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8年12月05日】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共匪的国保警察敲门闯入家中,接着是抄家,并强行把宋芳绑架到派出所。
理由是:宋芳在四月十一日到派出所给警察讲了法轮大法美好真相与中共如何非法迫害法轮功群众。审讯室内有摄像和录音。
宋芳看到他们一系列的非法行为,就给他们讲有关法律:“《宪法》第三十五、第三十六条都赋予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发行、集会等自由;我信仰法轮功,真、善、忍的理念是受宪法保护的。
你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犯了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你们就是吃这碗饭的,知法、懂法,但不能犯法。
今天,我们被冤枉了,还有法律、有律师能为我们辩护,将来谁会出来为你们辩护?用什么理由来为你们辩护?上级领导的口头命令还是电话通知,那能作为法律凭据用吗?能救你们吗?
而我经历的非法对待,我持有的正义良知,不仅经得起法律的验证,也经得起道德良知的考验,将来我还可以随时起诉你们。
你们知道‘卸磨杀驴’、‘柏林墙枪击案’吗?那些作恶者的下场都是历史的镜子。法轮功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盛况空前,是外国人愚蠢吗?我们中国国内一个党派中共打压法轮功,是他们聪明吗?”
宋芳讲着讲着,原来那种肃杀的气氛渐渐有些缓和,三个审讯人情绪有些正常了,其中那女的变化很大。
宋芳接着道:“如果你们心存正义,在这关键时刻为自己做个选择,以《宪法》为依据,让我回家。全国形势也在改变,也出现了法轮功案子打回重审、撤诉或释放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案例。”
不一会儿,警察真的通知她回家了。
当她步行离开了派出所,正准备乘公交车回家,突然身后一警车追上来,一警察道:“你还没办完手续。”又把她带回派出所。
第二天,来了七、八个壮实的警察将她抬上车,投入了看守所。
从此情况看,警察内部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出现严重的分歧,有正义警察根本不愿参与迫害,有的怕将来遭清算的,有的邪恶之徒是死不悔改,不见棺材不落泪。
坐在监室中,宋芳首先找自己的原因,是不是慈悲心还是不够。
第二天,副所长和一个女狱警把宋芳带去谈话道:“你若写了悔过书,三十天放人,如果不写,面临的是判刑,工资就没了。”
芳道:“这本身就是犯法,那些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的写个悔过书保证书就能放回家吗?写个悔过书就回家说明学法轮功根本就没犯法。
我一个字都不会给你们,今天中国为什么道德败坏到如此地步,就是共产邪教的反神唯物等歪理邪说搞的。而法轮大法真善忍却真正使无数人变好,这是经过实践的。
而你们却逼迫我放弃真善忍,更加证明共产党败坏道德的本质。我生命的全部意义就是来证实大法、来救人的,使社会更多人道德高尚,不走向罪恶这就是救人。我没犯法,在法律面前,你们得无罪释放我。”
两周后,他们又把宋芳带進了审讯室。一眼又看见那个曾经多次迫害自己的黑皮警察。芳在心里默念《转法轮》,发出一念:师父,让弟子以最纯善、最无私的心态来讲清真相,救他们免遭邪教中共利用他们害人。
于是,芳还是象开始那样对他们讲《宪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这次重点讲了《公务员法》。
指出他们犯下了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那个黑皮警察听后,傻眼了,慌了手脚道:“你怎么知道这些?”这时,录音机突然出现故障。芳道:“如果你不了解这些法律,要赶快去学,用法律才能保护自己。对法轮功学员再不要这样瞎搞了。”
这警察的反应让芳感受到象他脑中那个共产邪灵被揪出来了一样,他总是愣着。
因被非法指控“到派出所对警察讲真相”,宋芳就写下了:“语言是思维的载体,谁听说过人想想什么、说说什么就被抓捕关押的?”
芳要求三点:
一、给绑架者、对他人非法拘押者刑事制裁;
二、立即放人;
三、赔偿损失费十万元人民币。
过了几日,市政法委书记、“六一零”主任和另两个女警来与芳谈话。宋芳把平时准备好的材料带上。轮到芳说话的时候,她就照着念。念了一会儿,他们打断说别念了,还是聊一聊吧。
芳就对他们谈起解释宣传栏里的“邪教”两个字,谁才是真正的邪教。
“邪教的第一个特征:搞精神控制,崇拜教主。共产党只许让信它不许信别人,信别人就是邪教就得坐牢酷刑折磨。马列毛像挂起来让人魔拜。最雷人的是,挂出横幅写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如来佛’!
而法轮功无名册、无办公点,谁愿意炼谁炼,来去自由、大道无形,而共产党入党终身制,要举手宣誓永不叛党,否则斗死你。
第二个特征: 敛财。我们十二元一本书自愿买;在市场上同样厚的一本书要二十五元左右。我师父的书有正规出版权,受法律保护;而共产党高官一贪就上亿,谁敛财?
第三个特征:危害社会。共产党无神论唯物论进化论,不叫人相信善恶有报,人不信报应啥坏事不敢干?催毁整个中华民族道德,造成今天假货遍地,黄赌毒横行,无官不贪,禽兽教师成群,血泊无人救,老人不敢扶,笑贫不笑娼。
中共历次运动害死中国人八千万,是南京大屠杀的上百倍,今天活摘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群众器官,这不是危害社会的邪教是什么?”
