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鉴今:海瑞不怕死不爱钱 不结党营私(数文)

陆文农


【正见网2019年06月24日】

一、海瑞一辈子“不怕死,不爱钱,不结党营私。”

明代周晖《金陵锁事》记载:

海瑞,字汝贤,号刚峰,广东琼山人。曾任知县、户部主事、吏部右侍郎、右佥都御史等职。为官清廉、刚正,为人传诵。
    
都御史海瑞,死在任上,他的同乡、也在南京做官的只有户部的苏民怀一人。苏民怀清点他做官的财产,竹笼里有八两俸金,一块两丈长的葛麻布,几件旧衣服。像这样的都御史,真是难得。王凤洲司寇评价他说:“不怕死,不爱钱,不结党营私。”这“三不”把海瑞的一生都评价尽了,即使用千万字阿谀奉承他,哪能超过这“三不”的好评价?

【评点】
海瑞在历史上,以清廉刚正享有盛誉,王凤洲以“不怕死,不爱钱,不结党营私”评价他,简洁而中肯。他死后的遗产,则印证了他的清廉正直,一生做官做到这种程度,不为自己谋私利。这是不言而喻的。海瑞堪称后世官吏的楷模。
    
二、勇武报国的雕虫小技!

明代李介立《天香阁随笔》记载:
    
我的同乡顾言,是南昌太守,一天设宴招待刘铤将军。酒喝到兴头上时,顾言问刘将军道:“听说你袖中藏箭,发则命中,手段怎么这样高超呢?”

刘将军说:“我是个军人,以勇武报国。这不过是对付紧急情况的雕虫小技罢了。”

顾言想亲眼看看,请求刘将军发射一下,以取乐。于是,刘将军把座位,搬到前窗,要人在座位后几十步远的地方,挂一个铜环,他左手拿着酒杯,右手往后扔箭,十支箭,支支穿过铜环飞出,无一闪失.

【评点】
 袖箭堪称为一种绝技。刘将军不看目标,而凭感受,反手掷箭,无不中的,技艺实在高超!纯熟的技巧里,蕴含着长期的磨炼,因此才达到这样的境界。

并非人人都要如此。但在现实生活中,各人都须有一技之长。掌握一种技艺,总是有好处的。
    
三、如此“六一居士”

清代褚人获《坚瓠集》记载:

六一居士:本为宋代文学家欧阳修的号,这里借以讽刺某给谏(官职名)的儿子,从六等被升为一等。

某给谏的儿子,是个秀才,已经娶了妻子。每当遇到一年一度的考试,总是请人代笔。学使因为他是朝廷要人的儿子,一定把他的成绩,排在一等或二等。一次,某给谏告假还乡,听说了这件事,就亲自送他的儿子参加考试。考完后,也不让他会见宾客。这次的试题是“嫂子淹在水里不用手拉”六句。公子把题目中的“豺狼”写成了“才郎”,把“权也”写成了“犬也”。文章的内容,是一片空白,没有写出一个字。学使开始不知道他是给谏的儿子,把他排在六等。

给谏大怒,把儿子狠狠打了一顿,儿媳羞愧得上吊自杀了。学使照例在考试结束后,才拜见乡里的先生,到拜见给谏时,说话间谈到把试题写错的事,学使感慨地说:“秀才中有像这样不通文墨的人!”给谏说:“这就是我那不成器的儿子!”学使一听,觉得惶恐、惭愧不安,匆匆施了一礼,就告辞走了,立刻把给谏的儿子,又改排在一等。

第二天,有人在给谏的门上题字道:“权门生犬子,烈女嫁豺狼。”又称公子为“六一居士”。

【评点】
这位给谏,似乎还有些正派,一次告假还乡之际,断了儿子请人代笔应试之路,儿子果然露出马脚。有趣的是,他只有这样的学识,每次的成绩,都排在一等、二等,借此可以知道以前的学使,是怎样的弄虚作假,使官场与学海的肮脏,自然显现。

四、阿谀奉承“亲之又亲”!

清代青城子《志异续编》记载:

某县令接待新知府,礼节不周,下次县令求见新知府时,新知府坚决拒绝不见。某县令心生一计,把自己的乡试、会试卷子拿出来,模仿知府乡试、会试卷子。一共六篇,从破题直到结尾,没有一句模仿得不像。又委托了好几个人,为他先去说情、疏通。知府不得已接见他,盛气凌人。某县令一见知府,口口声声说:“大老爷是我的恩师。”

知府说:“你我南辕北辙,从来就没有什么交往,怎么这样称呼我?”

