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国受迫害的经历

董玉华


【正见网2007年03月11日】

我叫董玉华,1971年7月24日出生,祖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旗。后定居于广州市白云区瑶台前進东路14号华美花园华丽楼801房。

我是在广州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负责我们的所谓“案件”的公安恶警们日夜跟踪,密切监视起居、通讯、通信的情况下,在善良人士的帮助下办好了一切出国手续,于2001 年10月 2 日秘密到达泰国;同年12月13 日得到联合国庇护;现在美国。

在此我非常感谢美国政府对我的营救和Fort worth 的Word Relief 给我的种种帮助,希望他们能够接收和安置更多中国被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

我于1997年9月幸得大法,自愿修炼。身心巨变,道德迅速回升。自99年7.20到2001年10月我离开中国前的两年多时间里,曾经5次被非法抓捕,在警察不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曾被非法拘禁、关押过使几个地方,包括广州荔湾区派出所、金花派出所、龙归镇派出所、黄沙派出所等多个派出所。曾被关在广州市芳村区芳村精神病院所谓的治疗43天、在完全不符合被拘留条件的情况下被广州荔湾区拘留所非法拘留14天、在完全不符合被收容遣送条件的前提下,被广州收容遣送中心收容关押24天、广州市白云9看守所33天。几乎被中共邪恶的流氓集团迫害致死。曾被不法之徒强行喷射辣椒水和灌射精神类药物。还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导致下肢瘫痪。多次昏死在仓中都没有因此换来邪恶之徒的一点点同情,最后一次昏迷11天,瞳孔放大,生命垂危。 我被中共恶党迫害的经历得到了联合国UNHCR确认并予以庇护,并因此被美国政府接收。

一、1999年7月19日 省府和平请愿

广州万人自发去广东省府和平请愿。结果我们却分别被用公共汽车押到各学校教室审讯(人太多,警车和派出所不装不下)。我们以诚相待,有问必答。有关部门利用我们的“真”掌握了我们的个人资料后,当天释放后开始了以后的长期残酷迫害。

二、1999年7月20日 依法進京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1999年7月20日,我依据中国的宪法,为法轮功上访。在天安门被2名男便衣员警连拖带打、重拳出击,拽進警车,其间他们见我挣扎,便命令我跪下,并用力踹我的小腿。之后,我被送到丰台体育馆关押、曝晒,恶警不给食物和水,不许上厕所;因为我带头背《论语》等经文和在中央电视台当场拍摄录像时坐在第一排,烈日下继续打坐等坚定修炼的表现,受到有关部门关注,他们明知道我工作单位和家庭都在广州却强行将我遣送回祖籍黑龙江省,途中几经周转和关押,没有自由,吃的是押送人员指定的食物和有明显混合物的水。我每次吃完后倍感恶心和恍惚,嘴唇脱皮。在飞速的列车上,看押我的两名男便衣员警和一名女便衣一起恐吓我,扬言把我扔進小黑屋轮奸然后扔出飞速的列车外。

我被扣留在家乡公安局的整个过程中遭公安不公正对待,被威逼照他们文件上要求的抄写。我在整个过程中处于恐怖中,不能正常学法、炼功,被剥夺基本自由和权利,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家人将我接回广州后,对于公安对我的过度恐吓非常气愤,但也辨别不清造谣媒体的宣传,决定请医生鉴定。在门诊部,医生欺骗家人说需要在另一房间为我检查,而实质是把我带去精神病院住院,不由分说将我关進象铁笼子的病房。我冲到门口坚决要回家,却无法跨出紧锁的铁门。家人无可奈何地为我支付了高额住院费用。

在精神病院,我坚持炼功,遭到医院男工作人员和医生们的强行围攻、扭打。我常常被打倒在地,被用铁镣铐在病床上多次,每次1至3日不等,大小便皆便在床上,医生也不予打开镣铐。同时我被大量使用药物和仪器進行所谓的治疗,导致我在医院期间大脑迟钝、神情麻木,头晕脑胀且巨痛如裂、疲惫不堪,整日欲睡。药量大时,我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家人和我自己是谁都忘记了,日日蜷缩在角落,大脑一片空白,记忆全部丧失。

