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罪在不赧者 天必诛之

陆真


【正见网2008年07月09日】

清代乾隆三年的二月间,天雷打死了一个士兵。这个士兵平素没有干过坏事,为什么会被雷打死呢?人们都感到很奇怪。

这时,有一个老兵,对那些不明真相的人们解释道:

那个受到雷击的死者,早已改过行善。但他在二十年前执勤时,曾经干过一件大坏事,因我与他当时同在一个班里当兵,所以知之甚祥。

那时,军队中的将军,到皋亭山下打猎,那人(被雷击死者)在路边支起帐篷,等待、侍奉将军。傍晚,有个年轻的女尼姑从这里经过,那人见前后无人,便把尼姑拉入帐篷,意欲行奸。女尼奋力抵抗,丢下短裤,仓皇逃出帐篷。那人追她约半里多路,见她避入一户农家,这才失望地返回帐篷。

女尼想躲進到一户农家,这户人家中有一少妇,还有一个小儿。丈夫外出。开始时,这家少妇拒绝女尼進屋,女尼说明了原因,少妇才请女尼進屋,并拿出自己一条短裤,借给女尼穿上。

女尼在第二天的黎明时分离去,相约三天后,一定来归还所借穿的短裤。

就在当天的上午,外出的丈夫回到家中,洗澡要换衣服,寻找不到自己的短裤了。站在身边的小儿说:“昨天夜里,妈妈把那条短裤,借给和尚穿去了。”

丈夫气极,对妻子痛加打骂,妻子解释无效,自缢而死。

第三天早晨,突然有人来敲门,丈夫开门,看见那位女尼,拿着一条短裤来还;并有一篮点心相赠。小儿指着女尼,对父亲说:“她就是前天夜里来的和尚!” 小儿分辨不清尼姑与和尚的不同;但是,女尼的形像,他是记得十分清楚的。

丈夫这才明白了真相,万分后悔,拿起棍子就打小儿。小儿竟被打死,他觉得对不起妻子、小儿,便在妻子的灵柩前自缢而亡。一家三口,都不幸死去。

下一年的冬季,那位将军来到该地区打猎,当地老百姓向将军反映了这件事。将军追问过此事,那个行恶的士兵,没出来自首。我虽然知道这件事,但也没有揭发。我曾秘密的跟行恶者谈过,要他改过自新,弃恶从善。他也下决心做好人,以后再没有做坏事。我和他都以为,可以把那件坏事掩盖过去。这样过去了二十年。没有想到:那人的奸邪恶行,导致三人死亡,成为罪在不赦之人,因此,天必诛之!

俗话说:善恶有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立即遭报。中共恶党,冤整、枉杀之人,屡至八千余万,比起那个行恶的士兵,不知严重几千万亿倍,更是罪在不赦,天必诛之!

(资料来源:(清)袁枚《新齐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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