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代人受过的况钟太守

轻舟


【正见网2026年07月06日】

在职场中,有一种常见的现象:一旦出了问题,往往先找下属承担责任,俗称“背锅”或“替罪羊”。然而,世间并非人人如此,也有人愿意主动承担责任,甚至代人受过。当然,这种“代人受过”并非毫无原则,而是基于责任、仁德与担当。

明代古籍《智囊》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况钟担任太守时,一天,官府衙门突然失火,整座府治被烧毁,所有文书卷宗也都化为灰烬。后来查明,失火的原因是一名小吏不慎遗火所致。

大火扑灭后,况钟走出衙门,坐在满是瓦砾的空地上,把那名小吏叫到面前,当众重责一百杖,然后厉声喝令他回家。紧接着,况钟亲自起草奏章,将此次火灾的全部责任都归到自己身上,没有丝毫牵连那名小吏。

那名小吏原以为自己闯下如此大祸,必死无疑。谁知况钟却叹息道:“这本来就是太守应当承担的责任,一个小吏又怎么承担得起呢?”奏章呈报朝廷后,皇帝只是处罚况钟停发俸禄,并没有进一步追究。

《智囊》评价说,况钟连对一个身份卑微的小吏都能如此体恤,因此百姓和属下都敬服他,虽威严而无人怨恨。倘若换作今日许多人,自己犯下的过错尚且急于推给下属,更何况愿意替别人承担责任呢?由此可见,况钟的人品,实在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

大法师父在《转法轮》第四讲中告诉我们:“现在这个人就是这样,遇到问题首先推责任,怨不怨他都往外推。”

人一遇到麻烦便急于推卸责任,从表面上看,是一种自我保护;从根本上说,却是一种私心的表现。谁能够突破这种本能,不受私心驱使,遇事先向内找、先承担责任,谁的境界就已经超越了常人,最终甚至能够走向圣贤、走向神。

况钟之所以令人钦佩,并不是因为他一味替别人承担责任,而是因为他的做法既有担当,也有原则。

首先,这名小吏并非故意纵火,而是无心失误。

其次,以小吏的身份和能力,根本无法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一旦依法追究,很可能因此丧命。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府之长,况钟本身对官府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失火发生在自己的治下,无论直接责任是谁,他都应承担管理之责。

正是这几个原因,使况钟选择了由自己承担责任,而不是把后果推到一个无力承担的小吏身上。这不仅体现了他的仁慈,更体现了他的责任担当。

不过,对于今天的大法弟子来说,做事更应该建立在公平、公正、无私的基础上,一切都应站在法理上去衡量。代人受过,并不是任何时候都适合,也不是越多越好。具体如何处理,还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定。

但有一点始终不会改变,那就是无私。

无论面对什么事情,都不能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去伤害别人;也不能为了成全别人,而违背法理。真正的慈悲,一定建立在正理之上;真正的担当,也一定出于无私之心。

原文:

况守时,府治被火焚,文卷悉烬,遗火者,一吏也。火熄,况守出坐砾场上,呼吏痛杖一百,喝使归舍,亟自草奏,一力归罪己躬,更不以累吏也。初吏自知当死,况守叹曰:“此固太守事也,小吏何足当哉!”奏上,罪止罚俸。公之周旋小吏如此,所以威行而无怨。使以今人处此,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况肯代人受过乎?公之品,于是不可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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