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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2007年06月16日】
写中国字,习惯上觉的笔画太多时,人们会找出字音相近的,简化它,写出来。当大部份人已经习惯于这个简化字的使用后,就成了“约定俗成”,变成正式用字。
【
与
】
,读“例”的音。像2003年初的流行病SARS,就属之。一种流行性的、每家每户每个人得病时的情况都大同小异的,就叫作“疫
”。《说文》解“
”这个字:
,
,恶疾也。从疒,部首乃是疒,里面的“
”字,本应是“
”,乃是虫的意思,它的原写法是:
;和“虫”有关,反而和“
”的关系较少;可是,因为这个字中有个
字,所以简化了后的字里面,就用
的简体
字替代,成了
,是个和原意完全不同的字了,不但如此,连字里面的那个音也不复能辨了。一个简体字,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也失去了它的读音,它还能是啥?
由此看来,当我们为了快速,有时需要写简化字时,对这个字的原意如果有一定的了解,也许会改变我们的某些书写的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