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文 拾珠玑】伤仲永 (王安石)

幸紫


【正见网2011年04月10日】

【白话试译】

金溪县人方仲永,祖上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世后直到五岁,都未曾见过书纸笔墨,有一回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见了觉得很惊异,便就近借了一套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并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奉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发生后,一乡的秀才们都来传观。从此,随便指什么东西要他作诗,马上一挥而就,诗中那文采和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的人听说,也很惊奇,对他父亲也令眼相看、稍微以礼相待,或是给点金钱资助他。这样一来,父亲认为有利可图,便天天领着仲永到处拜见县里的人,可却不肯叫他上学。

我很早就听见这件事情。明道年间,跟先父回家,在舅父家里见到了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作得却没有像过去所传闻的那样好。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父家里问起他时,据说“已经什么也不懂,和平常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聪明颖悟,乃是得自先天禀赋的好资质。那得自先天的部分,胜过普通有才能的人多多;结果仍然成为平常人,这是因为没有受教育启蒙的缘故。他那得自先天的部分,是如此的优厚,可却因没接受教育,开发不了智慧,所以最终仍然不免沦为平常人;由此可见,得不着先天好资质的,固然是平常人;又再不受教、不上学,岂不连平常人都不如了吗?那最后就是一个一无建树的平庸之辈哪!”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以务农为业)。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读书的用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团结)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待以宾客礼)其父;或以钱币乞(给、与)之。父利其然也,日扳(领着)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宋仁宗第二个年号)中,从先人(指王安石之父)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适合)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蒙昧无知的样子)众人(平常人)矣!”

王子(作者自称)曰:“仲永之通悟(聪明颖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指后天的教育)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作为平常人就算了吗)”

【心得体会】

“伤”是可惜的意思;仲永,人名,姓方;有天才,却未能受教育。本文即为作者惜方仲永失学而作,选自《临川文集》。这篇散文是庆历三年,王安石从扬州回临川时写的,通过“小时了了”的神童方仲永,因父亲不当的做法与教导,以致最后成了“大未必佳”的泛泛之辈的事件。说明人的天赋资质并非固定不变,与后天接受的教育、学习的知识息息相关,欠缺资质、不重学习,依然是个平常人。

其实,人都有特赋异秉、都具先天本质,那是打一出生,老天就赋予的啦,只是显性与隐性的差别而已。否则仲永咋的在五岁有次啼哭时,即能抓起临时借来的笔墨写出四句诗来?而且诗的内容颇有涵义咧!因为他得到的天赋是显性哪,所以他虽然“未尝识书具”,可往后却能“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但是一生“务农”的父亲,见钱眼开,觉得动动脑、磨磨墨、铺铺纸、摇摇笔,不用啥力气,就能写出诗来,财源也就滚滚而至,比四季耕耘、看天吃饭省事多了,太好啦,得来全不费功夫!于是,“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这就是“爱之适足以害之”的“天下父母心”。文中的“利”字份量很重,凸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不使学”也是仲永由天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更是此篇文章的主旨──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

题目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仔细品味,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叙事简洁明快,既能以理服人,又兼以情感人,使人们从字里行间体会到作者劝人们立志于学的拳拳之心。故此文颇为后世称颂,并广为流传。

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就是那先天禀赋,是老天给的、是上苍赐与的,是洁白无瑕的!沾不得一丝尘俗污垢,染不得一点大千龌龊,尤其是名利情的玷污。可自以为聪明的父母,总是以自己的认知,或积非成是的群众看法,一头热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硬干,结果事与愿违的将他的秉性天赋,泯灭掉了!

其实,我认为仲永,也就只有那么十几年的福分,(从五岁至二十岁)在父亲不明智的作为下,步入人间大染缸、追逐名利大洪流,于是天赋异秉在厚重业力的覆盖下,一点点的散失、一滴滴的隐去,最后就被老天爷收走了,这“受之天也”的“通悟”成了隐性不彰啦,所以他也就成了红尘大千里的芸芸众生之一呢!

【作者】王安石(西元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江西)人。進士,神宗擢为宰相,立意改革施政,实行新法,以求富国强兵。只因求效太急,用人不当,以致名臣反对,天下骚然,终归失败。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诗文皆卓尔不群,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着有《临川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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