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也让人



【正见网1999年01月01日】

我是空军某部一名飞行人员。1995年7月份有缘得到法轮大法。虽然没有参加过李老师亲自讲法传功的学习班,但我对法轮大法坚信无疑。一年来多次收看老师在济南、广州、大连等地讲法传功录像,多次听老师讲法录音,多次通读《转法轮》。学法炼功已成为我的第一大重要的任务。虽然在常人工作岗位上的事很多,很忙,飞行任务很重,但我时时、处处、事事贯串着大法的学习和修炼,始终把自己当作修炼的人。这样,结果不但工作不影响修炼,修炼也不影响工作,而且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我在工作中修炼,工作为我修炼提供了好条件,好环境;而修炼,使我更好地工作,因为我修炼,精力充沛了,思想境界高了,对常人中的矛盾关系看得清楚,所以,工作办事,待人接物,顺其自然,能比较得心应手,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不参与个人间的利害争斗,严守心性,克己让人,减少诸多矛盾纠纷,有利安定团结。下面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个真实故事。

那是1995年9月27日下午,我骑着轻骑由西向东,在村西口行驶在我前方的一辆破旧“拉达”小骄车,无任何反应,不开转向灯,不鸣喇叭,突然向右转弯。我就在此车的右侧后方,瞬间就碰在他车的右后角上了。 我下意识地叫了一声:“这车是怎么开的?”话一出口,马上意识到不对。老师讲过,出现的任何意外都不是偶然的,这是业力那东西来了,是劫难,是向我讨债来了。想到这里我的心情立即冷静下来了。心想一定要按照炼功人的标准去处理此事,把握住自己的心性。

我低头一看,左手碰破了,带的白手套全红了,左车灯撞碎了。司机下车问了一句:“怎么样?”我说:“没事,你走吧!”此时我心想,司机心里应该清楚,是他违反规则,造成此事,我不找他的事,让他走,是便宜他。但万万没想到,司机看了看他的车有三个地方有点印迹,竟然说:“你没事,我可有事。这么走了可不行,你得赔我500元钱。”听这,我脑子一嗡。心想,这个人心怎么这么“黑”!真叫人难以忍受。但此时老师的“真、善、忍”大法立即浮现在脑海里,要“忍”,千万要把握好心性。司机同修车人商定,要了我400元,我二话没说,如数给了他。而后我骑车返回。事情就这么了结了。

然而,回家后我内心里总是不痛快,此事太冤枉,钱虽不多,理却不顺,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滋味。当天晚上炼动功时,思想老走神,静坐也特别难受,难以入静,30分钟都坐不下去。第二天晚上在我们法轮大法学习小组会上,正巧学习到《中国法轮功》中的“消业”部分,此时此刻我感受到老师的话就是对我讲的。老师的大法“理”顺了我的心灵。我原认为的所谓“理不顺”,那是常人之理,我们修炼人的“理”是高层次的“理”,是去对物质利益的执著心的“理”,是“消业”“还债”的“理”,是长功的“理”。当我领悟到这层大法的这层涵义时,我的心情无比激动,从内心深处真心感谢那位不知名的司机,是他帮我消了一大块“业”,过了一次“难”,提高了心性。“理顺了”,难受立即全消,换之而来的是一身轻松愉快。当晚打坐就坐了70分钟,在此之前打坐从未超过50分钟。

这件事的发生,对我来说,是一次心性的考验。我正确地处理了,过了一关,提高了心性。但是,如果这类事发生在双方都是常人之间的话,其结果肯定不会是这样的。可见,法轮大法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实实在在的,有利于安定团结,但他是默默的,无声无息的。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引人向善的高德大法。我相信,他必将在全中国,在全世界得到越来越深入地传播与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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