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梁商不以权势乱法纪

程实


【正见网2008年08月22日】

梁商是东汉顺帝时的贵戚、权臣、袭封乘氏侯、官大将军、声势煊赫,权倾朝野。但梁商为人谦虚平和,从不以权势凌驾法纪,有“贤辅”的美誉。

顺帝身边的不少宦官,忌妒梁商的权势,经常想陷害他。永和四年,中常侍张逵、蘧政,内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仆射杜永等多人合谋,诬陷梁商和中常侍曹腾、盂贲,意欲图谋废立,请求皇帝收捕粱商等治罪。

可是,宦官们的指控,没有得到顺帝的支持,顺帝指斥他们说:“大将军梁商,为人谦卑平和,廉洁奉公,是我亲近的辅政大臣。曹腾、孟贲也是我所信得过的人,不会有那些事,一定是你们嫉妒人家吧。”张逵等人,進谗失败,害怕粱商等人的报复,就迫不及待地假传圣旨,将曹腾、孟贲先行逮捕。还准备下一步逮捕梁商。但这个消息,立刻就被皇帝知道了,他马上下令释放曹、孟,并将张逵等人,立即進行审讯。有人建议梁商:乘此良机,狠狠地整治那帮阴险小人。报此一箭之仇。

张逵等人在受审过程中,他们的供词,牵连了很多在位的大臣。梁商觉察到:这里面有很多胡攀乱咬,倘若一一查办,很多人会无端受到诬枉。他就向皇帝上疏说:“《春秋》的义理指出,功劳主要应归元帅,罪过也只能惩罚首领。所以,奖赏不能太宽,惩罚也不可泛滥。五帝三王,正由于这样做,才达到了天下大治。臣发现:审问中常侍张逵等人的供状,牵连了很多人。倘苦据此兴起大狱,无辜受害者一定不少,案子也会久拖不决。本来是细微的小事,也会审出大奸大恶来。臣以为,应当及早结束这一案件,以制止捕治的扩大和苛烦。”顺帝采纳了粱商的意见,只将几个真正的有罪者惩办完事。这是粱商大权在握,报仇雪恨的良机。但他处事谨慎,很有分寸 ,没有夹杂半点个人恩怨。

梁商也颇能听取合理意见,避免了不少无辜者受屈。过去有人诬告宋光,说他妄刊文章,图谋不轨。宋光由此被关到洛阳监狱,刑讯逼供,受尽苦楚。宋光的外甥霍谲,这时才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见此不平之事,就毅然上书大将军梁商,慷慨陈词,为舅父申诉冤屈。

别人劝粱商:这是个毛头小儿,不必理会。梁商却讲:办法不论对方年令、官位的大小,都应一例对待。梁商调来那个少年所上的文书,见少年在上书中写道:“《春秋》的义理,推原本意,判断过失,略过事件,责备诛心。因此许止的父亲吃了他進的药而死,因为他完全是出自一片孝心,人们也能宽恕他;而赵盾尽管没有直接弑君,但他既然在国内,又没有讨贼,史官仍然以为他有罪。这是孔夫子定下来垂戒万世的王法,也是我们汉朝所应当遵从的前代典则。我与宋光是骨肉至亲,感情上自然有偏向他的地方,为他诉说冤屈,未必能得到谅解。这里只从常理,来评论一下这事的是非:宋光出身世家大族,为人处世,循规蹈矩,不求奇险之功。论官位,他当了州郡高官,而且朝廷升任有日。可以说,他一身没有丝毫缺陷或不如意的地方,这样的人要刊定诏书,他是为了什么?就算有所疑问,也应当找寻妥当办法,岂有甘心触冒死罪大祸,去探讨那些细微末节的东西?这不等于饮鸩止渴之类的蠢事吗?以宋光的才学,地位,他岂能干这种ff事!宋光所受的罪名,既然情有可原,但却被押到京城,拷问连年,泪洒血飞,始终得不到一个明白的审理。按国家法令规定,凡是赦令颁布,就不应当再继续追究。就是那些罪恶明白、已经判刑的犯人,尚且蒙受天恩,岂有无端被冤屈的,反而长久得不到审理、得不到赦免的道理?说是不偏不倚,难道就是这样的吗?”梁商看了这封书信后,十分赞赏这位少年的胆量和见识,并且申诉得有理有据。他就专为这个少年的申诉,上奏皇帝,请求宽免了宋光。

正是:

不因对方将我犯,
我就叫他吃枪弹;
不因对方是少年,
我就对他冷眼看。

吃了官粮用良心,
事事处处都认真。
若是真心为百姓,
定然青史永留名!

(资料来源:《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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