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迁都与水患

林兰 编辑


【正见网2004年03月10日】

东汉张衡在他写的《西京赋》中说:“殷人屡迁,前八后五。”这是概括了商代在汤建立商王朝前商族有八次迁徒.汤建商王朝以后又有五次迁都。五次迁都的情况是:仲丁将王都由毫迁到嚣,河?甲继位后由嚣迁到相,祖乙为王后又迁到庇(也作“邢”、“耿”),最后由盘庚迁到殷。

关于商朝频繁迁都的原因,人们历来争论不休,有多种观点。从自然环境角度而言,商朝的五次迁都均为水患所致。

《尚书序》记载:“祖乙圮于耿。”西汉孔安国传云:“河水所毁曰圮。”《通鉴前编》载:“河?甲立.是时嚣有河决之患,遂自嚣迁于相。”“祖乙既立,是时相都又有河决之患,乃自相而徒都于耿。” 至于盎庚迁都于船的原因,从《尚书・盘庚篇》中即可看出:“今我民用荡析离居,罔有定极,尔谓朕曷震动万民以迁?”孔字国传云:“水泉沉溺,故荡析离居,无安全之极,徒以为之极。”由此可见,商朝迁都,是为了避开水灾。

再从古代嚣、相、耿(庇)等地的地理位置来看,也有发生水灾的可能。据王静安先生考证,“嚣”即今山东蒙泽县,“相”即今河南省黄县境内,“耿(庇)”即今日河北邢台(见《王忠憨公遗书》和《观堂集林》。这些地方均在黄河下游,遭受水灾的可能性极大。

安居方能乐业。王都常遭水灾袭击,自然要频繁地迁徒。当然,商朝五次迁都或许还有其它原因,但水灾是其中原因之一.而且是重要原因之一,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

(选自《三千年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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