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做营救项目的同修交流

辽宁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9年04月11日】

我们地区同修被非法庭审,刚开庭律师就被辞退了,就这个问题谈谈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出现任何问题都不是偶然的,我们通过学法,在法理上大家都明白,出现任何事情都是我们的心促成的。

听到参与营救的同修交流中,还在谈论XX律师辩护的好,如何如何。我觉得在我们的思想深处还是有依赖律师的因素,好象律师辩护的好这件事的结果就会好。还有我们的出发点,本来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就是讲清真相的过程,救度众生的过程,同时营救被迫害的同修,而不是单纯的以营救同修为目地的,往往我们就忽略了这个出发点,以营救同修为目地了,而不是以救度众生为目地,也许在我们的思想深处埋藏的很深,都意识不到了。出发点不够纯正,邪恶就会钻空子干扰。

我们大法弟子唱主角,律师是配合我们的,在法庭上律师是为我们代言,真正的是我们大法弟子在做,在主导这一切,表面上大家都明白,往往在做事情的时候,不知不觉中就忽略了,这样的根本思想认识还需要加强。

建议做营救项目的同修,无论聘请哪个律师,我们要和律师交流一下,阐述我们辩护的主题思想,律师主要是从法律层面给与配合,至于结果如何我们也不执着,我们就是用正念对待就行了。还有很多同修对被迫害的同修被庭审不重视,有很多交流文章中说,开天目的同修说被迫害的同修被庭审的时候,在另外空间就是正邪大战吗? 也希望更多的本地区同修配合安全的近距离发正念,如果庭审被正念的力量控制的时候,法庭里会是怎样的一种场面?一定是所有参与非法庭审的工作人员,没有邪恶因素的操纵而胆战心惊,怎么还敢肆意妄为的迫害大法弟子。如果他们没有枉法迫害大法弟子,是不是就没有对大法犯罪,如果他们又听了当庭的同修讲真相,他们的生命是不是也就得到了救度?

也许大陆很多地区也存在以上交流的问题。

以上是本人一点初浅认识,还请同修以法为师。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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