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典故评注:义不容辞

王舍微


【正见网2023年04月09日】

【典故出处】

语出唐.岑文本〈唐故特进尚书右僕射上柱国虞恭公温公碑〉(据《唐文拾遗》卷一五引):

夫显微阐幽,义不容辞。功高德盛,资篆籀之铺扬;声飞实腾,载金石以不朽,是以定献忠穆,汉室之良佐也。

【释义】

道义上不容许推却。

【典故说明】

出自教育部国家语文资料库“成语典”(进阶版)网站:

“义不容辞”的意思就是说道义上不容许推辞。这句成语常用在对需要自己出力协助的事情,因道义责任,不容自己推卸的情况。比较早的文献资料,见于唐代岑文本所撰的〈唐故特进尚书右僕射上柱国虞恭公温公碑〉,碑文中有“夫显微阐幽,义不容辞”两句,意思是说彰显隐微的功德,是作者在道义上不容推卸的事。

【名词解释】

道义:

道德和正义。宋.欧阳修〈朋党论〉:“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 (出自《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

正义:

合于人心正道的义理。(出自《教育部国语辞典简编本》)

正义涵义在我国典籍中指“公平正直”,如天无所不覆,地无所不载,无偏无私。(出自《教育大辞书》)

义:

合于公理正道;情谊。(出自《教育部国语辞典简编本》)

义士:

行为、举动合乎道义的人。(出自《教育部国语辞典简编本》)

(注:以上名词解释只选取了与主题相关的解释内容。)

【评注】

成语“义不容辞”还有三种形式的参考词语:义不容却;义不得辞;义无所辞。从其释义看,“道义上不容许推却”也就意味着这是道德和正义的准则要求。正义指合于人心正道的义理,这一点尤其值得引起关注。就是说,不合乎正道的则属于非正义义理。义士的内涵也强调行为或举动合乎道义,那些超出道义范围的刺客则不在义士之列。而义的释义中在正道内涵之外还列出了情谊,那么,这情谊是否需要符合善和中庸之道的要求呢?

由此不难看出,义根植于正道和情谊。正道自然应是指以善为根本的宇宙正理,不是世间以私为基点的丛林法则反理;情谊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纽带,如果偏离了正道的内涵,也会使事情的发展出现某种不确定性。

【评析】

宋代王安石的〈上曾参政书〉中说道:“害有至于死而不敢避者,义无所避之也;劳有至于病而不敢辞者,义无所辞之也。”这里所说的义体现的是对国家事务的责任担当;而欧阳修的〈与程文简公天球书.其三〉中所说:“伏承台诲,欲使撰述先公神道碑,岂胜愧恐,某才识卑近,岂足以铺列世德之清芬,然蒙顾有年,义不得辞。” 其中义的所指属于个人之间情谊方面的承负。

《三国演义》一书描述了刘备、关羽、张飞三人的桃园结义,尤其正面突出展现了关羽的高义。只为去找兄长刘备,护送甘夫人和糜夫人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一路艰难险阻。最难得的是,临行前挂印封金后去相府向曹操辞行,却遇回避牌拦阻,“关公一连去了数次,皆不得见。”最后不得已“即写书一封,辞谢曹操。”恰如清朝初年的毛宗岗评说:“堂堂正正,凛凛冽冽,皎若青天,明若白日”。关羽在战场上,当黄忠战马失蹄时不乘人之危,容换马再战。不会为了取胜而不择手段,这些细节体现出人的道德和品行的高低。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为先秦时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个刺客专门列传,后世也有人将豫让称为义士。智伯因贪得无厌的夺取他人土地最后被杀,豫让漆身吞炭替智伯复仇而行刺赵襄子,对此明代方孝孺曾写过一篇《豫让论》进行剖析和批评。豫让行刺未成,自杀前对赵襄子说:“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这话让方孝孺很无语,豫让心中没有一点道德公理,只是单纯的为情谊而复仇,且美其名曰:“士为知己者死。”从中也能体会出情谊之义理内涵的两面性。为善的一面济困扶危;另一面如豫让漆身吞炭复仇,在行为方式上也不够堂堂正正,凛凛冽冽,这也是人的观念败坏后的一种表现,为了达到目的不惜采用卑劣手段。

因此,秉持正道者,在做事的初心、目标、方式等方面都能依正道而行,方才成就真正的义。义不容辞的大前提应是人心中的正道(正理),如果失去了道德公理的天平,在世间反理或某种政治的诱导下,人心中之魔性就可能被释放出来,那才是人自身道德下滑而走向深渊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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