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是为了……”和“接受与付出”

─两篇作文


【正见网2005年09月29日】

我是黑龙江省宾县的,96年得法。我有一个年15岁的男孩,跟我同时得法。这么多年来,大法已在他的心中深深的扎下了根。在他初三的语文卷子上我看到了他写的两篇作文,立意很好,看过后我想也只有大法造就的小弟子才能写出这样的劝世文章,所以寄给你们发表。孩子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聪明、懂事,在大法弟子遭受的近六年的迫害中,他也吃了不少的苦头……

下面是孩子的两篇作文:

生,是为了……

人之在世,以生活舒适安逸为上,何须日求获取。丐帮中人,虽整日蓬头垢面,食无定餐,然其无拘无束,称为自由,不亦乐乎?即使人之财富多且大,百年之后不免终成空。至若此时梦方破,何用?

人之在世,所求者无非名、利、情也。少年之时即为之奋斗,人到中年,倘若功成名就,也不枉一场,如境遇不佳,岂不白白浪费少年大好时光,悲哉!

古人甚重“仁、义、礼、智、信”,而仁者为先。现如今,世风道德每况愈下,一眼望去,满目疮痍,今人无视古人谆谆教导,尔虞我诈成风。人人只知获取,全然不解“仁”之本意,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如是,恐当堕入地狱受尽煎熬才得以解脱。其时,必悔当初不该,但为时晚矣……

人生在世,至多不过百年也。虽如此,花甲之后仍身强体健可享天伦之乐者不多。待到驾鹤西游之时,方才叹曰:“我本逍遥!”

且夫人间万事,注定于天,故云“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而世人已少有信神之人,自以为“人定胜天”,故以诸多不正手段获取非己之物。殊不知,三尺头上有神明,倘若坏事做尽,有财无德,黄泉之路必直通无间地狱以惩其行,呜呼,悲矣!

人之获取,无非欲生活享乐也,何不顺天之自然,也落个逍遥自在。上世者,看破红尘滚滚,得正道而觉悟终于返本归真,修得正果。善哉!

即如此,“君子富则兼济天下,贫则独善其身”,何不为也?

(孩子告诉我,他想让人相信有神的存在,他希望人们有善念。)

接受与付出

闻说海外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

不知何世,有人名接受,不论万物来者不拒,统统纳入囊中,久之,虽不能称富可敌国,却也有万贯家财,而为人吝啬小气,从不外予财物。虽然有钱,而并不快乐。

一年,飞蝗遍野,平民大饥,方圆百里唯接受家中颇有存粮,是以灾民咸聚其府上乞食,而接受不予。

是数日,饥民有增无减,而接受却颇有“原则”仍不予。

又数日,一夜之间饥民撤去大半,接受好生诧异。遂命家仆详禀实情,却只得二字“饿死”。接受闻之,心中忽现一阵不安,思之,甚惭,遂开仓放粮,人皆大喜,而接受也有所欣然。却不计较放粮多少,生平第一次付出,接受却感觉很好,但自此还是乐于接受。

又闻说江湖骗子欺诈垂涎接受家产,送以“病”,接受见有东西可拿,欣然接受。

不知诸位知否……“只知接受者死,全心付出者生”,接受自得病以来日渐消瘦却又不舍把病给扔了,弄得面黄肌瘦。

一日,接受府上有乞儿求水,以往日,接受固不施予,而此时接受自觉时日无多,便请那乞丐吃饭喝酒,乞丐满足的告辞了,接受心中忽又涌出一阵快乐。

数日之后,邻人来借钱,接受忆起自己从该邻处得过钱财,但一直不还,此刻料想数日后魂飞天外,钱财虽多何用?便如数归还,又加以利息,邻居欢喜去了。而接受,心中亦安了许多。

于是,接受大散家财,尽数送给需要之人,心中无限欢喜。至最后,料想还接受了“病”,想还给欺诈,欺诈却因他再无钱财到他处行骗去了,接受心想不可白受人东西,便把“病”扔了,却渐之痊愈,自此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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