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境内连续发生6.1级 和 5.8级两次破坏性地震

周同 编辑


【正见网2003年10月27日】

据报道,2003年10月25日20时41分36.3秒,在甘肃民乐至山丹交界地区发生一次MS6.1级地震,20时48分零2.6秒,再次发生一次MS5.8级地震。截止到10月26日1时30分,共发生余震MS0.5级以上,地震170余次。震中所处位置距宁夏首府银川正西偏北方向400公里左右,银川的震感在4-4.5级。

甘肃的武威、张掖、金昌、兰州、景泰、嘉峪关、酒泉等地普遍有震感,张掖市的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临泽县、高台县震感强烈。据称,远在千里之外的甘肃省会兰州市也有明显震感。

这是继今年10月16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发生的6.1级地震不到10天的时间内,中国边陲地区发生的又一次6级以上的地震。

今年是中国的多灾之年。至前9个月纪录了多起严重灾害。其中新疆巴楚-伽师地区发生6.8级强烈地震,云南大姚和内蒙古赤峰也先后发生严重地震;五级以上的地震发生了29次;在北方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春旱和严重的虫害,江南、华南地区罕见的大范围伏旱;淮河流域发生1954年以来的最大洪水,陕西、山东、河南和内蒙古等地连续发生局部洪涝灾害;黄河流域同样发生了少见的秋汛。大洪水威胁着黄河中下流民众的生命。同时,严重的风雹、森林火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农林病虫害频频发生。

先人认为,发生在边陲地区的灾害往往反映出中央政府的问题,“整个国家犹如一个人体,人的元气一旦受到损害,于是就从四肢显现出来。朝廷如同人的元气,地方则像人的四肢。云南发生地震,就象人的四肢发生疮疡,根子在元气的损伤。”(《明史・席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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