说这么大事能回来,不可思议!

怎么做到的呢,首先没什么怕心,也没有或基本没有负面思维,一般警察都把自己当做执法者,把我们当做犯法者,一开始就会审问你姓名、住址、电话及配偶的信息等,这时我就会马上反问警察:你是以什么理由审的我,他会说是刑法三百条。这时我会立刻再反问他:刑法三百条就只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是不是X教,另一个问题就是哪条法律、法规被我们破坏实施不了了?请你给我拿出法律条文来,这时多数警察马上就无语了。

我发现大多数警察根本不懂法律!这时我们立刻转换角色,成为主角就开始审问他们了,告诉他们宪法3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你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才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者!

这时我们就开始讲基本真相了,国务院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颁布了公通字[2000]39号文件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文革的前车之鉴……等等,如意发挥,同时也告诉他们,我们所有的私人物品,与刑法三百条没有任何关联性!所以我不会回答你与本案无关的任何问题。

做到这一步时也就没有笔录了,会感到师父已经开始解体警察背后的邪恶因素了,我们千万不要怕警察,因为这不是人对人的迫害,是另外空间邪恶干的。

只要我们在巨难面前,真正做到不配合邪恶,邪恶立马解体,千万不要因怕心,法理不清,放不下人的东西被警察诱骗,如果一问一答基本就把自己送进黑窝或写了“三书”,后悔来不及呀!

有不在法上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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