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目如电〗 执意参与迫害 报应连连



【正见网2003年05月19日】

编者按:古人言:“暗室亏心,神目如电。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本系列旨在警醒世人,切记对大法心存善念,切莫等到无可救药之时。


陈金汉,男,65岁,于河镇韩家村村委委员。自1999年7.20邪恶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追随江xx犯罪集团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监视大法学员,揭撕、涂抹大法条幅。有学员多次告诫其不要这样做,会遭报应,他不但不听这善意的劝说,反而把大法学员告到了镇上。

2001年正月十六赶集(中国农村俗成的定期举行的买卖贸易集会)的时候,陈金汉在平地上翻车砸断了一条腿。但他对遭到的报应仍执迷不悟,一瘸一拐地继续做迫害大法的事,结果在2002年正月十三日晚死于村委,彻底断送了自己可能走向光明未来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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