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又有13名中共官员频频遭厄运

重庆法轮功学员


【正见网2023年06月25日】

重庆市简称“渝”,别称“山城”或“江城”,总面积约82402平方公里,市辖区26个,8个县,4个自治县,二零二二年官方人口统计为3213,3万人,今年统计总人囗已减少到3212,4600万人,较去年人口大大减少。其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中共对修炼法轮功的善良人迫害也更为严重,参与的迫害者在江氏及中共魔鬼政权的黑伞支撑和保护下,表现的穷凶极恶、不可一世和狂妄至极。二十多年的血雨腥风,致使无数的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他(她)们至今还在红朝的体制下承受着无名的苦难。这样的血腥、残暴的悲剧每天仍在这块土地上发生着、延续着。

然而,宇宙的历史是周而复始的,生命也都是有因果循环的。 “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同时他也是最公平、绝对的宇宙法则,谁做了违背天理良知的恶事,谁就会遭恶报受惩罚的,任谁也逃不过他的制约。且看以下这些遭报被查的中共官员们今日的下场,正应验了这句古训。

重庆市继薄稀来夫妇、王立军、姚昌序、邓恢林、白炤等贪腐淫官遭报落马之后,仍然有很多继续顶风作案、步其后尘的人。近日偶看中共官网报道,令人惊讶不已。截至今年六月八日,重庆又有21名中共各级大小官员相继落马被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在职被查,有的是退休后两年或五年被查,有的被双开,还有的人的问题已被移送至司法机关,即将面临被检察院起诉,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他们表面上是因为贪腐被查,实际上都是内心仇视和违背天理且对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大法所犯下的罪业遭到的天惩恶报。

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洪,退休五年后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消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洪,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郑洪,男,汉族,生于一九五五年五月,重庆江津人。一九七六年五月参加工作,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加入中共邪党。从政42年,曾任江津县副书记、副县长、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二零一八年已缷任市人大副主任,退休五年后被查。

郑洪在任职期间内江津区发生的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李泽涛、曾繁书、谢照明、郭传书等六人;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郑克模、江宏等二十一人,被非法劳教的至少有邓庭美、唐本兰、温清华等十九人。郑洪对此负有不可推缷的领导责任。

◎二零一八年以前发生在江津区的部分案例:

1、江津区法轮功学员李泽涛被迫害致死

李泽涛,男,二十四岁,重庆江津市石蟆镇人,于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被关进西山坪劳教所第7大队,在劳教所里,狱警命令与他同室的刑事犯人打他,并逼迫他放弃法轮功。从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开始,他被强迫抬人粪至倾倒的地点。他也被剥夺晚上休息的权利。狱警曾把一张报纸折成帽子,放在他的头上,然后把他的胳膊绑在一根木棍上呈一条直线,把两只装满人尿的桶挂在他的两只胳膊上,强迫他举着两只桶达数小时之久,同时他们还用扫把捅他的后背。狱警们踢打他,并用刀子捅入他的肛门。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他被毒打酷刑折磨致死。

2、中学教师曾繁书被洗脑班迫害致死

曾繁书,原江津双福镇响堂中学教师;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7.20后先后6次被绑架迫害。二零零一年腊月十九日,当地邪恶之徒闯入李清清家中,将曾凡书绑架走,由于曾繁书不放弃法轮大法修炼,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二,在江津东门洗脑班被迫害致死。

3、谢照明入狱十五天被永川监狱迫害致死

谢照明,男,五十岁,江津市红星印刷厂下岗工人。因长期利用手机讲真相被恶徒定点跟踪,于二零零三年被非法抓捕,关押在江津看守所。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三日被送往永川监狱。于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

◎江津区法轮功学员被冤判的部分案例

1、江津区法轮功学员刘运伟,男, 年龄未知,二零零八年九月被绑架,后被冤判四年。

2、江津区法轮功学员张万琴,女,年龄未知,二零零七年一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

3、江津区法轮功学员陈显辉,女,五十岁,二零零九年八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半。

4、江津区法轮功学员冯小梅,女,四十四岁, 二零零九年三月被绑架,后被冤判三年。

5、江津区法轮功学员刘荣明,男,六十二岁, 二零零四年二月被绑架,后被冤判三年半。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的部分案例

