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资料点的钱一定要说清用途

大陆弟子


【正见网2020年02月25日】

多年前,一个同修问我:“能不能出点钱给资料点?”我说:“多少?”同修说“四千就够了。”我说:“行。”给钱时,我没有详细问这钱具体干啥用?以为是做资料的,因为大家都有一个习惯:资料点缺钱了,知道信的人都会拿的,钱转给资料点就不管了,觉得大家都是修炼人,不用具体嘱咐都会把握好的。

可是后来,在我手上拿钱的同修和资料点的同修都被迫害了。很长一段时间大家心里疑惑:这两个同修都是修的挺不错的,什么原因被迫害了呢?多年后,同修从里面出来了,有一次碰到时,我无意间问起了那笔钱的事,我是想探讨同修被迫害的原因?同修说:“那钱是给资料点某同修租房子用了。”我惊讶:“你不是说资料点用吗?怎么给他租房子用了?”同修说:“哪里呀?当时我不是给你说的很清楚吗?是给资料点同修租房子用的。”我有点发愣:我细想当时过程,确实记得同修是说给资料点用的。我一下子明白了同修被迫害的原因。

在我心里,这钱就是给资料点做资料用的,如果是租房子用我可能不会给。可同修拿去后给资料点同修交房费了,这跟做资料是两码事呀。我想起师父的法:“如果依靠别人付出,那不是有条件的做了吗?如果人家不给你,你就不做了吗?”(《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当时资料点的同修生活上很困难,听说做一次饭能吃好几天,吃菜以咸菜为主,很少有熟菜。房费要到期了,交不上房费资料点就得停,可能从这一点上考虑同修才问我出钱的事。另外,资料点的同修生活很苦,可能也有还业的因素,旧势力安排他在这种环境中吃苦,被给钱的同修给破坏了。旧势力抓到理了:“你们师父法讲得这么清楚,你们在干什么呢?那就让他进去吃苦好了。”给钱的同修也被抓到理了:“人家给钱是做资料救人的,你交房费救谁呀?”

我自己也是好长一段时间状态不好:争斗心、怨恨心、自我、色念很重,好像陷入泥潭。我纳闷:怎么越修越不如以前呢?直到前些天看了正见上一篇同修的文章,内容与这件事很相似,我才明白:我的磨难也是被旧势力抓到了强加的借口:你给钱时,虽然心里想的是做资料的,可你并没明确告诉对方钱的具体用途呀?稀里糊涂把钱给了人,对方用来干别的,你没责任吗?你也有过。可见,凡是涉及到钱时,一定要严肃、慎重,不能大大咧咧,要为同修负责,别叫虎视眈眈的旧势力抓到把柄。师父说:“你赞助给他、你资助给他,你一定要知道他干什么,非常清楚,否则你不能够这样做。你虽然给了他钱了,你等于是支持他这样干,你也是错,所以,旧势力不会拿你当作是上当受骗看,它认为你是一伙的,你支持他,所以大家千万注意这些事情。”(《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由此我还想到,本地有个协调人,手里有七万元,都是同修给资料点的,他掌控在手里,用于购耗材等周转。我曾提醒过他:“手里不要存钱,这不符合法。”因为师父在早期讲法时就讲过:“不存钱,不存物。” (《精進要旨》〈致北京老学员〉)写出上面的事,意在给同修一点借鉴。虽说现在没有辅导站了,叫协调人,可性质是一样的。同修说:“你放心,没事。”我知道同修做事不少,很多项目他是主力,手里有这些钱用时方便。可我一直觉得同修手里有这些钱危险,也想找机会再交流。可是,后来听说这个同修突然被病业迫害走了,我难过好久。不管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但这件事确实是漏,旧势力就是毁人的,有漏就迫害你。

这应该是一个教训,写出来与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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