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法律竟然也能成为习惯?

初衷


【正见网2018年02月22日】

2018年2月11日的明慧网刊登了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讲述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张立龙、刘凤香、赵力、王桂平被雁塔区法院非法宣判。非法庭审过程中,家属为他们聘请的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有几个明显违法的细节引人思考。

第一,法官在开庭刚开始就强硬宣布不准涉及法轮功的性质,企图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

第二,公诉方提出所谓的两高最新解释,说要按照其中宣传品的数量来量刑,明显违反宪法;

第三,律师们指出在抓捕过程中,抓捕者未穿警服,未出示证件,而且案卷里的逮捕证和逮捕机关不相符,有些日期也对不上。其中有一个立案书,甚至是后来补进去的。公诉人辩解说公安机关长期如此,是习惯。

第四,所谓的“证据”不敢拿到法庭上公示,仅仅凭几张照片就定罪。公诉方回应,因为搜查的东西过多,不便搬运。律师回辩:“证据不拿到法庭上进行公示,这次开庭就没有任何意义,你们可以从别人家里把东西全部搬运走,就不能搬运到法庭上吗,连其中的一张纸都不呈现在法庭上?”公诉方无言以对。

第五,论辩过程中,律师有理有据,而公诉方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完全一副流氓无赖形象。

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里,执法者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法律,唯恐被律师们抓住把柄,被扣上“违法”、“徇私枉法”等帽子,唯恐被法律惩罚。但是中共的公、检、法人员却把破坏法律当作习惯,在法庭上还有恃无恐。为什么会这样呢?谁给他们的邪胆?

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没有对社会造成一点危害,反而对社会有益;法轮功的主要书籍《转法轮》中没有任何不好的言论,如果有机会能通读全书会发现这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书,而中共为什么要鼓噪妖言迫害法轮功学员呢?迫害过程中,有专门的违法机构--610全程指导迫害,其权力凌驾于公、检、法部门,类似于二战纳粹组织;还有迫害元凶江泽民的一系列密令指导迫害,这些密令都是口头传达,不准与会者记录;迫害过程都是秘密中进行,比如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恶,就是在海外被揭露出来,直到今天中共还在抵赖,还在死不改悔的秘密进行着。

中共的罪恶本质决定了它要迫害法轮功,中共存在一日,它迫害法轮功就不会停止。中共的公、检、法人员中妄图政治投机的看到了这一点,认为有中共撑腰,即使违法,处处破坏法律,任何人也拿它没办法,所以在法庭上,警察、检察官、法官都有恃无恐,视法律为儿戏,一味的按照610的指示办事,就要枉判法轮功学员有罪。

人间真的是中共说了算的吗?中共真的可以无法无天吗?

海外的大纪元网站刊登了《二百中共公安局长派出所长遭恶报实录》,十八多年来这类人遭受恶报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在事故中身亡,有病故;有伤残、患癌症及其它重病;有被查处、判刑;有自杀、他杀而亡;有殃及家人的等等。有中共撑腰,他们仅仅能得到一时的蝇头小利,生命却得不到任何的保障,各种天灾人祸还是会找上门来。

2017年明慧网报道了中国大陆25个省、直辖市出现的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遭恶报的人包括各级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各级610人员,各级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各级司法局局长,监狱长、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省、市、镇、乡、村书记、副书记,国保大队长,派出所所长、警察,各级宣传部部长,看守所所长,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教育局局长,中学、大学校长、院长等。据对明慧报道的不完全统计,去年遭恶报死亡115人,伤残10人,重病、癌症45人,被查处、判刑145人,自杀14人,共有329人遭到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恶报。

古人讲:善恶有报;“祸福无门,惟人自招;善恶报应,如影随形”;“三尺头上有神灵”等。告诉人要行善积德,生命有福报;行恶造业,生命有恶报。这才是人间真正的理。中共反天地神佛,摧毁传统文化,否定古人行善积德,鼓动人行恶造业,是有它罪恶目的的,就是要人在恶报中销毁。

法轮功的真、善、忍触动了中共的假、恶、斗,人都相信了真、善、忍,都做好人,做的都是行善积德的好事,生命得到的都是福报,中共的假、恶、斗就会无处存身,中共处心积虑营造的谎言就会不攻自破,它要毁灭人类的目的就不能实现。是中共的罪恶本性决定了中共要迫害法轮功。从古至今迫害佛法,迫害修炼人都是十恶不赦的重罪,而迫害宇宙大法——法轮功,带给生命的是更大的恶报——形神全灭,所以中共要至死不休的迫害法轮功,中共要害死的是全人类,它想把所有的人都拖入到迫害法轮功中来。

中共历来搞运动迫害好人都没有合法依据,在中共眼里,法律只是一块遮羞布,是叫人看的,迷惑人的,而破坏法律才是它的常态。今天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中的种种行为都是违法的。谁听中共的话,谁执法犯法,将来倒霉的一定是他自己,害人害己。因为善恶有报才是天理。

《九评共产党》有句话:“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中共,谁就会在什么问题上送掉小命。”这是至理名言。谁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相信中共,谁把破坏法律当作习惯,不去理智的分析对与错,谁就会在迫害法轮功的恶报中送命,还会殃及子孙后代。自2012年至今中共出现的高官落马潮就是个证明。这可不是中共宣传的内斗,而是迫害法轮功的恶报。虽然中共现任当局出于保党的需要,使这些人重罪轻判。虽然有中共撑腰能逃得了一时,但是逃不出天灭中共的大劫难,因为天理、宇宙的规律不允许。

人作恶,有报应;中共作恶多端,同样有报应。2002年6月,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2.7 亿岁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断面内惊现六个排列整齐的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其中那个“亡”字特别的大。 这是上天给中共下达的死刑判决书。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在灭中共的同时,也一定会给予人一次得救的机会。法轮功学员秉承神佛的旨意讲真相,就是上天赐予人的一次得救机会。人了解真相的方式不会是超常的,一定是常人形式的,可能在田间地头,可能是朋友聚会听到的,或者在网络上得到的,或者是碰到法轮功学员亲手送上的,或者在监狱、医院、精神病院、洗脑班等特殊地方听到的,或者通过法律程序得到的了解真相的机会等等。但不管是哪一种,听闻真相,请三思而行,不要被先入为主的党文化主宰着反对,甚至失去理智的迫害法轮功。就象上文中法官、检察官那样,明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不违法,却还要失去理智的枉判有罪,这是在作恶,如果再拒绝真相,等待的将是恶报,充当中共邪党的殉葬品。

善良而可贵的中国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得到了解真相的机会,请用心倾听,仔细阅读真相,勇敢做出正义的选择,得到的将是不一样的蓝天白云,不一样的全新的感受与思考。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大陆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