某县令说:“我当年立志要取功名,见大老爷高中,文章写得美妙,空前绝后,就日夜揣摹,烂熟于心,仔细模仿,这才侥幸中了进士。虽然我和大老爷隔了千里远,但这实在是很幸运的事。”于是,他将知府乡试、会试的卷子,朗诵了一遍。又把自己乡试、会试的卷子朗诵了一遍,说道:“如果不是大老爷,我怎么能中进士呢?”说完,鼻涕、眼泪纵横流淌。知府不觉大喜,从此以后,把他引为知己。大概知府的文人气习没有褪尽,而某县令也可算得上巧于逢迎。

【评点】
想逢迎权贵上司的人,总有逢迎的方法。某县令逢迎新知府,可以说是:会用心计,肯下功夫,从无路的地方,找出一条路来。这本是一场假戏,他演得真真切切,弄得新知府丝毫分辨不出,可见阿谀奉承之技,炉火纯清,并且“亲之又亲”了!
   
五、朱勔的“别有用心”

清代潘永因《宋稗类钞》记载:

朱勔,宋代人,徽宗时官至防御使。谄事蔡京,豪夺渔取,声名极坏。

朱勔穿的锦袍,自称是徽宗皇帝曾亲自用手摸过的。他便把皇帝的手形,绣在锦袍肩膀处。另外,朱勔曾经与皇帝在宫内进餐,徽宗亲自握过朱的胳膊。朱勔就用黄帛把皇帝握过的地方缠起来。给人作揖时,那缠着的胳膊竟动都不敢动一下。

【评点】
朱勔的言行,实在荒谬可笑。他如此受宠若惊,表面看是一种极端的个人崇拜,是对皇帝的忠诚敬服。真实呢,他是在有意炫耀自己与皇帝非同一般的关系,宣扬皇帝是何等宠爱自己。这就不仅仅是愚忠愚孝,而是奸佞小人的“别有用心”了。
    
六、三入相位的名臣雅量

清代潘永因《宋稗类钞》记载:

吕蒙正,北宋名臣,三入相位。卒后赠中书令,谥文穆。
    
文穆公吕蒙正,不记别人的过失。他刚入朝参与政事时,有次进入朝堂,听到有个朝臣,在帘子后面,指着他说:“这个小子,也能参政么?”吕蒙正假装没有听见,走过去了。

他的同僚,让他查询一下那个说话者,到底是谁。吕蒙正连忙制止了他。罢朝以后,吕的那位同僚还替他愤愤不平,后悔没有追问下去。

吕蒙正说:“如果一旦知道了那个人是谁,就会耿耿于怀,总也忘不了他。这样还不如不知道的好。”

当时的人们,都很佩服吕蒙正(三入相位的名臣)的德行雅量。

【评点】
水太清了,鱼不能活;无鱼之水,也太寂寞!人如果太过于计较别人,一点小事就寻根问底,穷追不舍,这样只能小事化大,反倒苦累太多!君子不计小人过,以宽宏大量对待别人,处理事情,就顺当得多。对人大度,不计小过,于人于己,于公于私,都是利多而弊少。吕蒙正不计较别人对他的讥讽,他并没有失去任何东西!反而赢得了人们的赞誉!
    
七、杀犬偿鹿 妙笔生花

清代潘永因《宋稗类钞》记载:

郑清之,字德源,别号安晚。宋代人,官至右承相。卒谥忠定。

郑清之居住在青田县的时候,郑府的一只鹿,因为吃老百姓的稻子,被一只狗咬死了。郑府要求太守,处罚那只狗的主人。太守手下的一个幕官,草拟了一份公文,上面写道:“郑府的鹿,虽然带了牌子,但是狗不认识字,就咬杀了鹿。现在把某人的那只狗杀了,偿还郑府的鹿也就够了。”太守听从了幕官的意见。

【评点】
鹿吃了别人的稻子,又让别人的狗咬死了,这是一报还一报,应说没什么皮扯。但鹿的主人是权贵人家,狗的主人是寻常百姓,后者就有受惩罚的可能了。幸好那位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幕官!一纸奇妙的公文!救了狗的主人,却只好让狗去偿命。这则小品,写得颇有趣味!让我们从一件小事上,看到了社会世相的某些侧影。

杀犬偿鹿,妙笔生花。哈哈!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人物

神传文化网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