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典故:水滴石穿

茹之


【正见网2008年02月04日】

“水滴石穿”出自宋代《鹤林玉露》卷十《一钱斩吏》。

宋朝有一个叫张乖崖的人,曾任崇阳县县令。一次,一个官吏从存钱的府库中出来时,头巾中藏有一枚钱,被张乖崖发现了。经过盘问,那个官吏承认是从府库中偷来的。于是,张乖崖下令杖打他。官吏很不服气,说:“偷一枚钱有什么了不起,却要杖打我?你打好了,反正你不敢杀我。”

张乖崖拿起笔来,宣判道:“一天一枚钱,一千天就是一千枚钱。时间长了,绳子能锯断木头,水能滴穿石头。”然后,他取下宝剑,亲手杀死了这个官吏。之后,张乖崖上报台府,要求上级惩处自己。崇阳人至今还传说着这件事。

“水滴石穿”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意思是,长时间的滴水就可以将石头滴穿。后来人们用其比喻力量虽然细微,但积蓄长久之功,就可以成就大事。

譬如法轮功修炼者,为了拯救众生,几年如一日、坚持不懈的采用各种方式向众生传播着真相,其精神就如那涓涓的细流将顽石滴穿,可歌可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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