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6年06月21日】
每天都有被邪恶迫害的消息,有的同修不重视法律的学习,认为法律不是大法,学法律是浪费学法时间,得不偿失。其实不然,邪恶在滥用法律迫害大法弟子,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应对邪恶的迫害,指出邪恶的违法,使邪恶迫害不了,这不是最好的吗?
现在有同修已经闯出了一条运用法律使邪恶的迫害企图化为乌有的道路,我们为什么不重视起来呢?但在邪恶的讯问时,为了不落入陷阱,圈套,绝不能一问一答,绝不能对邪恶显示自己做了什么。就是回答“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或者讲真相,最后签上名字。
师父说:“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 (《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这是最好的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这样就会使邪恶的迫害终止。下面根据《公义论坛》上的内容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跟邪恶要迫害的法律:
大法弟子:你这次询问提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邪恶:组织、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法规实施
大法弟子:
一、跟邪恶要打压的法律:
第一,请你出示国家定性法轮功是×教的法律依据文本。
第二,请你出示国家持有发放法轮功书籍及出版物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文本。
第三,国家执行打压任务的红头文件。
(对方当然是出示不了的)
所以以下所有问的问题全部回答: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本次询问没有法律依据,本次讯问违法!签名同样。只要笔录全部是这样,下一步迫害无法进行,这个非常关键。讲2011年新闻出版署50号文件,其中99条,100条取消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也就是现在法轮功所有出版物都是合法的。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颁布了公通字39号文件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文革的前车之鉴等等,如意发挥。同时,我也告诉他们,我们所有的私人物品,与刑法三百条没有任何关联性,所以我不会回答你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二、在无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如果邪恶厚颜无耻的继续讯问,就让邪恶写上:讯问违法,违背《立法法》5条,《宪法。第五条:一切法规、行政法规、地方行政法律必须与《宪法》一致,否则违法无效,违背《宪法》35条,公民有出版、结社、游行的权利,36条,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利,《刑法》243条,赃陷栽害,目地使人受到刑事迫害,《245》非法侵入民宅,非法搜查,151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因为你有权让它们写什么,他不写就是违法,在最后签名时注明邪恶不给写对你有利的东西。
一般情况下就是回答“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因为邪恶的开头都是“利用会道门,X教迫害法律实施”(共产党是真正的大邪教),这是个无法无天的荒谬命题,因此,我们就可以堂堂正正的回答“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
三、让邪恶写上对你的刑讯逼供的过程,如打人、摔倒、碰伤、坐铁椅子、带手铐的紧等,无证搜查,搜查的大法东西没有列清单,没有签字,一定让邪恶写进笔录里(这样会使邪恶不敢往检察院构陷你,因为邪恶也怕检察院因为刑讯逼供,无证搜查找它的事,处分他,因为派出所是半年或一年要对他们的工作有个评估,总结,根据情况会给予处分、降级、批评等),不写,最后签名时一定要注明:邪恶不想给写对自己有利的证词。
四、讲真相,如自己有什么病好了,怎样做好人的,怎样忍受不公待遇不动心的,怎样帮人,怎样孝敬父母、公婆,讲文化大革命后公安局长刘传新的自杀下场,798个警察,17个军官干部被拉到云南偏僻地方被枪毙,只给家人一个“因公殉职”的通知,讲中国历史上“三武一宗”灭佛遭报的事。
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灭佛后六年(452年)被宦官宗爱弑杀,年45岁,其大臣崔浩力挺灭佛,也被诛杀遭报 。
北周武帝宇文邕:灭佛后四年(578年)病逝征突厥途中,年36岁,其子荒淫继位,次年北周即被杨坚篡建隋朝。
唐武宗李炎:灭佛次年(846年)因服丹药中毒暴亡,其实是灭佛遭报,年33岁。
后周世宗柴荣亲自拿斧子砍佛像:灭佛后四年(959年)北伐途中病逝(痈疽)遭报,年39岁,赵匡胤次年陈桥兵变夺取后周政权,建立宋朝。
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大审判”的事例,12战犯被判处绞刑,七人被判处徒刑,秘密警察(盖世太保)背判为犯罪组织。江泽民利用共产党、利用6•10 这个犯罪组织迫害法轮佛法,也注定没有好下场,江泽民及其追随的大量遭报的党政军公检法的人都下了无间地狱,每秒都在遭受无间地狱之刑的巨大痛苦,还根据自己所知道的发挥。这样会震慑邪恶,使他们不敢迫害大法弟子,这也是为了救他们。
五、签名。很重要,最后在上述基础上,一定签名,记住仔细看笔录,对你有利的东西必须让邪恶写进笔录里,没写的让邪恶补上,不写就注明不给写。这样邪恶就没办法继续迫害。除了在笔录里让邪恶写上违法以外,在签名处也必须写上此讯问违法,违背《宪法》第5条,35条,36条。《立法法》第5条,《刑法》第243条,245条,251条。在此基础上,邪恶就不敢往检察院构陷你,即使构陷到检察院也没事,邪恶的迫害就会终止。
邪恶在滥用法律非法迫害大法弟子,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维权!法律也是为法而产生的,希望每个同修都重视起来,一旦被邪恶抓捕就知道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一定在讯问这个点上,斩断邪恶的迫害琏,使邪恶的迫害不能得逞,这是在大法上。“一个完全在法上的人谁也动不了”(《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千万记住可别邪恶问什么就回答什么,那样就落入了邪恶继续迫害的圈套、陷阱,这是最不好的听了“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没有正念,没有按师父的要求去做,师父和护法神就没法保护。
个人理解,请慈悲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