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他人做恶和被迫做恶,都有罪!

郑重


【正见网2014年03月12日】

宇宙法则是至公至正的,无论什么人,善恶必报,欠债必还。他若是赖账不还,以后一定得还,拖延越久,越是变本加厉,还的越多。谁若是指使别人干坏事,赖账说:“那件事,我没动手干,是别人所为,我有何罪?”那也抵赖不过去!也有人讲:“那件坏事,是某人迫使我干的,责任在指使者。与我无关。”那也不行。

唆使他人干坏事和被迫干坏事的人,都有罪!请看清代著名文学家袁枚在《子不语》中,记述的一件实事——

苏州人宋宗元,官职是道员。他有个族弟之子,人们叫他宋生。宋生幼年失去双亲,依靠叔叔教养成长。叔叔对他十分严厉。

宋生七岁时,到塾师处去读书,中途偷偷去戏场看戏,被邻人看见,告诉了他叔叔。他吓得不敢回家,逃到木渎乡,去做乞丐。有个姓李的人,可怜他,收留了他,让他在钱铺做帮工。宋生工作很勤快谨慎,所以,李某后来,把丫鬟郑氏,给他做妻子。

这样,宋生过了九年,宋生在钱铺任职,积存了不少资财。有一次,他进城去烧香,在路上碰到了叔叔。宋生无法隐瞒,就把情况老老实实地告诉了叔叔。叔叔知道宋生有积蓄,就劝他回家,另外为他娶妻。

宋生起初不答应,告诉叔叔说:“郑氏很贤淑,并且她已生了个女儿。”

叔叔发怒说;“我们是大家族,怎么能娶丫鬟作妻子?”硬是要逼宋生离婚。

李某(早年收留宋生,对宋生有恩)听说这事以后,情愿把郑氏认作自己的女儿,另外准备嫁妆陪嫁,送给宋家。

但宋生的叔叔不同意,强迫宋生,写了离婚文书给郑氏。然后,叔叔另外为宋生娶了个妻子金氏。

郑氏拿到离婚书后,悲痛大哭,自感羞愧,无脸见人,抱着女儿跳河而亡。

过了三年,金氏也生了一个女儿。宋生的叔叔,坐着轿子经过一个地方,忽然刮起了一阵旋风,把轿帘吹起。家人看轿里的人(即宋生的叔叔)发现他已经痰涌气绝,颈部有爪痕(叔叔被郑氏鬼魂所掐死)。

就在这天晚上,金氏做梦,梦见有个女子,披着头发,身上滴血,对她说:“我是郑氏。你丈夫(即宋生)不良,听从他恶叔的话,将我离异。我守大义,不再嫁人,跳河死去。如今我先与他叔叔算账,马上就来和你丈夫算账。这事和你没有关系,你用不着害怕。但是你所生的女儿,我不能放过,用你一女,还我一女的命,这也是公平的报应方法。”

金氏醒后,告诉了丈夫宋生。宋生十分害怕,向朋友求教:“这该怎么办?”朋友说:“玄妙观有个施道士,能画符驱鬼,你去请他作法,作文牒,把她(郑氏)的魂,押到丰都地府去,你们就没事了。”

于是,宋生用重金请来施道士。施道士问明了郑氏的出生年月日,写在黄纸上,加上天师符,把鬼押往酆都。宋家果然太平无事。

三年后,宋生大白天正坐在书房窗前。忽然见到郑氏,骂他说:“我先抓你叔叔,后捉你,是因为做坏事不是你的主意,并且还记住从前夫妻情义的缘故。现在你反而先下手,用文牒押我到丰都去,你怎么坏到了这个地步!如今我的拘押期限已满,我向城隍神,诉说了我的冤屈,神赞赏我的贞烈,批准我报仇。看你再往哪里逃?”

宋生从此以后,痴呆昏迷,不省人事。家中的用具,无缘无故自己破碎;顶门杠和棍棒,在空中乱飞。

金家人都非常害怕,请来僧人超度郑氏,还是没有效果。没出十天,宋生死了。又过了十天,宋生的女儿也死了。只有金氏无恙。

正是:
宇宙镜悬,毫发毕现。
唆使者罪,首当清算;
被迫做恶,亦遭毁惨。
雪飞六月,雷摄九天;
虹贯白日,冤伸幽泉;
善恶有报,欠债必还。
神目如电,天威震撼;
奸佞倾覆,理有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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