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新解】 食指大动:一块鼋肉,枉送君臣性命

俞元


【正见网2020年09月18日】

春秋时期,郑灵公姬夷继位的第一年,楚国人进献了一只巨鼋(yuan)。鼋长的很像龟,只不过龟是硬壳的,鼋是软的,没有硬壳。郑灵公很高兴,打算开鼋宴,与大臣们分享鲜美、大补的鼋肉羹。

这天,郑国两位皇亲国戚——子公和子家,因军机大事去朝见郑灵公。路上,子公的食指突然跳动起来,他让子家看他抖动的食指,说:“美味当前,食指就会大动。我在晋国吃石鱼,在楚国吃天鹅肉,还有吃合欢橘之前,都是食指大动。今天入宫必有口福。”

刚一进宫,就听说国君要宴请群臣吃鼋肉羹,子公和子家相视一笑。郑灵公好奇地询问两人,子家把路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郑灵公。郑灵公笑了笑,没作声。

不一会儿,鼋肉羹上桌了,每位大臣都分到了一份,唯独没有子公的。郑灵公讥笑道:“叔叔的食指一动,就能吃到美味,屡试不爽,这次是不是很爽呀?”先前说满话的子公非常窘迫,又看着众人大快朵颐,终于忍耐不住,快步走到煮鼋的鼎前,伸手夹起一块鼋肉塞到嘴里,贪婪地咀嚼着。

郑灵公大怒,欲杀子公,经众臣劝阻,方才罢手,鼋宴不欢而散。灵公为何如此恼怒?因为这个鼎在先秦是权力的象征,未经君王允许沾取鼎中之物,就是对君王权力的藐视、挑战。“染指”一词就是这儿来的,现在的人们用来比喻牟取非分的利益。

之后,子公认为郑灵公早晚会杀掉自己,不如先下手为强,于是子公回去后找到子家密谋杀死郑灵公。子家不答应,说:“就是牲畜老了,也不能轻易杀掉,何况国君呢。”子公立刻变脸,反过来要诬陷子家,子家非常害怕,就答应不干涉子公的行动,并为他保守秘密。

这年秋天,郑灵公在郊外秋祭,子公率家丁夜闯灵公住所 ,用装着土的袋子压杀灵公,谎称他“中魔暴死”。随后,子公、子家推举郑襄公即位。子家身为执政大臣,知情不报,纵容弑君,被孔子以弑君者的罪名记载在《春秋》一书中。

几年后,楚国以“何故弑君”之名讨伐郑国。郑国追究子公的罪行,杀了子公并暴尸于朝堂之上;用刀砍子家的棺木,流放他的族人;郑国表示愿与楚结盟。楚军于是退兵。

祸从口出,此话不虚。子公喜欢卖弄食指抖动、预知美食的小功能,把话说满,激发出郑灵公的恶作剧。他又架不住舌尖上的诱惑,铤而走险“染指”国君鼎中美味,种下祸根。

郑灵公请大臣共享美味,本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可他偏偏又当场捉弄大臣,弄的人家下不来台。而这位大臣,恰恰又是一位“要吃不要命”的吃货!为了一块鼋(Yuan元)肉,搞的“君不君、臣不臣”,双双丢了性命。

食指大动,一饱口福,是好事;但是放纵它,也许会带来意外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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