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为人君止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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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2009年11月11日】

【原文】

仁宗(1)恭俭仁恕,出于天性,一遇水旱,或(2)密祷禁庭,或跣(3)立殿下。有司请以玉清旧地(4)为御苑,帝曰:“吾奉先帝苑囿,犹以为广,何以是为?”燕私常服澣濯(5),帷帟衾裯(6),多用缯絁(7)。宫中夜饥,思膳烧羊,戒勿宣索,恐膳夫自此戕贼(8)物命,以备不时之须。大辟疑者,皆令上谳(9),岁常活千余。吏部选人,一坐失入死罪,皆终身不迁。每谕辅臣曰:“朕未尝詈(10)人以死,况敢滥用辟(11)乎!”

至于夏人犯边,御之出境;契丹渝盟(12),增以岁币。在位四十二年之间,吏治若偷惰(13),而任事蔑残刻之人;刑法似纵弛,而决狱多平允之士。国未尝无弊幸(14),而不足以累治世之体;朝未尝无小人,而不足以胜善类之气。君臣上下恻怛(15)之心,忠厚之政,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子孙一矫其所为,驯致于乱(16)。《传》曰:“为人君,止于仁。”帝诚无愧焉!

(出自《宋史  卷十二·本纪第十二  仁宗四》)

【注释】

(1)仁宗:赵祯(1010年-1063年),中国北宋第四代皇帝(1023年-1063年在位)。初名受益,宋真宗的第六子,1018年立为皇太子,赐名赵祯,1023年即帝位,时年13岁。1063年驾崩于汴梁皇宫,享年53岁。
(2)或:有时,也许。
(3)跣(音显):光着脚,不穿鞋袜,即赤脚。
(4)玉清旧地:仁宗七年六月,大雨震电,玉清昭应宫火焚,君臣皆以为天降灾以惩戒,因此不再修缮。
(5)澣濯(音晚卓):洗的意思。澣,同浣。
(6)帷帟衾裯(音为亦亲愁):帐幕被褥等。
(7)缯絁(音增施):像布的粗绸。
(8)戕贼(音枪则):伤害,残害。
(9)谳(音燕):议罪。
(10)詈(音力):责骂。
(11)辟:法,刑。大辟,指死刑。
(12)渝盟:背弃盟约。
(13)偷(音偷)惰:苟且怠惰。
(14)弊幸:欺骗蒙混的事情。
(15)恻怛(音策达):悲伤。
(16)驯(音循)致于乱:渐進而致大乱。

【语译参考】

仁宗皇帝谦恭、节俭、仁慈、宽和,这是出于天性,一碰到水灾、旱灾,有时在在宫廷私下祷告,有时赤脚站在大殿下。主管部门请他将玉清昭应宫旧地辟为御花园,仁宗皇帝说:“吾承接先帝的苑囿,还认为太大,怎么能做这种事?”家宴上常穿一再洗过的衣服,床帐被褥,大多用粗绸做成。夜里在宫中饥饿,想吃烤羊肉,告诫左右不要宣令索取,怕厨夫从此滥杀生灵,来准备随时需要。判死刑尚有疑问的罪犯,都命令再上交议罪,每年常使一千余名死刑犯活下来。吏部选拔人才,一失足和死刑犯案有牵连的,都终身不升迁。常对近臣说:“我不曾用死字骂人,怎么敢滥用死刑呢?”

至于西夏人侵犯边境,就赶他们出境;契丹人背弃盟约,就增加每年所给银钱。在位四十二年之间,吏治像苟且怠惰,而任用官员则蔑视残暴刻薄的小人;刑法像松弛,而判案的多是公平明允的官员。国家不是没有弊端,然而不足以牵累治世的国体;朝廷不是没有小人,然而不足以压过善良人的正气。君臣上下同情怜悯百姓的心思,以忠诚厚道为本的国政,可以说对培养宋朝三百多年的基业起了作用。后代子孙一改变其治国之法,天下就逐渐乱了。《左传》说:“做国君的,做到一个仁字就可以了。”仁宗皇帝真是当之无愧呀!

【研析】

历经前面三位皇帝的努力,宋朝大致上已稳定,仁宗赵祯承继的是守成的工作,他所作所为,充分表现出仁君的特质。诚如文中所述,他谦恭、节俭、仁慈、宽和,恪守着传统文化的美德,纵使在治国方面,稍有瑕疵,有时会被心术不正的大臣迷惑,但基本上,他不杀读书人,至多是将他们贬官,日后有适当时机会再重新任命他们;对被判死刑的也都再三议罪,唯恐误杀人民,充分体现出仁慈、爱民如己之心。整体而言,他能洁身自爱,遇到天灾深切自我反省,对臣民相当厚道,不随意滥杀无辜,对外族宽容,对奠定宋朝三百多年的基业起了良好基础。故其死后庙号仁宗,真是实至名归呀!

【延伸思考】

1.宇宙总是善恶同在,你认为上天为何如此安排?
2.有的国家有死刑,有的没有,请你就两种制度,比较其差异?
3.刑法可松弛,亦可严格,你认为什么情况下,该严格?何种状态下该宽松?

【参考资料】

1.《二十六史精粹金译下》门归  主编  建宏出版社  1994年8月出版
2.《白话续资治通鉴》(第三册)沈志华  主编  建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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