1、江津区法轮功学员邓庭美,女,六十二岁,二零一零年六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二年。

2、江津区法轮功学员温清华,女,五十五岁,二零零一年九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

3、江津区法轮功学员苏  丽,女,二十八岁,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四年九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两次,共三年。

4、江津区法轮功学员周先蓉,女,年龄未知,二零一零年无故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原重庆市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李聪遭报被双开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据重庆市开州区消息,经开州区委批准,区委监委对重庆市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李聪,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進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李聪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务一并移送。

李聪,男,汉族,生于一九七零年九月,重庆开州人。一九八七年九月参加工作,一九九六年六月加入中共邪党。

李聪在任职期间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董世成及王行开的经济迫害,致使两位老人及其家庭生活上陷入困境,对此李聪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1、对法轮功学员董世成非法扣发养老金

法轮功学员董世成,男,八十多岁,曾参加朝鲜战争,是部队的一名干部,曾遭开州当局迫害,被判监外劳改两年。之后被开州区社保局扣发工资,每个月只给低保费用,维持最低生活标准,扣发的工资至今未退还。

2、对法轮功学员王行开被非法剥夺养老金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五日,王行开家里被突然闯入的五个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很多私人物品。随后警察将王行开夫妻绑架到开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并遭到在押人员的辱骂和抽打耳光。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王行开被开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王行开从监狱回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继任校长突然通知王行开到学校。校长说:“上面要扣除你六年监狱期间所领有的养老金。你签字吧!”王行开质问他:“上面哪个说的?是谁叫你们这样干的?有什么文件规定?”校长支吾着说不出话来,只是一味的要求王行开赶快签字。王行开在校长的催促下,无奈的在纸条上签了字。

当王行开去银行领取自己二零二零年一月份的退休金时,竟发现一分钱也没有了。他找校长问及原因时,校长说:“你被开除公职了。”就这样,王行开的养老金被强行剥夺了。

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李聪,违反了《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完全是违宪的,是对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今日李聪被双开,是他长期追随中共在经济上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到的天惩恶报,是自食其果。

三、重庆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调研员苏留昶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消息,重庆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调研员苏留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苏留昶,男,汉族。曾任江北科技局党组书记、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江北科技局局长。

苏留昶在任职期间对该地发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缷的领导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江北区因坚持信仰而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7人;被枉判的至少有19人;

被非法劳教的91人。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典型案例

1、法轮功学员郑庆云女士,江北区长安厂退休职工。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被绑架、劳教,迫害致全身浮肿,四肢不能弯曲。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重庆市国安局、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在九龙坡区巴国城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四十多名。郑庆云女士也在其中。

郑庆云被绑架到重庆女子劳教所迫害一年:长期坐塑料小凳、不准动、不准睡觉、强制超负荷劳动,用高分贝音量放诽谤师父及大法的电视,强行洗脑,每天还逼写“思想汇报”,不写就不堪入耳的大骂,稍不遂意就大打出手,郑庆云被打的遍体鱗伤。恶人还在饭里放了不明药物。进入劳教所不久,郑庆云就出现下肢浮肿、心慌、头晕、全身无力等等不良反映,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从劳教所回家后,郑庆云儿子见状心疼,便强行将母亲送重庆最好的医院救治,经多次反复住院治疗,却不见一点好转,甚至还出现全身浮肿,四肢不能弯曲,连楼都不能下。这时,中共社区、街道人员还经常电话骚扰,还假惺惺的上门关心,最后还威逼郑庆云儿子监控母亲。在这种精神、肉体痛苦以及高额医药欠债的多种压力下,郑庆云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二岁。

2、田怡成,五十多岁,重庆市江北煤矿职工。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劳教,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永川监狱迫害,期间腿被打残过,于二零零七年回家后,瘫痪了,生活极度困难,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离开人世。

◎被枉判的部分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1、江北区法轮功学员石光碧 ,女,五十多岁,二零零零年被枉判四年半。

