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报有前因

谦卑


【正见网2022年07月05日】

《德育古鉴》记载了这样一则恶报故事:明朝池州人(即今安徽贵池县)邵道,在衙门中充当差役,常向人勒索财物,满意则喜,否则就拳打脚踢。有时郡官命令他杖刑犯人,他就极力施刑,以致死在他杖下的犯人不可计数。

后来,邵道得了怪病,手脚僵硬好象被绑住,全身肿胀好象被打过板子的痕迹,肉一片片往下烂,痛苦不堪。因此当时的人都说:“善恶终有报,桥南看邵道。”邵道最后全身的皮肉都烂尽了,只剩下一把骨头在床上时,方才气绝身亡。

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事,都有其前因后果。先有邵道因一己之私不断的作恶在先,才有后来的怪病缠身,导致痛苦身亡的恶报后果。善恶有报的天理真实的存在于人世间,就看人相信不相信。

2005年7月10日,黑龙江省依兰县至佳木斯市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死一重伤。男司机受重伤,脑颅手术住院;女死者何鑫,24岁,戏剧学院学生,暑期大四毕业,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何鑫的母亲樊晓晶是佳木斯市郊区政府司法干部,2002年起因患腰椎盘突出一直休假在家。

为何会发生妻病女亡的悲惨现实呢?这在我们那个时代,爷爷、奶奶辈的头脑中还有着很强的传统观念,看待这个问题很简单:这家人造大孽了。也就是有人做了大坏事招致的恶报。

还真是这样的。这家的惨状与何鑫的父亲何强有关,诬蔑法轮功,谤佛谤法,迫害修炼者,造下了极大的罪业,从而殃及了家人。

何强,男,1958年出生,曾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管理科科长之职。自1999年11月3日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起,何强曾任三大队(男队)大队长职务。何强唆使手下干警、威逼犯人在零下20多度的天气里把法轮功学员拖到室外毒打后,用冰水浇冻。佳木斯大法弟子毕加新、鹤北大法弟子贾永发被劳教所男恶警长期迫害后含冤去世。七台河大法弟子张长明更是在劳教所里被恶徒们活活打死。

2001年1月1日中国新年前,何强调任七大队(女队)大队长职务。何强上任后,整日指使手下干警对女性法轮功学员实施高压精神迫害和酷刑肉体折磨。法轮功学员汤红、房翠芳、尹玲、吴玲霞、贾冬梅、赵福兰、王淑君、门小华、王冬霞等被劳教所恶警和犯人长期迫害,含冤去世。

2004年3月,何强升任劳教所管理科科长。何强权位升迁,恶性膨胀,面对大法弟子六年来的劝善,何强扬言:不怕下地狱,就是来干这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何强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唆使刁玉坤、杨春龙、郭刚、王欣、王铁军、于文斌、陈春玫、张小丹、祝铁宏、刘亚东等男女恶警极尽邪恶手段,酷刑迫害大法弟子。

六年来,何强亲自策划、组织并实施了上千起残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恶性案件,数人精神失常,实施 “大背铐”等40多种酷刑折磨大法弟子,使多人致伤致残。何强不仅亲自上阵酷刑折磨和打骂侮辱法轮功学员,还亲自制作刷写诬蔑法轮功的宣传板、标语口号,还以工作业绩和奖金与转化率挂钩为手段,指使怂恿其手下犯罪。

何强与社会不法之徒勾结奴役法轮功学员,违规生产商品,偷税漏税,牟取暴利。在劳教所,何强一手遮天,横行霸道,随意打骂侮辱法轮功学员,任意加期关押奴役迫害。何强利用职权勒卡、勒索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亲朋大量钱财。到期不放人,故意刁难家属,以减期为名,骗取钱财数万元之多。法轮功学员家属接见时,逼迫家属骂大法。何强的恶行人神共愤,天理所不容。

人做了恶,怎么可能逃脱了天理的惩罚?!这个理贯穿人类社会的始终,不以任何个人、组织的意志为转移。它是天理,客观存在于宇宙中,表现在人中就是行善积德得福报,作恶造业遭恶报。种下什么因,一定得到什么果。天理是绝对公平的。所以传统文化劝人行善积德,是为了人生命的未来好,而中共摧毁传统文化,诋毁真、善、忍,蛊惑人参与迫害法轮功,蛊惑人在作恶中给人高官厚禄,蛊惑人抛弃天理,放纵欲望,及时行乐,可不是为人好,那是真正在害人。

人只有作恶才能造业,特别是迫害佛法与修炼人,而且迫害的是宇宙大法——法轮功,其迫害手段卑鄙无耻而又下作,集古今流氓之大全,造下的罪业远远超过上文中的古人邵道,其罪业恶贯满穹宇,其后果是销毁生命,永远的没有来世,没有轮回转生,这才是中共所要达到的目的。可怕不可怕?!民间把中共称之为“魔鬼”,最贴切。

如何摆脱中共,如何转变生命被销毁的命运,答案就在法轮功真相中。法轮功学员付出生命告诉给人的真相非同小可,那里有人生命的未来,就看人如何对待了。中共阻止真相的流传,是为了毁人到底。跟着中共走,还是拒绝中共,选择法轮功真相,一念之差,生命的未来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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