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拾金不昧得善报(两则)

德惠


【正见网2023年02月10日】

一、衙役拾金不昧,债主离开

明代时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和相城区)有个衙役起的很早,就到县衙上班。在县衙门口他发现一包银子,共六两五钱,一时贪心就自己收下了。他认为自己得了便宜,正高兴时,一个白发老人一边嚎哭,一边找了过来,自述家里贫寒,为了交税不得不卖了女儿,才得了六两五钱白银,不料竟刚刚在路上遗失了,找不到自己也难以活下去了。衙役一听他描述,就知道自己刚拾到的就是他丢的钱,本想占为己有,可听他悲惨哭诉,于心不忍,动了恻隐之心,就把钱还给了他。一时间围过来很多人,纷纷赞扬衙役。

县令听说后,非常赞赏衙役拾金不昧的义举,命人赐给酒食红花,大家喧喧闹闹、敲锣打鼓的送到衙役家里。衙役有个五岁的儿子,不曾想竟因此受惊得病,几天后就病死了。衙役妻子大哭,仰头对天喊道:人都说行善事得好报,为什么我儿子会死?当天夜里,衙役就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神人对他说:你还记得当年的事吧?那时你谋财害命杀死某人,自以为隐蔽,可阴间都有记载,你刚死的儿子就是那人讨债而来。因为拾金不昧救人性命一事,善恶相抵,阴曹已经让他离开,去别处投生了。

衙役明白了此事的因果,告诉了妻子,从此努力向善。一年后,衙役又生了一个儿子,长大后也做了衙役。

二、拾金不昧,从此温饱

明神宗万历年间(公元1573-1620年),某日苏州的阊门,也就是苏州古城的西门(又名“破楚门”)失火,火势蔓延了一百多家。有些流氓地痞乘火打劫,甚至有的人家没着火也被恶徒抢劫。当天有位名叫徐玉的贫苦村民,入城办事,不料错过出城时间,城门关闭,只能滞留在城里,恰好在阊门附近过夜,等待第二天出城。

失火时,他在路边看火势时,有个老太太忽然递给他一个箱子,嘱咐好好看护,转头就急忙忙走了。他知道肯定是老太太认错了人,但在火灾的慌乱中没来得及解释。他本想把箱子放地上,可手感和声音却告诉他里面是金银珠宝类的贵重财物。于是他只得抱着箱子认真守候,等待物主前来认领。到了深夜,大火终于被扑灭,但给他箱子的老太太依然没有出现。徐玉怕箱子的主人着急,就在附近挨家挨户寻找,终于找到了老太太物归原主。老太太的家人当面打开箱子,里面果真是各种金银首饰价值百余两银子。

徐玉回家将此事告诉了他夫人,夫人问他是怎么想的,徐玉说:人家遭了火灾,有这些财物,生活还可以维持,如果我拿走,就是要了这一家人的命,实在是于心不忍。后来,他们夫妻都梦到神人说:你们夫妻俩原本命薄,命里是要穷苦一辈子的,因为做了善事,有了福报从此可以温饱了。果真他家的经济情况就此好转了许多,温饱不愁。

记载中这两则事例的主人公行善后,得善报的方式不一样:事例一中表面上衙役的儿子死了,实质上是债主离开,未来的灾祸免除了;事例二中,徐玉夫妻本来福薄,如果他没有行善而是自己把财物贪了下来,那么就会有大的灾难耗尽不义之财,并且使其受惩罚,得不偿失,但他选择了向善、拾金不昧,于是便有了福报,生活好转。可见善报方式各有不同,但善有善报的理是绝对不会错的,只要一心行善,上天一定会有公正的安排。

资料来源:明代古籍《集异新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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