2、江北区法轮功学员罗向旭, 男,三十岁,  二零零零年被枉判四年。

3、江北区法轮功学员向中瑶, 女,三十三岁,二零零二年被枉判七年。

4、江北区法轮功学员冯  军, 男,三十八岁,被开除厂籍,被枉判四年。

5、江北区法轮功学员李光静, 女,四十八岁,二零零三年被枉判七年。

6、江北区法轮功学员兰太莲, 女,七十二岁,二零一九年被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四、重庆市市委巡视组组长纪涛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重庆市市委原巡视组组长纪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纪涛,男,汉族,生于一九五四年十月,山东海阳人,一九七四年四月参加工作,一九七五年二月加入中共邪党加入中共邪党。历任重庆市市人事局局长、合川市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从二零零九年一月任重庆市市委巡视组副组长、组长。

纪涛的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担任重庆市人事局副局长(正厅局级);二零零九年一月,担任重庆市委巡视组副组长、正厅局长级巡视专员;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被查。

纪涛在任职期间至少有6人被非法劳教,纪涛对该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件负有不可推缷的领导责任。

◎纪涛在重庆市市委任职人事局副局长期间发生的部分实例

1、合川区法轮功学员蒋德君,女,六十三岁,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被绑架,后非法劳教一年半。

2、合川区法轮功学员唐明碧,女,六十多岁,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被绑架,后非法劳教一年半。

3、合川区法轮功学员唐  全,男,四十多岁,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被绑架,后非法劳教。

4、合川区法轮功学员张志芬,女,约五十岁,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九年一月又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纪涛在重庆市市委任职巡视组副组长期间发生的部分实例

合川区法轮功学员贾国珍、刘利荣被绑架、劳教

1、合川区香龙镇法轮功学员贾国珍,女,五十四岁。二零零九年十月十日被恶警绑架,被绑架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

2、合川区香龙镇法轮功学员刘利荣,男,六十九岁。二零零九年十月十日被恶警被绑架,被送回重庆香龙镇老家,被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

五~七、重庆市一中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张敏、彭海波与第四庭审判员赵文建三人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重庆市一中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审判员张敏、彭海波及第四庭审判员赵文建,三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合川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  敏,男,汉族,现任一中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审判员;

彭海波,男,汉族,现任一中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审判员。

赵文建,男,汉族,现任一中法院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张敏。彭海波与赵文建三人在任职期间对一中法院违法受理枉判的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张敏、彭海波、赵文建在任职期间发生在一中法院的部分迫害案例

1、江北区法轮功学员兰太莲遭冤判上诉  一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江北区法轮功学员兰太莲,女,七十二岁。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一月三十日两天,兰太莲老人使用真相币购物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遭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兰太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状中,兰太莲老人指出自己因个人信仰修炼法轮功,该判决不顾事实,严重违法,制造冤狱,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但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不开庭审理,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冤判的裁定。

2、北碚区法轮功学员刘开放、谭兴洪被冤判上诉  一中级法院仍维持冤判

刘开放,男,出生于一九七一年,原北碚区医药公司职工。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去家附近打工,被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同时法轮功学员谭兴洪也被绑架。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对刘开放和谭兴洪非法庭审,刘开放被非法判刑五年,谭兴洪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刘开放与谭兴洪都不服渝北区法院的判决,当时两人都向重庆市一中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但被一中法院驳回,做出维持一审冤判的邪恶裁定。

3、重庆北碚区大法学员刘范钦不服一审判处   被一中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北碚区大法学员刘范钦,女,时年五十八岁。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刘范钦因曝光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警察强奸案,被警察绑架、劫持进重庆市大渡口区看守所。二零零四年三月,被大渡口区法院枉判九年。刘范钦不服上诉。二零零四年六月,重庆第一中级法院继续无视刘范钦被酷刑致残的事实,非法维持原判,并且下达所谓“执行通知书”,把刘范钦送往重庆市女子监狱。

4、重庆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符中碧被一中院非法维持冤判

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男,五十二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被绑架。二零二二年二月被江北区法院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一万三千元。渝北区法轮功学员符中碧,女,七十五岁。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勒索处罚金五千元。

符中碧和陈明禧两人均不服法院非法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后,两人分别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二十九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结果是两人均被非法维持冤判。