这些人各有所思。
芳接着讲了自己在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劳教的遭遇:
“我住的房屋门缝是被胶带封严的,二十四小时不准开门,两年多除上厕所外不准走出房门一步。在严重缺氧的情况下,大脑出血,从左边的鼻孔流出,全身浮肿,五官变形,这样流了三十多天,最后流出的是白颜色的液体。那些警察还不停的逼我说,要转化了不按真善忍做好人,骂师父骂法才带我上医院。有这么丧尽天良的吗?
我到了生不如死的境地,我也从未想过死,也绝不会向他们所谓的转化变坏,因为我的生命是法轮功给的,不然,我那一身的病,也活不到今天。倒是那个助纣为虐的包夹,因吸毒、盗窃進来的,警察用她来监管迫害我,她却在二零一五年死于车祸。”
一个女警察插话道:“你师父怎样救了你的?”意思是师父不在身边怎么救?
芳道:“你们知道古时的神医华佗、扁鹊、李时珍吗?他们都是修道人,都有特异功能的,有些事情你们是想象不到的。
我本来病的要死,道德也被共产邪教无神论败坏的不成样子。我学了法轮大法真善忍,身体健康道德高尚了,这不就是我们师父救了我了吗?”他们表示理解。
芳接着讲:“邪教的第四个特征是:精神空虚。在虚假电视的宣传下,人们认为炼法轮功的人是人生无望、事业无成、精神空虚的。
其实,如今一百多个国家上亿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很多的高官、大老板、科技人员、博士、硕士,也有平民百姓,他们的精神空虚吗?人们之所以这样认为,那是在无神论和唯物论邪说的基点上去认识的……。”
芳在讲述的过程中看到其中一女警在抹眼泪,也许她很有善心被大法弟子的慈悲所感动;
邪教六一零主任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政法委书记道:“我们仅仅只是吃碗饭,我们也不愿干这缺德事。”
后来他又道:“有一次你把神韵光碟拿给我的女儿,你对她说,如果父母不让看,就自己看。我就在旁边,你这不是搞我们的矛盾吗?要我和女儿不和吗?”
这是芳没想到的,他记得如此清楚,马上就道:“抱歉,没考虑到父母的感受,只是想到神韵很好看,不要让她错过机会就给她了。
我为什么这么做?中共从来毒害下一代,比如文革时期利用儿女斗父母,我的目地也就是不希望你们的孩子受到政治谎言毒害,我认为你们孩子学真善忍做好人,绝对有百利而无一害。”他笑了。
芳又问:“你举报我了吗?”另一个女的道:“不会、不会。”他道:“我只是查了一下。”
“六一零”主任后来在一次绑架行动之前,把消息告诉了芳的家人,芳很是感激,被共匪利用的人士,终于正义觉醒了。
又过了几日,检察官来过,对公安材料核实、研究决定是否“逮捕”。如果三十七天不放人,就面临逮捕、庭审、判决、投牢等法律程序。
检察官问芳:“这次之前,你已经被处理过六次了,对不对?”芳道:“不对。迫害过六次是对的。按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信仰真善忍,讲法轮功真相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没有违法。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才是违背《宪法》的。”检察官表示认同。
他又道:“你知道‘两高司法解释’的内容吗?”芳道:“知道,既然法律保护公民信仰,那两高的说辞与《宪法》相悖,就是违法的。因为宪法是高位法,所有与国家宪法相冲突的条例都是无效违法的。两高就是明目张胆的违反宪法,这就是犯罪。我们法轮功学员总有说话的那一天。我今天还只是从法律角度来讲,还未涉及到道德良知的层面。”
检察官建议对芳“取保候审”,还说这还只是他个人的建议,总比关在这儿强。芳道:“对你个人的意见表示感谢!但是我绝不要取保候审,我要无罪释放。把我绑架到这儿的那些人才应该呆在狱中。”他最后建议芳请律师。
回到监舍,坐下来,芳又向内找,用大法来对照,又找到了自己许多执着心,并去掉这些心,心性道德又升华一步。
到了宋芳被拘押的第三十七天,狱警進来道:“你写悔过书,又能回家,是对你好,如果判刑,麻烦就太大了。”
芳道:“不写悔过书就犯法,写了就不犯法就回家?太奇葩了吧?!这是法律吗?这就是摧毁人的道德良知,那些偷抢杀人的写个悔过书,就都回家了吗?这就证明中国人今天道德败坏的原因就是共产邪教败坏的。”
大概就在下午,走廊上传来了喊叫声:“宋芳,收拾东西,快!快!”随着“咣当”的一声,铁门开了。芳走了出去,被告知“无罪释放!”
出了看守所,来到停车的空地上,又是那个经常参与迫害她的黑皮警察,他向芳走了过来。迫害大法弟子十八年了,他从青年到中年,身材壮实,微微发胖,皮肤黝黑。
他对芳道:“这么多年,你从未骂过我,道德素质就是高!”
芳一下愣在那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的良知终于觉醒了。
注:据真实事件改编而成。 希望更多同修将自己的好人好事详细写出来,造福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