在药物的作用下,我每天早晨醒来,口水将枕头湿透一大片,身体状况日渐憔悴、消瘦,精神肉体遭受双倍摧残。医院在这种情况下,一再增加治疗项目同时加收费用。我心里明白再这样下去,他们是想把我逼疯,没病也会被治成精神病。我在精神病院时的感受糟糕到了极点,我一刻都不愿意呆在那里。我知道那些药物对我是有危害的,开始找机会将医生看管着我吃的药趁其不备偷偷扔掉。我以大法赋予的理性和智慧克制着自己极度痛苦悲哀的心情耐心等候时机,明确了一定要闯出魔窟,不能再这样继续任人宰割。

按精神病院对病情稳定基本康复病人的规定,我是可以回家过中秋节的,但院方不允许。在我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医院同意,借此机会将我接回家。10月9日,在我本人坚决不肯返回医院接受摧残的有力抵制下,医院给予办理离院手续。

以上是我的经历,还有很多大法弟子有类似的遭遇。我知道的另外一名广州市的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折磨的女同修,在整理她在精神病院这段经历期间,被多名持枪警察闯上楼绑走,她的故事至今没有机会报导出来。

三、2000年4月23日 师父保护,免于劫难

为防止我進京,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镇派出所在不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动用近十人硬拉我去派出所扣留审查,我平时皮包里都装有大法书籍,而那天刚好没带,免于劫难。我知道师父保护我。三小时的审查无果,警察幸幸的要求我随叫随到(随时传讯随时到场),否则威胁我后果自负。

四、2000年6月18日 在广东省府参加广州千人公开集体炼功活动

我被盗以“扰乱社会治安”非法拘捕(非法性表现为:1. 没出示任何手续;2. 强加的罪名)。昼夜审讯6日,不让睡觉。只要我一打盹,就用个大铁盆倒扣在我头上猛敲。后经3个派出所从下到上恶警20多人轮流审讯,仍审讯不出来我的姓名住址,在这种情况下强加给我一个外语学院学生的姓名送拘留所拘留15天。(按拘留所规定,必须明确被拘留人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才符合拘留条例。当时它们并没审查出来我的个人资料,单凭这点,它们也属于非法拘留,执法犯法。)拘留门口墙壁上挂着被拘留条例,我指着质问它们:你们根本不知道我是谁叫什么,不符合拘留条例,凭什么拘留我?它们哑口无言却仍执行上级命令。

我前后共计绝食16天抗争,有关部门无动于衷。期满后被广州市白云区区公安局用一付手铐铐住我和另外一名女同修,铐在警车铁杆上送至收容遣送中心折磨。当时我有广州市房产和暂住证明,根本不符合收容遣送条例。它们又一次执法犯法,非法关押我。我再以绝食证实大法。15天后仍红光满面,精力充沛,行走有力。此事震惊了被关押百姓,纷纷前来观望。我趁机洪法并以此证实大法。

公安得知后,气急败坏的两次对我以鼻插管残忍地灌食。警察及受其指使的被关押的十几个男人将我牢牢按倒在水泥地上,用一条小手指粗的胶皮管沾水(沾水是为容易插進食管灌食可不是为消毒。),强行从鼻孔插入胃里。那种折磨令我至今无法忘却。我不堪忍受,被迫放弃绝食。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多次遭警察用电棍电击;一次在已被背后反扣戴手铐无力挣扎的情况下,同时被6-7名女警围攻毒打。理由是我没听从侮辱我蹲在地上的命令。暴打之后,竟趁我不备,突然对我长时间喷射辣椒水。它们是那么恶毒,全无人性,致使我面、颈部疼痛、红肿近10天。之后凶狠的女警竟然还伙同男警暴力将我拖進一间没水没电没厕所只有钢筋和水泥的约4平米的小黑屋。由于当时带着手铐子我想抹一把脸擦擦脸上的辣椒水都不可能,鼻涕,眼泪加辣椒水顺着脸流下来,很久很久不能睁眼睛。

