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某派出所所长的一封信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26年05月04日】

给某派出所所长的一封信

某所长,您好!

您来我们这个乡很长时间了,虽然我们还没有见过面,但是所里从上到下的警察,直至老百姓对您的口碑我是有所耳闻,因此对您深感敬佩!

今天给您写这封信,是想告诉您法轮功真相,对于您这么好的所长,我不说出真相,对您不负责任,也对不起您。

谈到法轮功不知您了解多少?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他以真善忍为修炼准则,一九九二年传出之后,使上亿的人道德回升,身心受益,对社会和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现在他已经洪传世界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然而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到江泽民一伙小人的妒忌,它们对广大法轮功学员发起了惨无人道的迫害,致使无数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被送進监狱,很多人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即使这样,法轮功学员仍然顶着压力向民众讲述着真相,证明法轮功是最正的,最好的,最善的,被无端打压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分别规定了公民的政治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二十多年里,公检法部门根本没有遵循法律办案,他们往往觉得听从权利的指挥比服从法律更能得到实惠和利益。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是简简单单的政治运动,这场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最残酷的泯灭人性的迫害是对所有中国人的迫害,是对人类道德的破坏,是把中国人和真善忍对立起来。在道德层面上是针对每个生命良知的拷问,在更高层上是在摆放每个生命的位置。人间的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对法轮功实施迫害的人员,必将追责到底。所有那些落马的高官表面上是贪腐,真正的罪恶是利用手中的权利迫害了法轮功,天理不容。他们的落马是上天对他们的惩罚,是报应!其实他们才是真正受迫害的人。

最近公安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关于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的新规定,但是并没有废除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命令,自己承担责任。

现在公安部的这些“警察新规”和那些法律法规明显矛盾和对立,一旦基层警察的行为激起巨大民愤而无法收场时,那上面的政策制定者就会抛出被利用过的人,把执行者当替罪羊,用那些法律法规处理你。“平民愤”是最容易的事,那些执行上级命令,服从权利指挥的基层警察,他们在执行命令时是最容易损害别人的合法权利,最容易违法犯罪的,所以最容易成为替罪羊。

其实警察的天职是惩治犯罪,保护善良,不是镇压善良的民众。目前社会上贪腐严重,民怨积深,土地征迁导致群体事件增多,而这些新规特权的出台必将引发更多的警民冲突,加剧社会动荡。这些新规从表面上来看,对警察是有利的,有保护性的,看似有好处,实际上会使基层警察处于警民尖锐对立的风口浪尖,导致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大。

在执行上面的任务时,您一定要理智清醒,没有红头文件,电话口头传达的命令,一定要三思,不要执行,因为那些都是不符合法律的。法轮功学员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如果世人都这样,社会就稳定了,道德就会回升,您这所长也不用操心了,没有麻烦事了,多好!切记:保护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问题上不参与迫害,枪口抬高一厘米,不给中共当替罪羊,您会功德无量,有德才会发财,功德是无价之宝。

提前祝您工作顺利,步步高升!祝上天给您及家人带来更大的福报!

真心为您好的人

这封信是一个大法弟子给当地派出所所长写的,这个所长接到信之后,在他任期从来没有迫害过当地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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