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为救无辜刘肃犯颜申辩

郑介文


【正见网2012年03月29日】

刘肃在金朝做官,有人偷盗公家的罗缎和宝珠,真凶没有抓到,就抓住有嫌疑的十一人,刑部议定:把他们判以极刑。

刘肃审查了案卷,说:“他们都不是真正的罪犯,杀了他们太冤枉。”金主(当时金朝的皇帝)大怒,要把那十一个嫌疑犯,全部杀掉,以绝后患。

刘肃继读申辩,讲述判定这十一个人,缺乏证据,不可冤杀好人的理由。为救无辜,他把生死置之度外,反复進谏,更加努力。

最终,说服了金主,使得那十一个人,都没有被冤杀。

刘肃积福行善,后来被朝廷封为邢国公。

平反冤案,谁人不想尽心?只因为恐怕触怒上官,得罪左右,所以想说也不敢说了。何况是批逆鳞,踩虎尾,冒犯皇帝,使皇帝生气呢?象刘肃这样认真执法、护法的人,真是难得呀!

(事据《金史》)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人物

神传文化网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