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局对老人的迫害肆无忌惮、丧尽天良!

觅真


【正见网2023年06月21日】

最近几天浏览明慧网发现,中共对老年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特别严重,凸显了中共流氓本性和邪恶本质。在此仅举部分迫害案例:

河北省辛集市田家庄乡现年72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昆才,被辛集市法院枉判五年,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再次被非法关押到冀东分局第四监狱,目前在一监区遭受迫害。

李昆才(李坤才),辛集市田家庄乡西刘家庄村人。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李昆才被宁晋县“610”绑架后,先后经历了宁晋县“610”、宁晋县看守所、邢台洗脑班、辛集市田家庄乡派出所、辛集市“610”、辛集市看守所、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共长达四个半月多的迫害,他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中共北京奥运前,七月二十日乡派出所李建华一伙恶徒绑架了李昆才,他们还抄走部分大法资料,并将李昆才关押在本市看守所内。

二零零九年三月底,在他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未经开庭,李昆才被非法判刑四年,遣送到河北冀东监狱一支队十中队,后来家人接到监狱来的电话,告诉李昆才家人去送衣物和钱等东西,家人才知道情况。四月十二日早八点,他妻子去冀东监狱看望,狱方不让见,提出给他留下衣物和钱,狱方也不让留,让家属邮寄。无奈之下,李昆才妻子把所带衣物又全部带回。

大约是在二零二零年春,李昆才骑电车出村讲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诬告,遭田家庄乡派出所绑架。二零二一年十月左右,李昆才在晋州市胡士庄寨村被田家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辛集市看守所。前几天得知,李昆才被(估计是辛集市法院)枉判五年,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再次送往冀东分局第四监狱一监区迫害。

据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报道,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进仙女士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四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冤刑十四年。狱中她曾遭各种精神及肉体折磨,尤其是被狱警喷辣椒水,造成她面部烧伤,脸上布满黑色结痂。

王进仙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五日出生,现年67岁,原昆明市宜良县百货公司职工,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后,王进仙坚持自己的信仰,自二零零七年起,几乎连续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次,期间间隔最长一年,最短仅四十四天,具体刑期起止如下: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自2007年3月23日起至2011年3月22日止)。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自2012年4月09日起至2015年4月08日止)。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自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
第四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自2019年2月0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据明慧网近日报道,历时三年多被北京丰台区公安局、丰台区检察院和法院构陷,六月十五日,82岁的法轮功学员邓春仙被强行体检,并被送达当日签发的非法判决书——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丰台区检察院给邓春仙的儿子打电话,叫她儿子把她送到检察院。她的儿子回答:你们谁规定叫儿子把自己亲妈送到检察院?我不送。

后来,检察院找丰台岳各庄派出所。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岳各庄派出所警察用卑鄙的手段——一个姓安的警察到银行,冒充银行经理,给邓春仙打电话,说她的存款有点事,必须来一趟,带上身份证,找安经理。

邓春仙来到银行,姓安的警察手拿所谓的逮捕证,说你被逮捕,让邓春仙签字,邓春仙不签,他将邓春仙劫持到检察院。

检察官张莉问邓春仙警察抄家的东西是否属实,看了之后签字。邓春仙说:这是我个人财产,我不承认这是犯罪。

直到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丰台区法院胡春生、刘瑞珍给邓春仙老人送来传票。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她被丰台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一日,丰台区法院人员给邓春仙老人来电话,通知她六月十五日到丰台医院体检。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丰台区法院人员来车接邓春仙去体检。结果,邓春仙血压高。当天下午,她被劫持到丰台公安局,警察给她办了“取保候审”。之后,警察要邓春仙签字,说她已被逮捕,是因为血压高,才办了“取保候审”。

邓春仙不签。他们让邓春仙说出不签的理由。邓春仙说:我没有犯法,发真相资料是为了救人,告诉人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为了众生得救,将来不被淘汰,不是犯罪。

最后,警察拿出判决书给邓春仙。邓春仙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三千。判决书的日期当天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打印前签发的。

中共公检法机构近期对高龄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的部份案例:

河北省秦皇岛市田树君,65岁,曾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两次被中共非法劳教。二零二三年四月,田树君再被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据悉,六月上旬,田树君已被劫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四监狱第一监区。

四川省遂宁市日前就又有两位老年法轮功女学员遭当地警察构陷:78岁的老太太梦道乐遭中共法院非法庭审,70岁的老太太蒋太菊被警察绑架后取保候审,也面临司法迫害。

经年多次遭绑架,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接到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书面通知,称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上午十点对重庆81岁老太刘桂碧对她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广东揭阳市84岁老人姚静娇因读大法书籍被揭东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三年一月,河北承德市73岁的韩立萍老人被双桥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即便她已罹癌仍被劫持入狱。
二零二三年三月,河南中牟县80岁的张桂兰老人被构陷到中牟县检察院、郑州中原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北京市81岁的胡行铣老太太被丰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三年三月,湖北襄阳市76岁的李贤芝被劫持入狱,之前她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九个月。
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五月,辽宁桓仁县72岁的牛彦老太太被构陷到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河北深泽县74岁的刘小妙老人被晋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三年五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73岁的景润茹老人被当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
传统的中国老年人因为其智慧和经验,自尊和仁厚,是社会中最受人尊敬的群体。清朝康熙帝曾经两次在畅春园和乾清宫举行千叟宴,宴请65岁以上蒙、满、汉文武大臣以及致仕人员达千人以上。乾清宫的两次筵席上,康熙与赴席老人们飞觞饮宴,皇子、皇孙们侍立观礼,并为老人们斟酒。为纪念这两次盛会,康熙帝即席有赋《千叟宴》诗一首,并命大臣们“赋诗记事”。可是今天却把善良的老人们视为敌人,极尽打压迫害,上述案例中都是奉公守法善良慈善的古稀老人,却无辜遭受到如此的残酷迫害,凸显了中共的惨无人道、丧尽天良和它的邪恶本质。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中国历史上老人是备受人及社会尊重的,尊老爱幼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在中共的极权统治下,这样的传统美德几乎被消失殆尽、不复存在。而迫害老人,虐待老人,欺压老人的现象则层出不穷。

愿所有还存有良知善念的中国人及国际社会关注老年法轮功学员们的悲惨遭遇,关注这些因中共迫害而导致支离破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家庭,尽快解体灭亡中共这个万恶滔天的恶魔,结束这场已经长达24年之久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以维护基本人权,还人类应有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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