作为审判员的张敏、彭海波及赵文建,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是被冤枉的,却不为好人伸张正义、玩忽职守。张敏、彭海波及赵文建对以上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维持冤判,是严重违背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是不配做法官的。同时也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已经触犯了《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构成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诬告陷害罪。张敏、彭海波及赵文建对以上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日张敏、彭海波及赵文建的被查,是他们作为二审上诉法院的审判员枉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到的应有报应。

八、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陶进文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好人伸张正义二十八日消息,原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陶进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陶进文,男,汉族。曾任长寿区云台镇党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长寿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长寿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彭春容、高淑美、张海明、郑友梅等七人;被非法判刑的十五人;被非法劳教的五十二人。陶进文在任职期间对该地发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缷的领导责任。

◎陶进文在长寿区任职巡视员期间发生的部分实例

长寿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1、长寿区渡舟镇法轮功学员彭春容,女,三十二岁。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九日被绑架,在区610 办的洗脑班遭受残酷迫害,生命垂危。后被送回渡舟镇政府关押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中旬,镇政府人员竟在镇派出所旁的法庭内把彭春容迫害致死。其丈夫被恐吓得不敢向外说半句关于妻子的事。

2、长寿区葛兰镇法轮功学员张素芳,女。二零零零年,张素芳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重庆女子劳教所,张素芳经常被捆住手脚在太阳下曝晒,恶警还指使吸毒劳教人员对她進行毒打。长期被恶警上铐、打骂,折磨得精神恍惚、小便失禁,长期一人被关在劳教所舍房,被包夹的吸毒劳教人员用板凳敲头、用胳膊肘猛击打背部、用脚踢全身。在劳教所的大部份时间,她都是被铐上的,睡觉也不例外。恶警为了避人耳目,不断的换“包夹”,而且换的人大都是在劳教所里心狠手辣出了名的。那些包夹的吸毒劳教人员每天的任务就是毒打折磨张素芳。直到恶警怕出人命才让她的家人将她接回,结果回到家中一周左右就含冤去世。

3、长寿区法轮功学员高淑美,女,六十二岁。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关押迫害一个月后去世。

4、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张海明,男,约七十岁,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迫害去世。

5、长寿区法轮功学员郑友梅 女,五十七岁, 两次被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迫害致死。

长寿区法轮功学员被枉判的部分案例

1、长寿区法轮功学员程永和,男,三十七岁,被四次被枉判:三年、三年、三年六个月、四年半。

2、长寿区法轮功学员黄正兰,女,四十六岁,被枉判四年。

3、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张思玉,女,六十二岁,被枉判四年。

4、长寿区法轮功学员赵志荣,男,五十九岁,被枉判三年

5、长寿区法轮功学员余秀容,女,三十八岁,被枉判四年。

6、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吴素辉,女,四十四岁,被枉判四年。

长寿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的部分案例

1、长寿区法轮功学员王金书,女,五十九岁,被非法劳教二年。

2、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张惠兰,女,五十二岁,被非法劳教一年。

3、长寿区法轮功学员杨达群,女,六十二岁,被非法劳教二年。

4、长寿区法轮功学员高云清,女,六十岁,  被非法劳教二年。

5、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叶金华,女,五十七岁,被非法劳教一年。

6、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廖淑兰,女,五十八岁,被非法劳教一年。

九、重庆市万州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社法委主任王权英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消息,重庆市万州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社法委主任王权英,目前正接受万州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权英,男,汉族,曾任万州区太安镇党委书记。现任万州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社法委主任。

王权英在任职期间对该地发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缷的领导责任。

◎王权英在万州区任职期间发生的部分案例

据明慧网信息不完全统计,重庆市万州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许从兴、何正秀、黄永桂三人,失踪一人;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向宥沩、谭凤皓、夏显芳等七人、被非法劳教的至少有:李军、牟伦会、杜宗莲、杨玉英、郭州清等三十八人。

(一)万州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1、万州区法轮功学员许从兴,男,六十岁。二零零一 年五月十四日被绑架非法劳教,被西山坪劳教所酷刑折磨后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含冤离世。

2、万州区法轮功学员何正秀,女,六十多岁, 二零零零年三月因去北京上访被治安拘留15天,并罚款5000元。六月因写上访信而被刑拘。九月被判劳教两年。因身心受到极度摧残,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含冤去世

