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拆婚有过,改过得福(共二文)

慧淳


【正见网2012年05月24日】

一、拆婚有过,改过得福

有一位侍郎(官职名)名字叫孙洪,他在少年时代,与一个同窗学友,同在太学读书。他们互相约定:有家信到了,都不隐藏。

有一天,那个学友收到家信,隐藏起来,不给孙洪看。孙洪发觉后追问,学友说:“信中有一些话,恐怕会败你的意兴。”孙洪一定要看,学友只好拿出父亲的来信,信中说:“我昨夜作梦,到一个官府,很清楚地看见了考生录取榜,你和孙洪都有名字,但是孙洪的名字下面,有一行红字说,某年某月某日,孙洪替某人,写了一个离婚协议书。因为此事,天帝责罚,取消其名籍。”孙洪看完信后,十分惊讶。

学友问他:“真的有这件事吗?”孙洪回答说:“这就是最近的事啊!我在某州,遇见一对老年夫妇,吵架要离婚。无人写离婚书,请我代写,我就帮他们写了。当初自己并没有什么其它想法。”

学友说:“梦境恍惚,不必在意。像你这样有才学的人,怎么会考不上呢?”

等到考试结束后,果然学友考中,孙洪落榜。这才相信:信里面所述的梦,不是假的。孙洪因此心情很难受。

学友说:“请您不必忧虑,等我回去时,替您劝那两老复婚,怎么样?”孙洪很高兴的同意了。于是,学友就问清了两老所住的地方和姓名。

到了那里后,两老都还没有新婚。学友就把孙洪的事,告诉了他们,奉劝他们复婚,并安排酒宴,为那二老的复婚,举行庆祝。事情办好以后,就写信告诉孙洪。孙洪非常感激。

后来,孙洪以太学内舍生的名义,免除了省试,一路青云直上,当了侍郎。孙洪在任期间,每到一处,凡是遇到离婚的事,就想方设法去调解,保全了很多家庭。
   
周氏按曰:宋朝末年,临川人王某的妻子,被元兵抢走,她不屈而死。过了几年,丈夫王某想再娶,但总不成功。一天夜里,梦见亡妻对他说:“我已出生在某家,今年十七岁了。再过七年后,当嫁为你妻。”王某在第二天,就派人前去打听,果然那家有女,十七岁。王某遂上门,以礼相聘,一句话就成功了。这样看来,夫妇的因缘,本是上苍安排。既是天定,怎么能够轻易的去破坏呢?
   
二、孝廉拆婚姻,考场受惩罚

顺治戊戌年,科举考试,点名时,浙江孝廉某某的笔筒中,搜出了一封离婚书,监临(监考官)大怒,罚处一顿板子,并撤销他的举人资格。

查问这个孝亷的缘故,孝亷交代:原来他的同窗,想要夺人之妻为妾,他就出谋划策。首先造谣中伤那个女人,使她的丈夫发怒,想要休妻;然后又从中替同窗做媒,代女人写好了离婚书。这个孝廉,不小心把文稿塞进了笔筒中。致使事情败露,挨了板子,还被撤销了举人的资格。
   
周氏按曰:唉!上天最痛恨破坏别人的婚姻。已经结婚的人,不能轻易离婚。没有结婚以前,如果名义已定,也不能变更。从前我乡有一个衰落的大户人家,贫穷没有儿子,只生下了一个女儿,生活费用全靠一个仆人维持。长年累月,主人被他的义举深深感动,归还了契约,非常尊重他。仆人有一个儿子,长得聪明秀气,主人想要把女儿嫁给他,仆人坚决拒绝,不敢接受,主人强迫订了婚,两家的感情更加深厚。没有多久,主人夫妇都死了,仆人就抚养他们的女儿为童养媳。过了一年,主人的家族,以门第不当为由,敲诈勒索,要拆散他们的婚约。以至于打上了官司,官府判定毁约。仆人因此败家,族人又不能抚养这个女孩,女孩因穷困饥饿,心情抑郁而死。女孩死了不久,她的魂,附到了族人身上,诉说自己的痛苦。同谋合办此事的那些人,都得暴疾,相继死亡。

(以上均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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