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劝中共河北省当局切莫再延续迫害政策

觅真


【正见网2023年03月14日】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中,中共河北省当局一贯忠实执行迫害政策,历年在中国大陆排位都是名列前茅。据明慧网报道的数据统计,二零二二年,河北省被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2105人(次),其中被迫害离世20人;被非法判刑43人;被非法庭审16人;被非法起诉40人;被非法批捕46人;被非法拘禁375人(次);被绑架373人(次);被非法抄家252人(次);被骚扰至少834人(次);被非法“取保候审”29人;被经济迫害与勒索钱财54人;被非法通缉6人;被强制采血与狱中迫害17人。

在此仅举部分迫害案例:

案例1:保定市法轮功学员韩俊德,时年七十七岁。二零二零年二月,被保定市高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上诉后,韩俊德被非法维持冤判。后来家属得知韩俊德长期严重贫血,一只眼睛几乎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出行都得让人用轮椅推着,随时有生命危险。家属多次找到保定市竞秀区司法局相关人员要求给韩俊德办理保外就医,均未果。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韩俊德老人的家属接到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五监狱的电话,被告知韩俊德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五分去世。

案例2:白兴国(白新国),男,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黄旗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年底或者二零一八年初,白兴国被国保大队队长张鹏飞等人绑架。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白兴国被丰宁县法院诬判三年。白兴国被劫持到唐山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白兴国离出狱回家还有半年时,监狱加重了对他的迫害,给他打了一种毒针。自从打了这种针之后,白兴国老人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头脑一会清醒,一会糊涂。二零二二年一月份,监狱打电话让家属去接人,白兴国已经不能自理了,老人被迫害的已经生命垂危。回到家中仅仅二十几天,老人含冤离世。

案例3: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凌晨,唐山市丰南区、丰润区、路南区、天津宁河区出动五十至一百个警察,刘维立、张志兰、王会林、左德生等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滦南县法院,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滦南县法院三个工作人员强行送了判决书。刘维立被非法判刑九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张志兰被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二万元;王会林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一万元;左德生被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四千元。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唐山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案例4:刘丽莉,七十三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以后,韩城派出所的人员经常上门骚扰刘丽莉和家人,强行给她家拍照,给她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惊吓和伤害。卧病在床的九十多岁的婆婆由于惊吓,不多日子就离世了,双目失明的丈夫不久后也在惊恐中去世。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被韩城派出所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所谓“批捕”,她在看守所被非法宣判五年半刑期。

案例5: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半夜十二点钟,深泽县十七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被绑架。一月十一日,何红艳、刘小妙、刘玉茹、焦亚琴、马同欣、刘成伍、田萱、杜国防被深泽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一月十二日,被晋州市公安局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他们遭到虐待、刑讯逼供、诱供、骗供,被强迫戴着不露口、鼻、眼的黑头套十四天。五月五日,构陷他们的材料被递交到晋州市检察院。六月二日,构陷材料递交到晋州市法院。

案例6:张宪,四十九岁,廊坊市香河县警察、法轮功学员;王志山,五十一岁,医生、廊坊市香河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晚九点,张宪和王志山在家中被国保及派出所警察撬坏门锁、破门绑架,二人被非法关押在香河县看守所。十月,张宪和王志山被非法批捕,构陷他们的所谓“案子”进入检察院阶段。

案例7:耿美玲,张家口市怀安县渡口堡乡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中午十一点半,她正准备去接上小学三年级的孩子放学,在院门口,被怀安县渡口堡乡综治办“610”人员武亚运一伙人拦住。强行把耿美玲劫持到车上,把她拉到一个对外挂牌“关爱之家”(实则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的地方。

七月六日大约七点左右,耿美玲的丈夫和孩子来了,洗脑班人员把她丈夫带到另一个房间,逼迫她丈夫签字,以各种方式逼迫,如不签字,不让回家;不让孩子好好念书,影响小孩前途;随时去耿美玲家骚扰。他还教耿美玲的丈夫:如果有人(炼法轮功的人)到你家,你就用棍子打他们或打电话举报。最后,大约晚上九点,耿美玲一家才被放回家。

案例8:三百七十三人(次)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绑架最多的是:保定市(101人次)、石家庄市(69人次)、张家口市(45人次)、秦皇岛市(42人次)。二百五十二人(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其中最多的是保定市(77人次)、张家口市(41人次)、石家庄市(37人次)。至少八百三十四人(次)的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其中最严重的地区是保定市,比较严重的地区依次是唐山市、沧州市、廊坊市、张家口市等。

案例9:五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经济迫害、勒索钱款逾436,830元。如张家口市(5人):张霞(3万元)、张秀玲(2万元)、邢果花(2万元)、孙万帅(3万元)、刘首会(被停止发放生活费)。

案例10:十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强制采血及在狱中被迫害。中共一直在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残忍的杀害法轮功学员。很多的证据、证人已经证实了中共这种“前所未有的罪恶”的存在。当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绑架后,被非法强制采血,而其他刑事犯罪人员就没有被采血,这说明中共在秘密建立“人体生物信息数据库”,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做准备。

通过明慧网《二零二二年河北省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综述》我们得知中共河北省当局一贯忠实执行迫害政策,迫害法轮功特别严重,不仅二零二二年如此,历年在中国大陆排位都是名列前茅。不但在迫害元凶江泽民时期如此,之后也一直延续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成为迫害政策的忠实执行者。

奉劝那些继续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河北省当局的人们,赶快清醒,审时度势,抛弃中共,奉劝中共河北省当局切莫再延续迫害政策,追随江泽民集团继续犯罪,那样会自绝后路。

愿所有国内存有良知正义的民众和国际社会关注河北省法轮功学员们悲惨遭遇,关注中国人权的日益恶化,帮助中国人民借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犯罪之机,尽快解体中共,结束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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