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口行迫害凸显了中共的流氓邪恶本质

石铭


【正见网2022年09月10日】

据明慧网近日报道,中共“二十大”前利用“大数据”、“清零”、“百日行动”对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骚扰、判刑等迫害。八月份获知5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有19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最长者81岁。二零二二年一至八月份总共获知479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

在此列举部分迫害案例:

案例1: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薛玉春女士(62岁),二十年前曾被劳教所折磨致精神失常,如今她又再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自中共开始发动迫害法轮功后,薛玉春至少被中共人员绑架十次、非法拘留三次、骚扰不计其数;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腊月二十六),她被劫持到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在王村劳教所里,薛玉春因不放弃信仰,不写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几次被关黑屋、关禁闭室,遭到狱警和犯人各种手段的折磨,包括:打骂,恐吓,侮辱,长时间罚站,逼坐小凳——屁股坐烂,流水流脓还继续被逼坐着,有时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长时间不让洗澡,不让洗漱,身上又脏又臭,犯人们往她脸上、餐具上吐唾沫……在劳教所长期折磨下,薛玉春一度精神失常,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保外就医。走出劳教所时,四十岁出头的她,头发全白了……

案例2: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中午,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石牌派出所赖淦文等不法人员,同时对曾兴阳位于天河区岗顶的店铺、位于荔湾区的住所、以及邓芳的姐姐邓瑜的住所进行非法查抄,将曾兴阳和妻子邓芳、曾兴阳的妹妹曾跃玲、邓芳的姐姐邓瑜四人同时绑架。

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海珠区法院对三人非法判刑,曾兴阳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邓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六千元;曾跃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六千元。

案例3: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黎云、刘国华、谢世英、周玉秀、张训菊和黄怀洲夫妇,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已经一年三个月,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成都市新都区法院非法庭审判刑:张训菊十年、黎云七年、刘国华五年、黄怀洲三年;谢世英和周玉秀两位修炼人的宣判,目前情况不详。

案例4: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骆元英、黄红蔚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在给民众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被汉阳法院非法判刑,骆元英被非法判七年、罚款七千元;黄红蔚被非法判三年半,罚款四千元。

案例5:辽宁省凌海市法院诬判七名善良老人。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对七名善良老人下达非法判决,其中张英玲、金晓梅都被枉判三年、罚金五千元;康桂云两年半,罚金五千元;刘玉荣、李淑芳、陈文学皆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两千元;刘宝莲非法刑期一年,缓刑两年,罚金两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以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头目刘长杰和李蕾为首的国保警察与下辖的派出所对康实施绑架和非法抄家。就在当天,蹲坑的警察共绑架了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大多数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详情请看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三日《八月份获知5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来,每当中共开什么党会、“两会”、奥运会的时候,法轮功学员就成为他们所谓“维稳”的对象,借机进行干扰迫害,这已经成为中共的惯例。迫害不结束,这种所谓的“惯例”就不会打破,世界上也只有共匪统治下的极权社会才有这种现象。

传统的中国老年人因为其智慧和经验,自尊和仁厚,是社会中最受人尊敬的群体。清朝康熙帝曾经两次在畅春园和乾清宫举行千叟宴,宴请65岁以上蒙、满、汉文武大臣以及致仕人员达千人以上。乾清宫的两次筵席上,康熙与赴席老人们飞觞饮宴,皇子、皇孙们侍立观礼,并为老人们斟酒。为纪念这两次盛会,康熙帝即席有赋《千叟宴》诗一首,并命大臣们“赋诗记事”。可是今天却把善良的老人们视为敌人,极尽打压迫害,上述案例中有许多是奉公守法善良慈善的古稀老人,却无辜遭受到如此的残酷迫害,真是惨无人道、丧尽天良,凸显了中共的流氓本性、邪恶本质和毁灭人类的终极目的。

愿全世界都来关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特别是老年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悲惨遭遇,关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遭到中共破坏的恶劣现状,尽快解体中共,结束这场旷日已久的邪恶迫害,让法轮功学员们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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