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 辽宁省鞍山市前公安局副局长姚伟遭恶报

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


【正见网2020年01月15日】

据媒体报道,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前局长姚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姚伟曾担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法委副书记多年,是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姚伟,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十月出生。现年五十五岁的姚伟长期在辽宁鞍山政法系统任职,曾任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市维稳办副主任等;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二零一六年六月前兼任市维稳办主任;二零一七年三月调任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同年十二月任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二零一九年十月被免职。

姚伟在鞍山公安系统经营多年,据网上消息披露,其派系在当地公安内部号称“姚家军”,明目张胆干预省内司法机关办案,充当当地黑社会保护伞,捏造假案、霸占矿山、抢占耕地、策划打手殴打他人等,与其操控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流氓行为相互佐证。

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姚伟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三年多,期间鞍山市至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三到七年不等;刘路香、沈振兰、于宝芳、林女士等至少四人被迫害致死。

以下是姚伟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法委副书记期间,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奖励参与迫害的警察 怂恿犯罪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鞍山海城市公安局警察组织联合行动跟踪法轮功学员,何斌、范玉芝等多人被绑架,其中几位被非法判刑。此事件主要责任人、海城国保队长顾凯,被省市公安局授予“立功嘉奖”,这是怂恿滋养警察犯罪的邪恶行为。

◎绑架、抄家 抢劫贵重财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鞍山市铁西区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素环发真相台历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当地南华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到刘素环家中抢劫后,拿着从刘素环身上搜出的钥匙,到妹妹刘素芝(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因刘素芝没在家躲过了绑架。当晚刘素芝回家看到家中被翻的烂七八糟,明白一定又是警察来抄家了,为躲避迫害,刘素芝当晚离家,流离失所。

后经清点核实,姐妹俩家中值钱财物全部被抢走,包括笔记本电脑一台、电脑主机一台、李洪志师父法像、大法书籍若干、户口本、房产证、工资卡一个、释放证明两张、最高检控告江泽民副本一份、共计六千多元现金等。刘素环被非法关押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她的女儿被警察恐吓威胁跟踪,女儿因生意不好,一直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刘素环的工资卡被警察抢走,女儿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都成了问题。

◎暴力殴打、侮辱虐待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两点多,一伙自称永乐派出所的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孟艳丽的母亲家,当时孟艳丽和母亲、弟弟还有一个朋友在场。恶警当着她们的面抢走孟艳丽弟弟的钱大约五万多元,孟艳丽母亲的钱不详,然后把她们带走。这是他们的生活费,恶警一点没留。到了永乐派出所后,警察常永春对她们刑讯逼供,孟艳丽说自己没有违法,不报姓名,一警察用鞋底抽孟艳丽的脸,当时打得孟艳丽耳朵都听不见了。常永春掐孟艳丽的脖筋,拽住孟艳丽的头发往椅背上磕,然后把孟艳丽铐在铁椅子上,用脚踩孟艳丽的左手,手都踩肿了,又用手捏孟艳丽的右手,用脚踩她的脚,脚也踩肿了。孟艳丽八月二日从看守所出来后,常永春告知孟艳丽,她家被铁西区国保大队抄了。在孟艳丽不在家的情况下,警察把她家中一万三千多元现金和很多财物掠走。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到二零一五年二月,辽宁省鞍山市政法委、铁东区政法委、铁东区法院非法庭审张运坤、邢丹、朱作海、蔺淑云、郑国栋五名法轮功学员,将其中四人非法判刑。只要家属没请律师的,都不告诉家属,偷偷开庭;家属若请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庭就剥夺律师辩护权及当事人陈述权。其中张运坤仅因一张光盘就被冤判四年;邢丹是高中外语教师,自从炼法轮功以后,教学认真负责,学生成绩很好,而且给学生补课从不收补课费,深得学生们的尊敬。善良的人们心里都有一杆秤,邢丹被绑架时,当场人群里就有人说:这算个什么事,不就是炼炼功吗?用得着这样兴师动众吗?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鞍山法轮功学员郭淑芳、唐超、商静、张旭、龙刚、高素娟、姚元东七人在家中被铁西国保大队队长王登科、兴盛派出所副所长胡立伟等人突然绑架并非法抄家,大量私人财物被抢。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铁西区法院开庭,法院刁难维权律师不让上庭,同日王登科伙同市“六一零”主任谢荣芳和铁西区法院恐吓家属退掉维权律师,并违法不让法轮功学员会见律师。这七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同日绑架,却故意分成四个法庭非法开庭,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高素娟、姚元东)、八月二十八日(商静)、九月四日(张旭)、九月十一日(郭素芳、唐超)非法庭审。

