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7年11月23日】
古代托梦沉冤昭雪的故事非常多,今天也有。冥冥之中受害者会看着世间的一切,不会放过害他的人。
唐朝冀州馆陶县的主簿姓周,姓名不详。高宗显庆年间,奉命到临渝关牙市办事。去的时候,有两个助手跟从着他。周主簿带的钱财稍多些,两个人见钱生恶念,就用土袋子把主簿压死了,将他所带的钱财全部盗走,只剩下随身穿的衣服,就把他埋葬了。到了年底,主簿的妻子做了个梦,主簿向她诉说了被害的经过,又提到了被盗去的财物藏匿的地方。周的妻子凭这梦中的情景报告官府。官府立案分析审理,得到了全部实情,并起出了被盗去的钱财,那两个人都因犯法而被处死。
中国人经常讲“做鬼也不放过某个人”,其实是真实的。害人者做事是否要想一想后果呢?
原文:唐冀州馆陶县主簿姓周,忘其名字。显庆中,奉使于临渝关牙市。当去之时,佐使等二人从往,周将钱帛稍多,二人乃以土囊压而杀之。所有钱帛,咸盗将去,唯有随身衣服充敛。至岁暮,妻梦,具说被杀之状,兼言所盗财物之处。妻乃依此诉官。官司案辨,具得实状,钱帛并获,二人皆坐处死。相州智力寺僧慧永云,尝亲见明庭观道士刘仁宽说之。(出《法苑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