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们遭受的不幸有根源

走正道


【正见网2026年06月26日】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言俗涵义深,道出了人在世间得福报与遭受不幸的前因后果:行善积德,种下善因,收获福报;纵恶行凶,种下恶因,时候一到,恶报加身。

法官是个很神圣的职业,惩恶扬善,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做的是积德的事,应该得到福报才对。但是中共的很多法官没有得到应有的福报,却遭受了很多不幸。

2010年,时任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官的鄂安福,44岁,事业正处于上升期,却在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突发脑出血,被送进医院急救室。2011年2月18日,鄂安福再次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7月,鄂安福的昔日同事、原沈阳市沈北区法院副院长柳晔,突然暴病丧命,死时不到六十岁,还没退休。柳晔此前身体一直很健康,办案途中,走着走着突然就不行了,虽然及时送医,但还是不治身亡。

2010年3月下旬,原康平县法院庭长范斌因涉嫌收受黑社会组织贿赂,东窗事发,被刑事拘留,昔日法官转眼成为阶下囚。副院长陈景强也涉及此受贿案,恰巧在此时陈景强开车出了车祸住进医院,并以住院为借口躲过了受贿赂案的追究。此后陈景强煞费苦心打通关系,最终被判三缓三、开除公职。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陈景强躲过了人间法律的制裁,却躲不了天理的惩罚。2014年8月15日早五点多,陈景强在去水库钓鱼的路上遭雷击毙命。

2025年12月,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刑二庭庭长张巨涛被抓走,具体原因、罪名不详。但是,无论张巨涛表面上因什么被抓,坊间都说他是因为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恶报了。

2001年6月11日,河北省赞皇县纪检委常委滑海英,专职迫害法轮功,在城关镇迫害死法轮功学员丁刚子。2002年2月10日,滑海英的长子,年仅十八周岁的滑恒,骑摩托车被莫名撞死。

2025年4月1日晚,原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院长、哈尔滨市司法局局长丁锐突发心梗暴毙,年仅41岁。

原海南省海口市法官陈援朝,是第一个对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法官。2003年9月2日,在肺癌的折磨中死亡,时年51岁。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20多年里,中共法官遭受各种报应的事例太多了。本是应该得到福报,安享晚年的法官,为什么到了中共体制里,却频频遭遇不幸呢?

因为中共的法官遵循的是“听党话,跟党走”,能当上中共法官的都是中共党员,他们听从的是党性,遵循的不是人性,更不是道义与良知。中共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是为了维护中共的暴政服务的。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中共自己公布的14种邪教里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但是中共却用“莫须有”的刑法300条枉判法轮功学员。谁按照中共的密令做了,是不是在助纣为虐?!是不是在做坏事?!这就种下了恶报的种子,前因,再有后边的各种恶报就顺理成章。

中共的法官们明知道法轮功好,知道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没有违反法律,但还是昧着良知枉判法轮功学员。被鄂安福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中,其中第三小学的女体育老师王敏是他昔日的同事。

鄂安福的同事柳晔是沈北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多次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中,柳晔是主要决策者,要判几年,由他说了算。柳晔因卖力迫害法轮功,2007年曾获所谓“维稳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柳晔的同事,原副院长张文制造了臭名昭著的“2008沈北冤案”,将四名法轮功修炼者违法判重刑(最高达十一年)。不久,在2009年2月,张文突发脑部怪病,在去北京送医途中死亡。

张文恶报身亡的信息被互联网登载后,柳晔说:“张文太冤了。”言外之意,我柳晔才是冤判法轮功学员的决策者。网上又曝光了法官邹东辉、鄂安福,柳晔又说:“遭报应邹东辉、鄂安福算个啥,要说我嘛还差不多!”执迷不悟的柳晔最终暴病丧命。

原康平县法院副院长陈景强和刑事庭庭长范斌(审判长)等人,于2010年2月10日诬判法轮功学员王金凤七年、李晓平三年冤狱(王雪坤被判三缓五)。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范斌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辩护,又对法轮功学员王金凤几次大喊大叫、威胁、恐吓。

张巨涛任职期间,不遗余力地为中共卖命疯狂打压法轮功,尤其近几年,他持续不断地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而且都是枉法重判重罚,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极大的苦难。张巨涛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时,态度十分恶劣、蛮横,如同有深仇大恨一般,根本不讲半点法律,连最基本、最表面的法律程序都不顾。他从接手案件,到非法庭审、枉判,一路肆意妄为,剥夺当事人及家属、律师的合法权利,无理刁难。在法庭上,他无理制止当事人及律师的辩护,根本不聆听意见。经张巨涛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都被他判重刑、勒索高额罚金。

古人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理在衡量着人间的善恶是非,一点都错不了。没有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在先,就没有中共法官们后来的恶报。遵循天理做事才是正理。

有没有坚持正义的法官?有。刚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时候,有法官直接当庭宣判法轮功学员无罪,也有把法轮功学员办成“取保候审”,也有拖着不判的。在他们自己的权限内善待法轮功学员。这就是在积德。

还有一些善待法轮功学员的事例:某地一公安局长让安排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上级出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

某地一法官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叫逼迫他的上级和“六一零”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先签字,他再判。结果,没有一个敢签字的。

某地一个“六一零”主任说:“我对法轮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全家老少。”

某市有远见的领导,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前有车,后有辙。善报恶报的例子,都摆在世人的面前。法轮功真相在大陆也是遍地开花。真相面前,如何选择,就看世人如何做好这道选择题了。

(事据明慧网文章《写给辽宁省新民市法院领导及法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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