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律 制止迫害 震慑邪恶

哈尔滨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8年02月07日】

在邪党非法迫害法轮功的这些年当中,公检法司系统的人员充当了迫害大法弟子的工具,一直是知法犯法,特别是基层人员,迫害大法弟子更是胆大妄为。

我们绝大多数同修都遭遇过非法抓捕、审讯,以至非法构陷判刑入狱等等。恰恰就是因为我们不懂人间的法律,邪恶才敢肆无忌惮的钻我们的空子,直接绑架、抄家。由于我们法理不清,并没有认清迫害,在被动的承受着,甚至是默认了迫害。这种默认会使邪恶有恃无恐,有的同修认为和公检法人员讲法律也没有用,他们根本不听,直接把自己置于被迫害的位置上,其实,我们在人中修炼,人间的法律也是需要我们正的,我们大法弟子如果都能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反迫害,是完全可以解体邪恶强加的迫害的。当然,我们运用法律反迫害基点要正,慈悲与威严同在,在清除邪恶的同时是制止迫害,不允许旧势力毀人害人。

二零一五年八月的一天,我正在打工的商店上班,九点左右的时候,辖区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找到了我,以诉江为由要对我進行核实,要我跟他们去趟派出所,因为上班时间走不了,他们就一直等我到中午下班,把我带到了派出所。修炼人遇到的一切都不是偶然的,表面是我诉江了,其实是邪恶因素针对大法来的。那不又是在考验修炼人的心吗?这颗心怎么动?可能就会产生不同的后果。

到了派出所之后,我说:你们想核实我什么?问我行?不该说的,我拒绝回答。警察边做笔录边问:你叫啥名?我说:你不知道吗?问:你家住在哪儿?我说:你不去过吗?警察说:你这态度可不行,你这样啥时候问完?我们也该吃饭了,你也还得吃饭,还要上班。我一想也是,是不善,这态度不符合真善忍。心就平和下来了。

警察接着问:诉状是谁写的?答:自己写的。问:在哪邮的?答:我拒绝回答。

问:谁让写的?  答:我看了最高法2015年5月1日新出台的《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一新政策之后写的。警察接着又问我什么时候炼功的等一些问题。问完之后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说:拒绝签字,你们这样做是不合法的行为。到目前为止,查遍我国《宪法》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没有一条把法轮功定性为x教的,也找不到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国家依法明文认定的十四种x教当中没有法轮功,公安部2000年第39号文件规定的x教当中也没有法轮功,所以作为执法人员是你们在犯法。这时,又進来一名副所长,问我:你上班的时候是不是也跟别人说法轮功?我说: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权、言论自由权、………说了一长串的法律,他们看看我谁也不再说话了,就让我回家了,我转身走了出去。

走到门外,我心想:这大热的天儿,你们说把我拉来就拉来了?不行我得回去,就又回来了,一進屋警察就问我:你咋又回来了?有事啊!我说:把我送回去。他就赶紧叫司机过来说:把她送回去。还亲自送我上了车。

在二零一七年的“敲门行动”中,片警也几次以执行上级命令为由到我家中骚扰,因为没有怕心,我就堂堂正正的给他们讲真相,不听真相,就从法律层面上制止他们的非法行为,告诉他们是谁在犯罪。有一次,我给片警讲真相,还送给他们资料:“敲门行动”违法和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署总署第50号令的99条和100条,废除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在百度上就可以查到)。告诉他们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片警说:我们这是工作,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我说:现在是谁办案谁负责。执行上级命令的也照样追究责任。他说:你要不服就去公安局找。第二天我就去了公安局给警察讲真相,不管他们听進去多少,我是想从法律层面上反迫害,正告他们,不要错用法律,迫害好人。变被动为主动。

我个人的体悟是:我们是堂堂正正的大法徒,在哪里我们都是主角,我们按照宇宙的大法理在修炼,邪恶的歪理就是应该破除的。遇到关、难一定从正面思考问题,不负面思维。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因为没有了怕,就没有了相生相克。

有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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