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相过程中也该注意敬师敬法

大陆大法学员


【正见网2015年08月23日】

昨日,花了一下午时间给一位朋友讲真相。这位朋友知识较高、人也善良,但一直被情所困,物质条件虽不错,但精神却处于痛苦之中。之前对她进行开解,但发现最终治标不能治本。也给她讲过真相,并给她看过《希望》、《晨曦》等小册子,但由于她所拥有的知识反而造成了观念上的局限,使之觉得小册子的文章从内涵到逻辑上都不能让她信服。

这位朋友生性善良,又富有正义感,但却固执的受中共洗脑,不仅是邪党党员,还在邪党组织部工作。实在不忍看她痛苦,在多次侧面讲真相无果的情况下,便推荐其看《转法轮》。在把《转法轮》电子书交给她之前,我就一路发着正念,并乞求师父清除她背后阻碍她得救的一切邪恶因素与旧势力。见面后,在师父的加持下,我们差不多连续谈了7个小时,主要是对于她所担忧大法是一种宗教、并具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等误解为她进行解释。最终,她还是接受了我给她的电子书。

做完这件事之后,回到家已接近晚上十点,由于中餐和晚餐都没来得及好好吃,我便买了点快餐回家吃。但东西还没吃完,就突然感到身心疲惫,浑身难受,简直像突发重病一样。当即我就发了一念,彻底清除旧势力对我的迫害和干扰。但马上我又接着向内找,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因为这种病业假象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按理说,我是去做好事做正事,做完应该精力充沛、心情愉悦才是呀!我深知修炼人是不会碰到偶然的事情的,这一天中我主要是通过和那位朋友聊天来讲真相,是不是在这过程中我说错了什么而没有修好口?细细回想之下,猛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无意中冒犯了大法,犯了不敬师不敬法的大错。

在交谈过程中,朋友一直觉得大法是一种宗教,并且是为政治服务的(可见中共的造谣诽谤对世人的毒害之深)。她认为大法是为美国政治服务的,不然就不会有美国的支持,我就说大法的洪传是世界性的,不仅在美国,在其他国家也一样受支持,宣扬的都是普世价值;她说那就是为了利益,我说师父一直都是义务传功,分文不取,更没叫弟子供养(以往的修炼方法弟子供养师父是很正常的),甚至连大法书籍都是公开传在真正的互联网上,免费下载;她说大法是一种宗教,我说大法修炼形式大道无形,没有仪式、不需要做礼拜,连个学员名单也没有……

由于这位朋友读过的书比较多,也比较喜欢思考,后天所学形成的观念就成为了她明白真相的一个阻碍,甚至把《道德经》都看作是一个统治者为了愚民而使用的思想工具。更严重的是受马克思那一套理论毒害的她已经从根本上养成了一种批判哲学和无神论,她以一种怀疑一切的态度去看待所有观点和事物,并且觉得这才是所谓的客观和科学。我再讲大法的洪大和美好她就开始认为我不够理智,是迷信于信仰。最后,为了不让她再对大法产生排斥而错失机缘,我就顺着她的意思,让她就把大法当作普通的书籍对待,看看能否从其中找到一些对她有用的知识。后来才醒悟到这是一种对大法的不敬与冒犯。大法不同于人世间的任何一种学问和知识,不是哲学、不是宗教,他的威严是高于一切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证实法不也是在力图证实这一点吗?我怎么会糊涂到为迎合常人而贬低大法,把他说成常人中的一般知识呢?

并且,为了让她更明白大法不是迷信而是更高的科学,我还列举了美国魏斯博士《前世今生》里的一些观点,苏格拉底的故事,佛教、道教、基督教里的一些话来论证大法的科学性,试图从她能接受的角度去说服她。之后觉得这也是不妥当的,首先涉及不二法门的问题,其次我总觉得大法是宇宙的根本大法,是不需要低于他的东西去论证的。

在意识到对大法的不敬之后,诚心向师父认错。学法不到十分钟,之前身体上出现的病业假象就消失了,而且师父还帮我清理了身体,让我身体中不好的东西化为废气排出,明显感觉到身体比原来更加舒服了。再次感谢师父!

同时,我也在此次讲真相所犯的错误中找到了自己的一些执着心。首先是有一种情,因友情盼望朋友得救得法,因而表现得急切,结果反而不好。而且对法理也认识的不够清楚,从法中我们知道,大法不是为解决某个人的痛苦或问题而存在的,也不是为了社会稳定、人类道德回升而存在的,因此我想让朋友得救的基点就不对。

其次,我还有一颗隐藏得很深的怕别人误会的心,这颗心就生出了虚荣心、顾虑心、求认同心、争斗心。不然我也不会想法设法的试着用诸多理论去说服朋友,表面上是在证实法,实际上是怕朋友误会我在说迷信。

通过这次教训,我更加认识到了学好法的重要性。尤其在讲真相中,如果法理不清,就无法智慧的去讲。不是讲得太高让别人听不懂,就是讲得太低不起作用。而且我也明白了,敬师敬法不只是说在嘴上和表现在形式上这么简单,而是看从心底有没有把师父和大法摆在第一位。现在我更清楚的知道了,无论我们做的事情看起来多么重要和伟大,包括个人修炼提高和救度世人,都不能因此损害师父和大法的威严。虽然说为了救度世人在给他们讲真相时要迎合他们的执着去说,但也绝对不能说出贬低师父和大法的话!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那都是犯罪。由此,我也更进一步的理解了师父所讲的“佛度有缘人”(《美国中部法会讲法》)和“不强拉人学法”(《加拿大法会讲法》)的法理。

个人浅悟,有不在法上之处敬请师父原谅、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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