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命令作恶的也有报应

铭刻


【正见网2018年03月20日】

法轮功学员在讲对着中共公、检、法、司人员真相,有很多人会说:“我是按领导的指示做的,有责任也是领导的责任。”“我是靠这份工资养家糊口的,这是我的工作。”面对善与恶的选择,好象除了“服从命令”,再也没有其它的办法。

传统文化典籍《太上感应篇例证语译》有一则故事,讲述了服从命令作恶的也会有报应。

宋代元符年间,袁州司理向子长,有一次去南安府办事后与新昌县令黄某、别州判官郑某一同返回。郑某因有事要去袁州,于是与向子长一起邀请黄某同去袁州,黄某不肯去,他们竭力相请后才同意,然而心中很不情愿。

到了袁州,黄某又想在城外住,向子长将他拉入官署,黄某忽然腹痛难忍,不住呻吟,通宵不停,向子长与郑某对他说:“你根本不打算来,只因为我二人缘故才来,你有什么话就告诉我们吧。”

黄某说愿见母亲和妻子,向子长立即修书派人送往其家。黄某又忍着痛苦诉说道:我原来曾在这里当司理。那时宜春县都尉派遣三位弓箭手去村庄买猪和鸡,四十天过后没回来,三人的妻子告到郡守那里,郡守与都尉有旧交,都尉欺骗他说:“因地方上有一伙盗贼,所以派三人去侦察,现可能已死在盗贼手中。希望能抓捕这伙盗贼。”郡守同意了他的说法。都尉于是率兵前往搜捕,留守山上两个月,却没有可以交差的。

适逢有四个村民在野外耕地,样子很憨厚,都尉叫下属拿两万钱召他们说:“有三个弓箭手死于盗贼之手,都尉来追捕,但长时未抓着犯人。你们四人就假装盗贼去应付差事,他日结案后,名为处斩,实际上打不过十板就释放了,你们如此贫穷,今各得五千钱去养活家小,岂不甚好?到了有关部门,若问你们是否杀人,就回答杀了。于是吃饱了坐牢,预计过不多久就放你们回家了。”

四人同意了,于是捆来县衙,当时县令空缺,由司户官主持政务,审核后,四人服罪,就送府查办,当时正好我主管工作,根据案情报告,得出判决斩首,就选择日子到街市行刑了。我观察这四人,不像凶恶的样子,便支开狱中的公差,询问他们实情,都说不冤枉,我又对他们说:“你们如果真犯了这种罪,明天可就要处斩了啊!”他们这才吓得相对哭泣说,先以为可以生还,回家后得钱用,不知道真的是要死啊!于是全部说出真实原委。

我大吃一惊,全都解开他们的捆绑。都尉察觉了,暗中对郡守说,狱官接受囚犯的贿赂,导致翻供。第二天,我到府中汇报,郡守怒责我:“你自己定案已结束,怎么又因受贿赂而妄加改变呢?”

我说:“既然知道他们冤屈,哪敢不为他们辩白?哪有贿赂的事?”郡守不得已,只好将案子移到记录部门,又转到县上再审,按法律应当再向司法部门申诉。

郡守说:“如果这样,那么这地区的错案就相当多了。”便逼迫着要维持原判。我根据道义力争,经过十多天仍不得昭雪。

临到要行刑的时候,郡守说:“若是黄司理不签名认可,到时候必然将我告到朝廷。”于是派遣同僚对我说:“囚犯必定要死,你固执毫无用处,今天就在案卷后边勉强签个名算了,个个都知道这事是郡守决定的,你有什么罪过呢?”

我自觉力量单薄,寡不敌众,勉强画了押,四个人无辜死去。两天后,两个县吏和院中两个官员突然死亡,又过了几天,代理县令也死了,都尉已经调任他职,被雷击死,而郡守则中风不起,前后相距才一个多月。

一次晚间,我恍惚中看见那冤死的四人来拜我,说:“我们冤枉受死,向上帝申诉,已告准了,上天要逮捕你,我们恳求说:‘这个冤情之所以被提出来,是黄司理力争的,现在七个人都死了,足以抵偿我们的命了。请不要再追到底。’上帝说:‘假使他不画押,你们四个人就可以不死,原来上报定罪的案卷,就是以他为首!’我们哭拜于天庭四十九天,上帝才答应你缓死三年,当大限满时,我们就要到这里找你。”又拜过才去,刚才一进门,他们四个已经先在这里了。我之所以不想来,就是这个原因。现在已经无话可说了。