18天后,在家人交纳保证金及担保书后得以生还。

此后,公安多次半夜三更闯入我父母家搜查(从未出示过搜查证)、骚扰,并威胁我父母只要它们高兴可随时抓人,借以施压,逼我放弃修炼。一次公安竟于凌晨出动几部警车搜查了我父母所在的整栋楼,理由是:怀疑收留法轮功学员。实质上是充份执行了邪恶势力总代表江xx的政策:株连九族、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

师父说:"历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法轮佛法─精進要旨(二)》"强制改变不了人心")。为躲避公安迫害,我流离失所。

五、2001年1月2日 再次進京上访,震撼了公安良知

为捍卫真理,我再次進京。

天安门上我被暴风骤雨般的毒打,被扑上来的恶警打倒在地后拖進警车。趁其不备我拔腿就走。很快被广场上的便衣警察围堵追捕。再次被打得浑身是伤,左手、右额分别被打出两个鸡蛋大的包。

警车将我们送到前门派出所审讯。我带头背诵经文。遭恶警一次次重拳出击,他下流的在我脸上练拳。我慈悲的望着他的眼睛,一声声念着:真、善、忍,想以此启发他的善念。谁知它象是失了控,全无停手之意。当我悟到:其实你已不配考验我。一股神奇的力量将它的手定在空中。十几秒后它惭愧的低下了头,再没敢打我和其他同修。

不知这小小的经历给它以怎样的思索?希望他能明白:大法神圣不可侵犯。大法弟子神圣不可侵犯。

因我绝不认可邪恶迫害,窒息邪恶。我可以用生命捍卫法,但不等于一定要失去生命。没有任何势力有能力夺取师父给我的用于正法的人的生命。最后感动了一名尚有良知的干警,他当众宣说:你的勇敢和真诚打动了我们,正如你所说的用生命震撼了我们的良知,现在就送你走。

果然,一名警察将我送到地铁口,还问我有没有钱搭车。

师父说:“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在纽约讲法”),“得法即是神”(《洪吟》“广度众生”)。师父说的话就是法。

2001年2月 ,我暂住的白云区陈田村一所住处被抄家,同住的小赖被捕。2001年4月我暂住的江下村一间住处被搜查。幸得师父护佑我当时不在场。至此我被進一步秘密通缉。我的亲朋好友家、公司被肆无忌惮的骚扰;我父母家被更密切的监控;我们所住路段常有大批警察真枪实弹地设岗盘查。   

六、2001年5月18日 药物导致中枢神经受损,昏死11天,下肢瘫痪。

2001年5月18日,我与两名大法弟子在公众场所被省公安厅、国安部不法人员强行绑架。即时被送往派出所审讯。被用电脑查出姓名后当夜送至广州市白云看守所。编号:A210-0126。

竖日,被区公安局或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因为没人告诉我它们是谁,是否有权如此对待我)以莫须有的罪名处以刑事拘留。狡猾的邪恶之徒竟使用我化名填写拘留证。第三天夜半,我被抬出去审讯。就昼夜不停地被审了6天。白天由白云区公安局审,晚上由市610办审。为迫使我屈服并妄想我出卖同修,610办除虐待毒打我之外,竟惨无人道的对我大量使用迷魂药。

七、剥光衣服当众羞辱

在被关押的33天中,管教人员从未停止过迫害我。曾有一次指使犯人,当众剥光我衣服,殴打我几处敏感部位并侮辱、取笑我。犯人明明白白告诉我:男管教就在上面的闭路上看你,我们不想搞你,但我若不然,管教会罚死我。

八、一次被毒打近4个小时

仓中规定:只要法轮功学员学法、炼功,任何人都可以制止他,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后果由法轮功学员自负。一次我因背经文被犯人毒打近4个小时(大概7点-11点) ,直到她们打累了,午饭都凉了不得不先吃饭了为止 。女犯抓住头发将我悬在空反复摇晃,因我强大的正念而没被抓掉头皮、头发。最为狠毒的除四名仓头外,还有一位30多岁胖女人和编号0044的犯人李佳洁(因贩毒、吸毒、卖淫罪被捕) 。整个过程无人制止,值班管教在闭路电视中视而不见;所长及管教巡仓时,我当众揭发,它们听而不闻。显然是它们指使的,否则犯人怎敢?