唐超在庭审陈述时告诉大家:我修“真、善、忍”无罪,如果判修“真、善、忍”的人有罪,难道让我变成象现在与我关押在一起的刑事犯人一样吗?唐超的律师,是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这名律师起初以有罪轻微违法辩护,后来听到郭素芳的两位正义律师从宪法、刑法、国际公约、普世价值角度的论述,条条明晰透彻,讲得全场的人心服口服,这位被指派的律师当庭说:“无论从国外、国内的哪条法律,唐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唐超是无罪的。”然而铁西法院最终还是违法判商静四年、张旭三年、郭淑芳三年零三个月、唐超二年。

商静、张旭、郭淑芳、唐超四位法轮功学员均上诉,鞍山市中级法院对他们的上诉均未公开开庭,只收一份律师辩护词就草草收场,并维持原来的非法冤判,这背后显然有政法委在操纵。

◎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

鞍山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路香,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晚十二点多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年仅四十九岁。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刘路香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千山区唐家房地区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当晚俩人被劫持到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刘路香被千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二年十月被劫持到沈阳辽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刘路香的儿子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当时刘路香已经不能走路,被两个狱警搀扶着出来,人已经变了模样,身体特别虚弱,瘦得就剩下皮包骨了,警察对刘路香身体的这种情况没有做任何解释。直到九月三日半夜人不行了,不得已才通知家属。

九月四日,刘路香的亲人到沈阳后,辽宁女子监狱的男女狱警十来个人,对来看刘路香尸体的人严格盘查身份,并问与死者的关系。终于在与监狱对口的739医院,家属看到了刘路香的尸体,揭开白帘,惨不忍睹,人已经瘦得缩成了一团,身体没有一点血色,浑身上下煞白,不仔细近看还以为手上戴了双白手套,刘路香一只眼睛微睁着,好像在告诉人们自己是不明不白冤死的。警察只让看了一会儿,就匆匆把布帘盖上了。狱警说刘路香是病死的, 家属说:“人在被迫害之前非常健康,怎么突然之间就病死了呢?”家属要求看病例,监狱拿不出来,家属就要求见监狱的领导讨公道,警察耍流氓,要挟家属再闹就报警抓人,气焰十分嚣张,监狱领导心虚始终不露面。

刘路香在中共监狱里被折磨死了,身后留下双腿残疾的老母亲。老人家只要一听到别人提起女儿,就老泪纵横,每天生活在极度悲伤之中。

结语

在人类道德走向崩溃的今天,法轮大法的传出使善良的人们重新看到了希望。然而中共江泽民集团却出于一己之私,疯狂打压“真、善、忍”普世价值,毁灭着人类的希望,不仅让好人反感,天地亦为之震怒。

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姚伟表面上因政治斗争被剔除,实质是其积极迫害好人遭到了报应。此外,鞍山市前公安局长朱文杰已于二零一三年患直肠癌死亡,姚伟的前搭档、鞍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梁冰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查,乐此不疲的指挥诬判法轮功学员的鞍山市中级法院院长宋景春也已经在二零一四年被查办,这并不是他们厄运的结束,而只是报应的开始。其他还在迫害真善忍不知悔改的人,各种无法承受的灾祸同样会随时降临到其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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