向子长与郑某于是礼拜祈祷:“黄君将死去,情势是不能解脱了,但希望他能减轻病痛,与母亲妻子诀别。”黄某果然感觉病痛减轻了,几天后,他听说母亲来了,迎出于院门之外,掀开母亲的轿帘一拜,然后死去。

新昌县令黄某发现冤案,刚开始据理力争,后来放弃善念,还为自己找了个开脱的理由,自认为力量单薄,寡不敌众,服从命令画了押,导致四人含冤而死。结果,直接制造冤案的七个人遭了报应,黄某最后也难逃恶报。

法律上有主犯、从犯之说,服从命令作恶的也是犯罪行为,属于法律上的从犯。今天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无论从中共的宪法与法律,还是从社会效果看,都是利国利民的行为,根本就没有违法,可是中共的公、检、法、司部门在当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的指令下,抓捕、起诉、枉判法轮功学员。你可能会辩解:“我们也不想这样做啊?是610逼的。”就象上面的故事,黄某不签字,判决就不能生效,不管黄某最后出于什么原因签了字,画了押,判决生效,那么黄某就是帮凶、从犯。逮捕证、起诉书、判决书上的签名不是610的,而是公、检、法具体人员的名字,你不签字,就不能生效;你签了字,导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冤判,甚至被致死,被活摘器官牟取暴利,这份罪恶中就有你一份,因为导致罪恶发生,真正的签字人是首当其冲的你。

人间不是中共为所欲为的地方,人间有法律的约束,更有天理的制约。中共把法律当作迫害民众的工具,用无神论与斗争哲学欺骗人,蛊惑人,不叫人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叫人失去善恶判断的能力,只会一味的服从。中共这样做是有目的的,破坏人的善念与良知,不做好人,只会做坏事,做坏人,等到恶报来临时,毁灭人类。中共迫害法轮功就是这个目的。

从中共迫害法轮功那天起,善恶之报就如影随形,一直没有停止。中共一直在掩盖着,有“过劳死”或赋予英模等名誉掩盖着恶报的真相。据明慧网报道,河北平山县610头子王根庭遭恶报除夕丧命。王根庭本是个恶棍、色棍,诨名“二棍儿”,对父母不孝,对亲戚朋友不义。中共利用其凶残的本性于2001年4月任命其为平山县第二任“610”头子。上任当月就非法设立“洗脑班”,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任期九年中,对法轮功学员无端谩骂、毒打并施以各种酷刑,熬鹰(连续数天不让睡觉)、打耳光、胶棍打、铐床腿、铐椅子、铐暖气片、上背铐、电棍电,有时用多根电棍同时电,直至折磨得法轮功学员休克,拉到医院抢救;还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直至迫害死亡;还对法轮功学员敲诈勒索;这些精神迫害和肉体迫害对法轮功学员和法轮功学员的家庭、亲属、朋友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其罪恶罄竹难书,曾两次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立案追查。

就是这样的恶人,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坚持给他讲真相,但是他执迷不悟,继续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从他迫害法轮功起,就报应不断。王根庭本人常年病魔缠身,高血压、心脏病、头痛、头晕等,双手哆嗦的拿筷子都很困难;其罪行还祸及家人,2005年10月儿子结婚之际,其妻李树琴突发脑梗塞,致半侧肢体不灵,生活不能自理。

中共公、检、法中不听劝阻,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的也不少。海外大纪元网站从明慧网中整理出了《二百中共公安局长派出所长遭恶报实录》(上)与(下)两篇文章,里面的恶报事例触目惊心。明慧网每天都有揭露迫害与遭恶报的文章。

面对天理报应,人真的该清醒了。中国人不知道被中共已经摧残到何种地步,过去老人们讲:人不讲道德,与禽兽无异。今天的中国人参与迫害真、善、忍这最基本的价值观,丧失了道德与良知,不讲良心的胡作非为,何止于禽兽无异,已经是与魔鬼同伍了。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告诉人真实的法轮功,告诉人中共魔鬼的本质与毁灭人类的真相,就是在唤醒人的善念与良知,在善念的支配下,明白真相,作出选择,这是真正的在救人,在从中共的手中抢人、救人。

中共一日不亡,它用不断变换的谎言迷惑人,蛊惑人迫害法轮功,从而害死人的本质就不会改变。一边是中共的谎言在毒害人,一边是法轮功学员在讲真相,这就是今天人面临的必须的选择,这关系到每个人生命的未来。

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审判。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在法庭上,亨里奇的律师辩称他仅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并不这么认为,审判时严正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无辜平民被判刑,且不予假释。

此后,“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枪口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的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知出现的一刹那”。面对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理迫害,你可以选择“枪口抬高一厘米”。这“一厘米”就是善与恶的选择,关系到生命的未来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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