九、邪恶自创带死刑犯脚镣方法,被固定在厕所旁20多天

因坚持炼功,管教指使男犯冲進仓里,用几十斤重的铁脚镣暴力地将我的两条腿合并在一起,固定在厕所旁边达二十多天,这种镣戴法极其特殊和痛苦,替专门用于对付大法弟子。当时我的腿不能伸直,后来导致脚脖子一圈皮肤坏死。

十、五次灌食折磨,痛苦不堪

在被关押的33天中,我坚持以绝水绝食抗争。如果是普通人,不饿死也渴死了,拘留所强行给我灌食5次。其过程相当痛苦:所长亲自带队,命令男犯女犯一起将我按倒,所长一面用皮鞋踩着我的脸一边灌劣质奶粉,并加以威胁。全然不顾我每次被灌食后,连污秽带胃酸全部吐出的巨大痛苦。整个过程是邪恶以灌食为名折磨我为使我屈服、销毁我意志的过程。最后一次竟然是两名男犯人动手,所长及其他管教从旁指导并加以谩骂、嘲笑,全无人性,置法律、人权于不顾,肆意残害大法弟子。邪恶为何如此猖狂,是谁在为其撑腰?是谁在纵容?

十一、大量注射不知名的混合物,导致下肢瘫痪

在我绝水绝食的第14天,邪恶之徒认准了我不会放弃,决定对我下毒手,执行了邪恶之首江xx对大法弟子的政策:打死算自杀,不问来源,就地火化。

5月31日晚8多点钟,市公安局干警伙同看守所公安强行将我送到武警医院,以输液为名用手铐、脚镣将我牢牢固定在病床上,并命令3名犯人按紧我(2名男犯和1名女犯)强行注射一针镇静剂等我慢慢昏睡后,不负责任的大量注射不知名的混合物(犯人告诉我输了8瓶,但因本人已昏睡,对所发生的事情浑然不知)。凌晨我被抬回仓里,仍然固定到原位。顿感头晕、头疼、耳鸣、手脚麻木、四肢无力、恶心想呕吐、双腿难以移动、意识有些模糊、呼吸困难。释放后经医生鉴定我才知道我被使用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

危难中,慈悲伟大的师父从未放弃我,一次次为我灌顶加持,并点化我勇敢闯出魔窟。我身心备受鼓舞,坚信依靠大法法理,一定会活着出去。

一周后,我再一次被抬去输液,天黑抬去凌晨抬回。邪恶是害怕曝光的。抬回仓中仍固定到原位。次日,我陷入昏迷状态、生命垂危。

十二、持续11天昏迷,瞳孔放大
 
在此次被迫害中,我曾多次昏死在仓中,最后一次持续11天昏迷,瞳孔放大。

6月19日,公安强迫家人将我接走,还不忘逼迫我家人签字担保我不修炼大法,不离开家外逃,否则答应抓我父亲替我坐牢。

家人把我送到医院抢救。我又两天两夜合不上眼、嘴,已是死前弥留之际。
医生鉴定:中枢神经受损。很可能导致下肢瘫痪。并立即对我進行针灸中枢神经的治疗。九天后,我的情况未见好转。我坚信只有大法才能救度我。在我仍黑瘦如六、七十岁老妇、无法坐立、无法移动的情况下回家学法、炼功。 法轮大法超常的法理及五套功法的神奇再一次展现在我身上,我快速恢复,一天一变,早已健步如飞。

中共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登峰造极,流氓透顶,毫无人性可言,必将被天谴。期望各界政府及人民、正义之士给予大陆大法弟子以有力的紧急救援,共同遏制其暴力行为。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大陆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