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迫害只能加速中共走向灭亡的进程

觅真


【正见网2019年03月21日】

据明慧网近期报道,中共对大陆法轮功学员的判刑迫害仍然特别严重,被判以重刑的法轮功学员越来越多,而且许多年过古稀的老人被判刑。在此仅举几个案例: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新疆喀什地区公安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顺新家通知亲属,张顺新现被关在农三师图木舒克市盖米里克监狱。亲属这才知道张顺新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已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并在亲属、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秘密宣判。

张顺新亲属至今也没有见过判决书,也不知道是哪名法官审理的案件,一切都在亲属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进行,同时还在宣判后超过十五天的上诉期后才通知亲属。

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法轮功学员张顺新,现年五十三岁,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近二十年的迫害中,他因修炼法轮功在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九年,被非法关押至新疆第五监狱,在狱中受到非人的折磨,每天只让睡一个小时,但他挺过来了。二零零六年八月张顺新拒绝穿囚服,被非法单独关押迫害;二零零七年一月张顺新被转至五监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分监区进行迫害;二零一一年年二月二日出狱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晚十点左右,张顺新被塔西南石油基地公安局(隶属于泽普县公安局)警察冯海洋骗到派出所后,再次被绑架关押。

河北雄县杜贺先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被保定市中院冤判刑七年,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被从保定看守所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雄县法院在保定市借用保定武警基地法庭开庭,家属为杜贺先聘请了北京和天津两位律师进行辩护。雄县法院罔顾事实真相和律师的依法辩护,非法做出重判七年的判决。

杜贺先不服判决,向保定市中院提起上诉。然而上诉状却被雄县法院工作人员丢失,后保定中级法院法官到保定看守所见到杜贺先询问才知上诉材料被雄县法院丢失。从中可以看出在中共体制内的各级法院,都是官官相护,沆瀣一气,最终市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黑龙江巴彦县龙泉乡派出所警察将今年七十三岁的武桂芝叫去派出所,然后,将其绑架到巴彦县公安局,由女警察轮班看守。武桂芝被告知自己被判刑八年,据悉将于三月十二日送监狱。

珠海市香洲区法轮功学员、原飞机制造设计工程师林永旭,因为坚持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曾被非法关洗脑班和非法劳教,累计迫害逾七年。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又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

林永旭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家被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绑架、关押构陷,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被诬判三年半,勒索罚款三千元。林永旭上诉,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珠海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武汉市东西湖区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周翠娥老太太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关押到第一看守所,被迫害得身体出状况,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安康医院。

周翠娥老太太,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养殖场念湖家园,一人独居。在二十多年的修炼中,她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近二十年的迫害中,多次被绑架进所谓“学习班”关押、强制洗脑迫害,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于春香被冤判四年,并向大连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家属辗转知道中院未经法律程序,偷偷对于春香维持冤判四年。

中共每年一度的所谓由人民当家作主议论国家大事的所谓“两会”刚刚结束,许多奉公守法的善良好人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施以冤判,可见中共号称的“依法治国”是何等的荒谬。从基层法院数不清的枉法判决一直到最高法院堆积如山的冤假错案,从基层法院流氓法官的“执法犯法”到主持最高法院陷入卷宗丢失丑闻突“咸鱼翻身”的“大法盲”,各级法院已经成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帮凶,中共的各级法院的许多法官已经成为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

在中共的“两会”中,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是诸多投票表决中获得反对票最多的议案。虽然中共调查组定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电视认罪”,但却掩盖不了周强干预司法的事实。周强主政最高法院时期,也是冤判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时期。仅拿近三年的数据来看,2016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1165人;2017年被非法判刑至少有974名;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至少有1010人;三年合计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3149人。更为恶劣的是许多古稀老人被冤判重刑。二零一八年,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4631723元。其中法庭非法判罚金2463000元。

在现政权试图要“依法治国”的形势下,盘踞在中共各级法院的江派余孽,因惧怕迫害法轮功被清算,仍然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以达到将现政权捆绑在“血债帮”以延缓清算的罪恶目的。俗话说人算不如天算,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血债帮”的如意算盘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加速中共灭亡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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