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以天下为己任的刘秉忠

郑念行


【正见网2009年11月22日】

元朝赞划重臣刘秉忠(1216~1274年),原名刘侃,字仲晦,法名子聪,赐名秉忠,自号藏春散人,邢州(今河北邢台)人。他十七岁时,曾担任刑州节度使府的令史,负责管理文书等事。因自感怀才不遇,遂隐居武安山从僧学道。后受燕京(今北京)大庆寿寺高僧海云禅师的邀请,充当了元世祖忽必烈的藩王府顾问,并成为他最赏识、最信赖的人。

(一)

刘秉忠堪称元朝政体的总设计者:元朝的国号、年号、官制、国策,都是他一手谋划并说服元世祖忽必烈采纳实行的;元朝的官吏选拔制度、俸禄制度、朝廷礼仪,都是他奉忽必烈之命,亲自主持制定的;元代的上都开平府和元大都(今日北京城的前身),也是他具体勘察、选址、设计并参与督建而成的。近八百年来,人们一直公认他是元朝历史上继名相耶律楚材之后的又一个策划重臣。

刘秉忠一向认为:天子以天下为家,兆民为子,国不足,取于民;民不足,取于国,相需如鱼水。因此,在他给忽必烈出谋划策时,总是强调:首先要想到百姓的利益。

早在元定宗贵由汗二十二年(1247年),忽必烈受封于刑州。当时,刑州地处蒙汉交错杂居之要冲,是蒙古控制漠南汉地的枢纽,战略地位非常重要。然而,在此之前,该地的领主却因辖治无方,横征暴敛,致使一万五千余户居民,不堪重负,纷纷逃亡他乡。忽必烈受封之初,当地百姓仅剩五百多家。为此,刘秉忠建议忽必烈:择良吏而治理,并推荐了张耕、刘肃,为邢州安抚正、副使。结果,由于张、刘二人同心协力,革弊布新,斥禁贪暴,全州户口很快增加了十倍之多。

基于刑州的巨大变化,忽必烈在欣喜之余,又虚心征求刘秉忠治理漠南的意见。于是,他又提出了以下六条措施:

一、选择开国功臣子孙,分为京府州郡监守,督责旧官遵行王法,并照其政绩确定升降。为防止百官作威作福,残害百姓,还要专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将现行的赋税徭役,减去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
三、禁止设置私狱,严禁酷刑。对犯有死罪者,奏请朝廷批准后方可决断;
四、开放学校,尊奉孔子,实行王道;
五、兴礼乐,颁历法,修史书;
六、亲君子,远小人。广开言路,选拔谏臣。

刘秉忠曾随忽必烈多次南征北战,而在每次战役前后,他都不厌其烦地规劝忽必烈说:“王者之师,有征无战,当对南北人民一视同仁,不可嗜杀。”忽必烈也总是慨然答应道:“愿与卿等共守此言!”于是,命令诸将们痛改烧杀的恶习,并将所俘人员一律释放。

此外,刘秉忠还鼓励耕织,发展生产,提倡节俭,反对奢华;他甚至建议成立孤老院,给衣给粮而养之,等等。

(二)

刘秉忠自从投身漠北,时时随侍忽必烈左右,“凡有关国家大体者,知无不言”,专意于“以天下为己任”。他鉴于蒙古贵族一向鄙视汉族儒生,而治国又离不开知识分子的现实,告诫忽必烈“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天下”,并将中国历代治国济民的经验,介绍给忽必烈,渐渐使忽必烈认识到“人才乃治国之本”、“天下治乱,系于用人”。后来,忽必烈为延揽治国安邦之士,甚至还“诏求山林隐逸名士,所在官府,具以奏闻。”一经发现,无论出生于哪个民族,都以重礼相待,或委以重任,或安置于“集贤馆”内。

与此同时,刘秉忠更以荐举人才为急务。曾一度官至参知政事的贾居贞、左丞张文谦、平章政事王文统等人,都是他亲自推荐的。中国历法史上的杰出人物王恂、郭守敬等,曾是他的得意门生,也是他推荐给忽必烈而得以施展才智的。天文星历专家田忠良、靳德進等,同样是他将他们推荐给忽必烈的,并将他们安排到能充分发挥其专长的职位上。在至元十年(1273年),他一次举荐清官廉吏,就达三十八人之多。

刘秉忠在推贤使能时,非常注意回避“私亲”之嫌。据史载,他的胞弟刘秉恕,也很有才干,而且为人清正,但他却没有推荐他。后来,由于其他人的选拔引荐,刘秉恕才受到忽必烈的重用,并历任礼部尚书、淮西宣慰使和湖州、平阳两路总管,政绩也分外显著。

(三)

刘秉忠虽然深受忽必烈的器重,为元朝的奠基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他看待个人的功名利禄,却清淡如水,一直是僧衣斋食,过着出家人的生活。同僚们实在过意不去,才奏请忽必烈“正其衣冠,崇以显秩”。忽必烈深以为然,即日赐名“刘秉忠”(此前用法名子聪),令其还俗,拜光禄大夫,位太保,参领中书省事。还下诏将翰林侍读学士窦默的女儿,许给他作夫人,赐以府第,成立家室。

刘秉忠还俗做官后,位极人臣,但他仍“斋居蔬食,终日澹然,不异往昔”。有一次,忽必烈赏赐他千两白金,他却坚持不受,还说:“臣山野鄙人,侥幸遭际,服器悉出尚方。金,无所用。”忽必烈坚决让他收下,他才不得不受领。不过,为时不久,他便将这千两白金,全都分给了他的一些亲朋好友和故乡父老。

至元五年(1268年),刘秉忠主持修建的元大都竣工后,毅然辞去了中书省的要职,以淡泊明志。数年后,他在市郊的南屏山,筑造了一座庐舍,闲居其间,自号藏春散人,每以吟咏自娱。

刘秉忠早在当和尚时,就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功底,不但精通《易》理、天文、历法和数学,还对诗、赋、书法极有研究。著有《藏春集》六卷、《藏春词》一卷、《诗集》二十二卷、《文集》十卷、《平沙玉尺》四卷、《玉尺新镜》二等。

至元十一年(1274年)八月,刘秉忠清健无疾,端坐而逝,终年五十九岁。有人讲:“刘秉忠的学养、智慧、道德与业绩,均得力于净心修为之功。”诚知言哉!

(事据《元史》、《清官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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