3、万州区法轮功学员黄永桂,六十岁。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开始,中共邪党人员就不断对其进行迫害,将她绑架非法关押在万州区地税招待所洗脑迫害,达一年零九个月之久;二零零四年二月份,黄永桂又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迫害一年;二零零八年五月份,又被当地恶警绑架到重庆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零三个月,对她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期满回家后,当地派出所一直威胁骚扰她,长期的精神折磨,使她无法正常生活,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昏倒,二十五日深夜去世。

(二)万州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1、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向宥沩,男,二十岁,    二零零五年九月被绑架,被枉判四年。

2、重庆市法轮功学员谭凤皓,女,三十四岁,  二零零一年一月被绑架,被枉判六年。

3、黑龙江法轮功学员夏显芳,女,五十四岁,  二零零二年三月被绑架,被枉判六年。

4、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张世平,男,五十多岁,  二零零二年三月被绑架,被枉判四年。

5、万州区法轮功学员朱远皇,男,五十岁,    二零零二年九月被绑架,被枉判四年。

6、万州区法轮功学员尹红容,女,二零零二年被绑架,被枉判四年。

7、万州区法轮功学员张春湘,二零零八年六月被绑架,被枉判三年零六个月。

(三)万州区被非法劳教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1、万州区法轮功学员李  军, 男,三十五岁, 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一年。

2、万州区法轮功学员牟伦会, 男,三十四岁, 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

3、万州区法轮功学员罗中林, 男,五十五岁, 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三年。

4、万州区法轮功学员杜宗莲, 女,五十多岁, 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三年。

5、万州区法轮功学员黄德培, 女,五十多岁, 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二年。

十、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三级高级法官苟涛邦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消息,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三级高级法官苟涛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江津区纪委审查调查。

苟涛邦,男,汉族,现任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三级高级法官。

苟涛邦在任职期间对九龙坡区法院违法受理枉判的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被九龙坡区法院冤判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1、九龙坡区法轮功学员李向东,男,三十三岁,二零零二年被冤判十五年。

2、九龙坡区法轮功学员余素会,女,四十多岁,二零零一年被冤判三年。

3、九龙坡区法轮功学员张盛全,男,年龄未知,二零一二年二月被冤判四年。

4、九龙坡区法轮功学员余  红,女,年龄未知,二零零六年九月被冤判五年。

5、九龙坡区法轮功学员曹培素,女,约六十岁,二零零零年被冤判四年多。

6、九龙坡区法轮功学员黄履彬,女,五十八岁,二零零五年九月左右被冤判三年。

十一、重庆市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皮建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重庆市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皮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合川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皮建,男,汉族,现任重庆市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

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的皮建对高院维持法轮功学员冤判的事件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十二、重庆市合川区一中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柯涛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重庆市合川区一中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柯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合川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柯涛,男,汉族,现任重庆市合川区一中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柯涛在合川区任职期间对该法院违法受理枉判的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十三、重庆市高级法院审判庭第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谭铮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消息,重庆市高级法院审判庭第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谭铮,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垫江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谭铮,男,汉族,现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审判庭第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谭铮在任职期间对该市高级法院违法受理枉判的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符中碧被高院维持冤判

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男,五十二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被绑架。二零二二年二月被江北区法院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一万三千元。渝北区法轮功学员符中碧,女,七十五岁。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处罚金五千元。

符中碧和陈明禧两人均不服法院非法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后,两人分别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二十九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结果是两人均被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两人向重庆市高级法院再次上诉。然而,二零二三年一月,重庆高院无理驳回他们的申述,维持非法原判。

作为重庆市高级法院审判庭第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的谭铮对此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写出此文,是为了警醒还在执行中共迫害政策的各级官员,应从大量的恶报中惊醒。俗话说:“心有戒尺,行有所止。”一定要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肯定是违背了天理良知。“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只有下定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要跟随中共继续助恶为虐、执迷不悟,否则会断送自己的前程乃至生命,最终成为被中共抛弃的替罪羊和牺牲品,永留骂名,遗恨千古,那可是最不值得的。时间不等人,请珍惜自己和家人的宝贵生命,别错失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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