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同修对病业假象的不同态度 看修炼的严肃性

美国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7年12月10日】

慈悲伟大的师尊好!   
各位同修大家好:                                                   

慈悲的师尊曾在十多年前讲:“不希望丢掉任何一个人,也不想失去、再过早的叫他们走。”[1]我悟道,这是师尊对大法弟子的莫大关怀,同时也是严肃告诫!

本地一位女同修自从来到海外后,常年只身在外地推广神韵已有八个年头了,足迹跑遍了几十个城市,期间每年只有很少时间回家休整一下。今年早些时候,在南美某国推神韵时,身体出现严重病业状态,疼痛难受,苦不堪言,几乎到了自身承受的极限。差点儿去了医院。丈夫和儿子同修闻讯后,火速搭乘航班将其接回。回家后,肚子疼得连沙发都坐不成,一把鼻涕一把泪,躺在卧室地板上打滚。这种情况,从表面假象来看,大有企图取命之势。本地部分同修获悉赶到后,首先集体发正念,彻底解体干扰该同修正法修炼的旧势力和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发完正念后,同修能坐起来了。随即同修们進行简短交流。

大家一致认为,这不是只针对当事同修她一个人,而是针对大家来的,是对现场每一位同修的考验。接下来,立即在其家里建立了学法小组,众同修与其一起高密度学法、发正念,并在法上进行交流。师尊讲: “真正修炼,就得向心去修,向内去修,向内去找,没有向外去找的。”[2]在其儿子同修的巧妙提醒下,当事同修找到了隐藏在其心灵深处的根本执著:年轻时找人算过卦,结论是“五月十八日出生,五十八岁寿命”后,其恍然大悟,果然在生日这一天闹得最凶,险些被旧势力“拖走”。该同修还找到了自身存在的显示心、对儿子和丈夫较重的情等执著心。现场同修谨遵师尊教导,以该同修正念对待出现的病业假象为契机,个个都向内找:为大法项目付出较多的同修,找到了自己的隐藏很深的私心和显示心;有的同修找到了自己不易觉察的争斗心和妒忌心;还有的同修找到了平时怕吃苦的心和色欲之心;也有的同修发现了自己在长期外协项目中渐渐产生的同修情和瞧不起别人的执著心等等。接下来,众同修一起发正念。将这些不好东西全面解体。该同修身体很快恢复正常。不几日,又踏上了推广神韵的征途。

这位同修正念对待病业假象走出魔難的过程,从根本上证实了大法的超常。 正如师尊讲的: “特别在佛教中,你要向外去求,他就说你走魔道。而真正修炼要修炼那颗心,你只有提高心性的时候,你的心才能够达到清净、无为;你只有提高心性的时候,才能同化我们宇宙的特性,去掉人的各种欲望、执著心、不好的东西,你才能够把自身不好的东西倒出去,你才能够浮上来。不受宇宙特性的制约,你的德这种物质才能转化成功,那不是相辅相成的吗?就是这么个道理!”[2]  

然而,也有不同的情况。本地一位笑容满面、沉默寡言,令人尊敬的同修,在不久前某日晚出现异常,虽经同修妻子和闻讯赶来的其他同修再三呼唤,终未奏效,毅然撒手人寰,不辞而别。令陪伴自己半个世纪的妻子同修一时间悲痛不已。但该妻子同修终归是修炼人,很快平静下来。

说来话长,这对夫妻同修是在约两年前搬来的。来到本地后,夫妻俩同修一头就扎進了这里如火如荼推广神韵的活动中。跑商家贴神韵广告、跑大楼送神韵小册子、“甘露遍撒大地民舍宫宅”[3]挂门把手送神韵福音、跑剧院发神韵传单。参加集体炼功、集体学法、发正念、超市讲真相、打越洋电话讲真相、发电子邮件讲真相、反迫害搞征签讲真相、当地景点讲真相等诸多项目一个未落下。这对夫妻和其他同修,经常同乘一部车,同跑一条街。既参加发剧院,也发律师事务所。与当地同修朝夕相处,甚是协调、默契与配合。同这里的同修浑然成为一体。那位女士同修也曾深有感触地说:“做为修炼人,我们在这里生活的很充实。”

三件事一点没落下,但男同修的身体状况却不理想,时常出现状态。小组学法地点设在该同修家一年多。周一至周五每日在其家里学法,情况一直还好。终于有一天晚间出现状况,但男同修终于没有正念对待,无奈下还是求了医,问了药。此间,在当地大组交流时,同修曾向协调人建议,全体与会同修一起发正念加持病业中的同修。据该妻子同修说,半年前该同修就毅然将药扔了。下半年除了参加大组学法外,较少出门,将其“保护”起来了。但是,毕竟是用常人的办法,终究未能“保护”的住。

事情已经过去。这里决没有埋怨同修的意思。主要是借此提醒同修,从任何角度讲,正法时期大法弟子都应当精進不怠,避免有漏,被钻空子。牢记师尊教导:“正法期间弟子必须在正法结束后才能离去”。[4]大家不管遇到任何问题,都要时刻保持正念,警钟长鸣。一定在法上修,勇猛精進,千万懈怠不得!

以上交流,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谢谢师尊,谢谢同修。

注:[1]李洪志师尊著作:《各地讲法十》〈曼哈顿讲法 〉
       [2]李洪志师尊著作:《转法轮》
       [3]李洪志师尊著作:《洪吟四》〈大海是我的胸怀〉
       [4]李洪志师尊著作:《精進要旨二》〈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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