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前后判若两人

福建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2年08月21日】

我得法十四年来的修炼中,是师父用宇宙大法,把我这个为私为我、争名夺利的人一点一点的洗干净,使我脱胎换骨、改头换面。略举几例让世人见证师父的伟大,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得法前的我

1994年——1997年,当时我在社区居委会当书记、主任时,主管环境卫生工作。1997年5 月的一天傍晚,我在社区巡检卫生情况,发现一户住家门前堆放装修垃圾。进房间看见一位驼背老太和一位中年男子(听说是老太的侄儿),我说:“这门前的垃圾是不是你家的?”他们说是。我用命令的语气说:“你们把它拉走。”老太说:“我们没办法拉走。”我二话没说罚一百元。老太说:“我没钱,我退休金都不够我吃饭。”我说:“不行,就要罚。”这时她侄儿拿出一百元给了我。这一百元不费劲的装进了我的腰包。第二天用公家的钱雇保洁员把垃圾运走了,这就是当时的我。

后来我在一个大型企业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医疗都非常好。医疗费改革前,各大医院、诊所、药店无论开什么药,只要有收据,我的名字都可以报销。我的身体十分不好,药吃的多开的也多,这样一来,用我的名义,一个人就可以管全家至亲朋好友没有看病条件的人。因此我的两个孩子从出生一直到我98年3月4日得法前,头疼脑热、小灾小病都用我开的药。从而我也成了个“半个医生”了,什么病吃什么药全懂。尤其是93年6月我从原单位退休跟随丈夫调到丈夫家乡的城市定居,而我的一切人事关系还在原单位,这样我就更有条件了,更是天高皇帝远。我用我的名字给孩子开药、看病,当时孩子年青很少有病,就给老人婆婆开西洋参补身子,还用药费买理疗器,再加上我自己用药,给单位一年花去不少钱。这就是得法前的我。

再一个就是炒股。当时我工资才400元钱,孩子没工作,我就在股市买股票炒股。钱不多精力耗的很大,在股市大赌场赚股民的钱,羊毛出在羊身上谁都知道。这就是得法前的我。真象师父讲的人:“为钱而生,为势而毙,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精进要旨》〈悟〉)。

得法后的我

听了师尊讲法录音和学师尊《转法轮》这本宝书,我的心那个震撼啊!是用语言表达不出来的。对照大法,我想啊!我以前哪做的不好、不符合法的要求?一下想起来了当居委会主任时罚驼背老太一百元钱私装腰包。真觉得汗颜脸都发烧,立即决定退还给人家。

我记的得法没几天的一个晚上我去了老太家,进门我就说:“大姐,对不起!还您一百元钱。”她不解的问:“什么一百元钱啊!”事隔十几个月了,老太都想不起来了,这时她侄儿也过来了。我说:“十几个月前你家门前堆放的装修垃圾,我罚您一百元钱,是您侄儿拿的钱,想起来了吧?”老太说:“罚了就罚了吧!为什么要还呢?”我说:“我修炼法轮大法了,我是大法弟子,我们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老太和她侄儿齐声说:“法轮功这么好啊!”把钱还给了老太,我的心要多轻松有多轻松。这就是得法以后的我。

再找自己就是用自己的医疗费从中得利、方便家人。从98年3 月4 日得法,我就和家人说:“从现在开始我的医疗费不能再动用,有病自己掏钱看。”特别是我女儿从2005年5月得了一种病,全市各大医院检查治疗,无济于事,一直折腾到至今也没完全治好。几年来花去了四五万元钱,都是用我和老伴积攒的退休金给女儿(女儿没工作)治病。期间,有一次女儿说:“妈,用你的医疗卡,写你的名字,你单位可以报销,不然的话,花去这么多钱,我们生活怎么办呢?”我说:“不行,别想动公家一分钱。”女儿问:“为什么?”我说:“我是大法弟子,要按照师尊要求去做。”我老伴在旁边一句话没说,只是看着我,我看见女儿含着眼泪默默的看着我。他们虽然没说什么,但从他们眼神、面目表情没有不满和怨恨的情绪。他们心里一定在想:“法轮大法好,大法弟子太正了。”就这样我修炼了十四年,师尊给我净化了身体,我无病一身轻,没让单位花过一分钱医疗费,为国家节约了多少钱啊!虽然我家境不宽裕,但我很幸福,心里很坦然。这就是得法以后的我。

通过学法,认识到了炒股也是不符合法的要求。我就到股市把钱全部取出来。柜台工作人员说:“阿姨,你这是原始股,很赚钱的,别人想买还买不到呢。”我说:“我是大法弟子,不能赚股民的钱,我必须取出来。”这样我把钱取出来,反而更觉的心里无忧无虑了。

我知道我做的离师尊的要求还差的很远,但我深知大法弟子不能做不好,而且应该做的更好!更更好!!我一定牢记师尊的教导:“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为大法的永世不变着想啊!”(《精进要旨》〈佛性无漏〉)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大陆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