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解三国(16):伍孚朝堂杀贼 忠义两全

刘如


【正见网2019年11月05日】

董卓弑君辱帝,在京城公然屠杀百姓,等于向天下公开宣告与道义为敌,将自己置于人人皆可得而诛之的国贼位置。

禁军越骑校尉(武职,统领轻骑军)伍孚,忍无可忍,首先站了出来。无论成败,他的义举都会成为全国各州郡一呼百应、共同起义的导火线。也就是说,大规模演义的时机完全成熟。伍孚过后,曹操继之,曹操失败,文官王允承接大任,可谓武将领头,文官用计,最终铲除了奸贼。

忠臣奉义  两种方式

这个过程,展现着汉朝群臣践行忠义的两种基本认识,基本方式。一种是抱着以死就义的决心,如伍孚和之前董卓废帝时当场血溅朝廷的尚书丁管,一种同样可以做到舍生取义,但不会轻易抛弃性命,而是要忍辱负重,留着性命积蓄力量,等候时机最终达成除恶的目的,如曹操和王允。当然也包括后来的关羽、刘备等人。两种方式在人这一层都被世人肯定,但后一种做起来更难。具体情形也复杂多变,实践起来也各有不同。这两种方式在《三国演义》中都得到充分的展现,足以让后人遇到不同情况时能够获得多种参照和选择。

中国传统文化,在家儿女做人,讲尽孝道,而对于国家,臣子做人,讲尽忠报国。也就是说,孝是针对儿女的要求,而忠,主要是对臣子的要求。臣子尽忠,既要为国家百姓坚守道义,又有对君主辅佐有始有终不离不弃的含义(因此忠与终同音),都是在讲不同角度的义理。但当中国历史走到汉末三国,皇帝没有实权时,这个时代的人看似主要以臣子的身份和角度来带领天下践行忠义,护卫献帝,保护黎民,因此叫做行忠义之举,但其重点落在义字,而不是忠字,因为这段历史,实质上是权臣令诸侯、没有实质定主可以归附和辅佐的时代,不具备能够真正为天下定主不离不弃,有始有终地尽忠的时代背景。实质上,这个时代,多数是以臣子的名义,带领大家奉行道义,进而全面展现整个义的内涵的时代。

我们先来看伍孚取义的方式。

伍孚起头  刺杀董卓  忠义两全

“越骑校尉伍孚,字德瑜,见卓残暴,愤恨不平。尝于朝服内披小铠,藏短刀,欲伺便杀卓。一日,卓入朝,孚迎至阁下,拔刀直刺卓。卓气力大,两手抠住;吕布便入,揪倒伍孚。卓问曰:“谁教汝反?”孚瞪目大喝曰:“汝非吾君,吾非汝臣,何反之有?汝罪恶盈天,人人愿得而诛之!吾恨不车裂汝以谢天下!”卓大怒,命牵出剖剐之。孚至死骂不绝口。后人有诗赞之曰:汉末忠臣说伍孚,冲天豪气世间无。朝堂杀贼名犹在,万古堪称大丈夫!”

这就是《三国演义》对伍孚的描述,他虽刺杀失败,当场以死就义,却说出了忠臣为国除奸的正理。董卓自认为是天下之主,因此才会认为别人刺杀他,是逆反之举。伍孚毫不畏惧地将道理点明:你董卓并不是我要尽忠辅佐的君主,我当然就不是你的臣子,非君臣关系,何来逆反,我杀你,仅仅是因为你罪恶盈天,天下人人都可以杀你。这些话,就在表明,杀他是替天行道,是为天下百姓除害,董卓成了天下公敌,他已经与道义为敌。除去他,成为天经地义的义举。

伍孚因当场以死就义,可谓既是以第一种方式在替天行道,践行了忠臣报国的义举,同时也用生命完成了臣子针对君主个人的有始有终的本分,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汉朝,对得起当朝的汉献帝了。因此,他的行为可以视作完美的忠义两全。献帝时期的演义大潮由他引发,但后人却以诗的形式将他定位为汉末忠臣。其实从忠的角度来看,后来忍辱负重,曲意逢迎将貂蝉献给董卓,以美人计铲除董卓的王允,也同样对献帝不离不弃,最后以死保全了献帝,这两位,都是替天下百姓践行道义的同时,也完成了对君主一面的忠。

忠的基本内涵:尽心维护正道

在这里,我们要弄清楚一个概念,那就是忠这个字,如果成为臣子的本分,要想完美奉行,只能对有德或者说至少不至于走到夏桀和商纣王那样程度的君主,才能做到。忠,属于义理的一种,由“中”与“心”组成,表示其基本内涵是做人要中正无私,尽心竭力,也就是要尽心维护正道。该字多用在为国奉公的臣子身上,因此忠臣面对国家,侍奉君主,就出现两层义务,先是以正直无私的心对国家百姓履行护卫关爱之责,但同时又有对君主个人竭尽心力的有始有终的辅佐,对国家百姓的守护,是大义,对君主个人,是相对的小义,都是义理,正常情形下并不矛盾,忠义本就一体,君主能够爱民,辅佐他尽忠,就等于在保家卫国,自然就符合大的义理,但如果君主残害百姓,天理不容,就不被认为是天下之主,这时你想辅佐他尽忠,除非能以中正之理劝谏和归正他回归正道,替百姓教导他,如果做不到还要留在他身边全力继续帮助他,那就等于损害国家百姓,替坏人做恶事了,因此,在君主残暴或者极度昏庸的少数特殊情形下,对君主个人的极端的忠,反倒背离正道,有损忠字原本不偏不倚,公正的本义。

尽心竭力的心,居于中字之下,就是要人一心一意奉行正道,君主残暴不正,何来真正的尽忠呢。因此商朝末年的历史演绎了助纣为虐的故事并成为日常运用的成语,成为莫要助他人作恶的告诫,因此,遇到暴君昏君,就要借鉴历史,判断是否暂时放下针对君主个人的忠,只讲针对国家和百姓的义了。此外,中国还有“尽忠报国”的成语,提醒臣子,尽忠是为了报国安民,尽忠不能忘记以正道报国护民的最终目的。忠义必须一体。

汉末三国形成的过程,真的非常特殊,臣子们的行为和选择,面对君主个人说他尽忠也可以,虽无法直接辅佐,但献帝人品和名义还在,举起义旗必定以汉室为正统,为正当的名义;但说他尽义更确切,毕竟替天行道以除去公敌国贼为核心,对无法做主的皇帝个人,多数情形,即使想辅佐也无法辅佐了,做到不离不弃,有始有终,已经失去现实的条件。但就忠字的基本含义来说,只要尽心维护正道,就算是真正广义上的忠臣了。

伍孚和王允,是对献帝,完美做到忠义两全的两个典型的忠臣。他们两人,代表了正常君主为政时期臣子的普遍德行。但在王朝的末期,往往以救民救国的道义为先,因此三国的舞台,只能突出所有人普遍遵循的正义之理。

伍孚的刺杀,虽未成功,却成为全国共同起义,讨伐董卓的导火线,促成了曹操的下一次刺杀行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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