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献花”与“合法失踪”

清泉


【正见网2010年01月17日】

从网络上窜红的网络用语可以看出中国网民的智慧。那充满智慧的网络用语一经窜红网络,几乎注定都能成为现实中国的真实写照。这可不是一句简单的辛辣讽刺或卖弄,网民在借此表露心声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及自己的同胞开创着自由的空间。

谷歌针对中国政府的刁难和网络攻击,做好了退出中国的准备。消息一经传出,引来诸多网民关注。对于谷歌中国区业务可能面临关闭,不少得知消息的网友自发来到谷歌在北京清华园的中国办事处,献上鲜花表达留念与惋惜之情。可是不久就遭到科技园内保安的驱逐,称网民献花的行为“未经批准”,是“非法献花”。

网友们不是慨叹中国保安的法律意识有多强,而是看到了保安背后的身影,所以,只半天功夫,“非法献花”一词便窜红整个网络,成为各大论坛贴吧的热点。有网友对此评论称,清华科技园保安口中的“非法献花”,让中国互联网从此又创造了一个继往开来的新词,将“非法”和“献花”两个字组合在一 起,可见我们生活在一个价值观被怎样扭曲的时代。

网友的评论一语中的。那么,“合法献花”表现的就不是价值观被扭曲的社会现实吗?当然,献给谷歌的花是不能被称为合法的,那我们经常在电视和生活中见到的由中共组织的让靓女或小学生向中共官员或中共的英雄劳模献花是不是真的“合法”呢?那是无须说明的,君不见中共媒体是如何把这些人同中共的伟光正联系在一起的吗?其实,看一看那些被判刑或仍在高位上的贪官们,哪一个没接受过“合法”的献花呢?

然而,我们分明看到,发自于民众内心的献花大都是被中共视为“非法”的,而那些并非出自于自己的内心,只是来自于中共指令的献花却都被冠冕堂皇的标榜出来。这是不是一个颠倒的社会?

当“合法”被当成“非法”的时候,“非法”也就自然变成了“合法”,是谓“真做假时假亦真”。给大家说一个中共“合法”的事,也是这两天海外网络上的新事,看看中共是怎样把“非法”说成“合法”的。

中国十佳律师、著名维权人士高智晟,被中共当局于2009年2月4日于陕北老家带走。他的哥哥高智义1月14日接受美联社电话采访时说,他最近到北京去找把高智晟带走的警察,警察告诉他,高智晟9月25日“迷了路,走丢了。”

可笑吗?被那么多的警察绑架走的人竟然会“迷了路”?好象高智晟被绑架后还很有行动自由似的。中共当局无缘无故的绑架高智晟本身就是非法的,如今更是将流氓耍到底了,好象一句“走丢了”,就把自己的责任推脱干净了。那么我们要问:高智晟的“走丢”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高智晟的“被走丢”显然是非法的,可是中共会说自己是非法的吗?中共对高智晟的所有迫害哪一样是合法的呢?可是中共绝对不会说自己是非法的,相反,它每次还都会为自己罗织出“合法”的说辞。就包括这个警察对高智晟哥哥的答复,中共能说自己是非法的吗?既然“走丢了”,那就是“合法走丢”。

说起非法、合法的问题,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看法轮大法明慧网上的迫害案例,哪一桩不是非法的呢?可是却都被中共用所谓“合法”的手段遮掩住了。

据明慧网报道,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的刘文在去年9月19日被绑架后,家人至今不知在哪里;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的向文兰、刘成在去年9月22日被绑架后,也是音信全无;武汉市武昌区幼儿园教师魏兴芝去年9月23日被绑架,家人多次询问仍不知下落。按照中国的法律来说,公安抓人是要通知被抓者的家人关押的地点的,可是中共的警察们就是不告诉人家家人。它们把不告诉当成“合法”的,把告诉看成了“非法”。

这几个是被中共非法绑架后,中共让他们“合法”的消失的,还有被非法判刑后,中共让他们“合法”失踪的呢。

大连文都考研培训学校校长助理从日旭,2005年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后,曾作为支援西部建设的志愿者到青海省门源县工作一年,因为工作出色而获得国家颁发的“杰出志愿者”证书。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去年6月,从日旭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判刑三年。法院判决之后已经七个月了,他的家人也没收到任何通知告知从日旭被关押的地点。

网民们自愿的向谷歌表达一下心意被当成是“非法”的;高智晟的哥哥去找弟弟,警察一句“迷了路,走丢了”,就把人给打发了;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后连下落都不告诉人家的家人,这些能是一个合法的政府所为吗?

那您说,中共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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