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宋代名臣颜师鲁所经历的离奇命案

明古


【正见网2020年08月15日】

南宋名臣颜师鲁(公元1119~1193年),字“几圣”,龙溪(今福建漳州)人,《宋史》卷三八九有传。《宋史》本传称他“遇事尽言”“大节确如金石”。我今天不介绍颜师鲁,而是为大家讲讲颜师鲁所审理过的一起离奇命案。

潭州益阳(今湖南省益阳市)赵知县有个女儿赵氏,嫁给了泉州一位滕姓迪功郎,“迪功郎”是从九品的小官。俩口子生了男女五个孩子,后来男方死了,赵氏就守了寡。赵氏作为这个家庭的长辈,管理家政非常严苛:每天夜里都亲自把家中门窗全部锁上,天亮以后再自己打开;对待侍妾、丫鬟就不仅是严格了,而是很残酷,只要得罪了她,她就让其晚上陪着她,然后就如对待囚犯一样捆绑起来,再加以鞭打,每次都要打好几百下,直到打的快断气了,才让下人拽出去。

有个叫陈馨奴的侍妾,赵氏对她不满,每次虐打的都特别狠。淳熙十六年(公元1189年)的冬天(“淳熙”是南宋孝宗的年号),赵氏竟亲手把陈馨奴杀了,还将馨奴的头和手脚砍下来,分尸成五块,把尸块放到箩筐里,表面放上稻壳。赵氏吩咐一个老仆说:我要藏些金银,不想让别人知道,你把箩筐埋到厕所旁,做一个隐秘的窖藏,办好了我重重有赏!”老仆人高兴的把这事办了。

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月十九日(“绍熙”是南宋光宗的年号),辰时到巳时之间(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之间),大家看到滕家门窗还都锁着,邻居就呼喊里面的人,赵氏的儿子跟外面人说:我家情况大家都知道,我妈不来,我们是开不了门窗的。后来,大家都跑到赵氏房外一起呼叫,叫半天无人应答。邻居就报官了,管治安的厢官带人撞开大门,滕家众人都在,只有赵氏依然没有回应。房门锁死,于是人们破墙而入,揭开床帐,看到里面尽是鲜血,原来赵氏已死:头颅不见,尸体横卧。见出了命案,大家赶紧报告郡守。

当时郡守正是颜师鲁。因为滕家全家都有嫌疑,所以颜师鲁下令将他们都扣押起来审讯,可是反复问了十几天都没有结果。这桩命案无法了结,滕家人也都被牵连羁押,无法释放。到了三月的月底,石笋桥南出现个女人,满头插花,一边唱歌一边笑,左手持刀,右手拎着一个女人头颅。巡逻士卒一看就把她抓住询问。女人说:我就是杀滕迪功家寡妇赵氏的人!

于是这女人被抓到官府中,颜师鲁很惊讶凶手自己投案,便亲自询问事情缘由,女人说:我不是活人,而是鬼,我生前本是滕公的妾,叫陈馨奴,正妻赵氏暴虐将我杀害,肢解我的尸体埋在厕所下面。我上诉至东岳大帝处,他准我复仇,于是我杀了赵氏。“东岳大帝”是道教信奉的泰山神,拥有掌握世人魂魄,主掌世人生死、贵贱和官职的神力。我怕因此连累无辜,以致枉害人命,所以我就显形来告诉你!颜师鲁听后认为是疯话不相信,下令用枷锁锁了这女人,送到司理院狱中关押起来接着审问。“司理院狱”是附设于司理院的监狱,而“司理院”为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

这女人到了司理院微笑不止,官吏为了审讯开始用刑,上了对死囚才用的大刑,这女人竟开始大笑。相关官吏一看事情反常,这女人真的不象活人,就报告给颜师鲁。颜师鲁下令到滕家厕所一挖,竟真有尸体,虽过了百余日,被肢解的尸骸却没有腐坏。这下颜师鲁不得不相信了,决定为这女人按道教之法设醮超度,此事交给天庆观道士郑绍勋负责。超度仪式正举行着呢,只见这女人在枷锁上笑着说:我去矣,说完就不见了。滕家被关押的人全都恢复自由了。

这件事情是一次罕见的亡魂显形事件,亡魂不仅白日显形而且在这个空间好像有实体一样,可以被锁上枷锁。残暴的赵氏杀害无辜,最后自己被报仇的冤魂所杀,这是典型的恶有恶报。事件相关的郡守是颜师鲁,记录此事的《夷坚志》作者是洪迈,俩人同为南宋名臣,事件的真实性极高。此事也说明了人肉体的死亡并非生命的结束,人的元神还会在另外空间继续生存下去,而且世间的善恶报应都是有神在安排,例如陈馨奴的亡魂能复仇就是得到东岳大帝的批准。由此可见无神论是完全错误的假说。而共产党大搞无神论宣传,否定众神的存在,甚至迫害信神的人。单就这一点,中共不仅大错特错,其罪恶都已经很大了。再加上中共各种贪污腐败害民之罪,“天灭中共”绝非虚言。很多高人都看到神已经给中共安排了各种天灾人祸,这都是中共的恶报。不退党,跟着中共走到底的人,最终将和中共一起承受这些灾难;只有赶紧退党、退团、退队,不再与中共为伍,才能避开灾祸保平安,这才是最聪明的选择。

资料来源:《夷坚志》

原文:潭州益阳赵知县女,嫁泉州滕迪功而寡。生男女五人,男已娶妇。而赵性惨酷,自专家政,门户遇夜扃锁,皆身自临之,非侵晨弗启。待妾婢尤严,或有获罪,辄留伴宿,然后囚缚,鞭挞以数百计,气几绝,始命曳出。淳熙十六年冬,妾陈馨奴者,掇怒颇甚,手杀之。断其头及手足为五,贮于糠笼,而诳老仆曰:“吾藏金银,不欲令他人知,为我窖于厕旁,当厚犒汝。”仆喜而从之。绍熙元年正月十九日辰已间,宅门未开,邻里呼问之,其男曰:“邻舍素谙我家事,须妈妈起来则可。”遂诣母房外,集众共叫,移时不应。邻以告厢官,排闼而入,诸人尽至,独赵氏之室悄然。又破壁揭帐,但流血滂沱,支体横卧而失首级。具事状申郡。郡守颜师鲁尚书捕一家鞫治,越旬不成。及三月晦日,石笋桥南有一妇,左手持刀,右挈女子首,戴花满髻,歌笑而来。逻卒执问为谁,曰:“我乃杀滕迪功妻赵氏者。”即系之入府。颜公极惊异,诘其故。对曰:“妾非人,盖鬼也。本为滕公妾,名曰馨奴,赵氏刳斮我埋于厕下,投诉岳帝,得以报仇。恐干连无故,枉害人命,所以冒禁明之。”颜不之信,械项送司理狱。鬼初微笑不止,及狱吏用大辟法,加杻锁绷讯,亦大笑。理掾以白颜,掘地得尸,虽经百许日,全不坏。为办醮席,付天庆道士郑绍勋行持。方拜章之次,鬼于枷上笑曰:“我去矣。”奄尔不见。滕氏囚者尽得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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