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甲遇高僧

雪远


【正见网2026年04月12日】

古籍《桂林风土记》记载:

唐高宗调露年间,桂州人薛甲经常供养着一个僧人。这个僧人法号道林,道业与德行都很高,薛甲对他倍加奉敬。就这样供养了十多年,忽然有一天他要告辞,说:“贫道在此叨扰多年,我又无所酬谢。现有旧经书一匣,暂且寄放在你家里,如果我一周年不回来,就可以把它打开。”

过了一年多,薛甲打开经书匣一看,见有黄金千两。后来卖掉了一半,买地建造一座菩提寺,并且建造了道林的真身塑像,就在寺庙里供养。时至今日,这尊塑像的风仪依然存在。

薛甲现在有一个孙子薛禹宾,正在桂林供职。(《桂林风土记》)

古代是有供养修行人的传统的。很多人一心向佛,通过供养修行人为自己祈福。而有些修行人不在寺院又想清修或者闭关,必须找到一个可以解决食宿的地方,这样就出现文中的供养关系。但修行人也不是白白的让供养人供养的。也会为其积累福分。

文中的道林禅师通过留下金银的方式来报答薛甲。而薛甲也不忘初心,还是一心信佛,将一半的金银建寺。让更多的人信仰佛法,更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大法师父告诉大法弟子“对这个问题我在早期传法的时候对大家说过,我说作为大法修炼来讲是不能够集财积物的,那样只能助长执著,对修炼一点好处没有。而且你们是在常人社会中修炼,也不需要常人的供养。”(《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佛教到了今天已经不行了。所以供养也就变味了。古代的供养只是一个房间和普通的饭食,目地是为了清修。而今天很多的和尚要钱,还要寄回家。倒成了出家人最大的执著。而大法修炼就在常人中修,更是不需要供养的。很多人都是有自己的工作来养活自己的。更是不应该拿别人的东西的。

供养在古代佛教中是允许的。目地就是为一些修行人闭关和清修提供便利。但在大法弟子中是不允许的。法门不同要求自然不同。

原文:
唐调露年中,桂州人薛甲常供一僧。法号道林,道德甚高,瞻敬尤切。如是供给,十有余年。忽一旦辞去,云:“贫道在此挠渎多年,更无所酬。今有旧经一函,且寄宅中。一周年不回,即可开展。”经岁余,开锁,见有金数千两。后卖一半,买地造菩提寺,并建道林真身。供养至今,像仪见存。薛甲今见有孙禹宾,在桂林效职。(出《桂林风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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