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课教材(高级):文帝废除诽谤妖言法 (历史故事)

正见文化课教材编辑小组


【正见网2007年11月11日】

编者按:为了弘扬中国神传文化,清除邪党文化的影响,在教育领域的大法弟子用在大法中修出的正见,开始着手编写一套中国正统文化教材。因为是刚刚起步,难免有所不足,我们需要世界各地的大法弟子,尤其是教育领域的大法弟子的参与和指正。我们诚挚的希望使用这份教材的同修,能将上课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教材的优缺点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不断的修改提高,使教材更加充实完整。同时,我们也欢迎更多有意愿参与教材编辑写作的同修加入進来,共同完成教材的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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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上曰:“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诽谤之木(1),所以通治道(2)而来谏者(3)。今法有诽谤妖言(4)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5)上以相约结(6)而后相谩(7),吏以为大逆(8),其有他言,而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9)之愚无知抵死(10),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11)。”(出自《史记・ 孝文本纪》)

【注释】

(1)進善之旌(音经),诽谤之木:相传尧帝时,在四通八达的路口树立旌旗和木牌,让人们在旗下提意见,在木牌上写谏言。诽谤:批评,指责。
(2)通治道:使治国的途径通畅。
(3)来谏者:使進谏的人前来。
(4)妖言:怪诞不经的言论。这里指以妖言惑众。
(5)祝诅(音阻):祈求鬼神,使降祸于所憎恨的人。
(6)相约结:一起誓盟定约。
(7)相谩(音慢):互相欺骗,向官府告发。
(8)大逆:犯上作乱,罪大恶极。
(9)细民:小民。就是一般平民百姓。
(10)抵死:犯死罪。抵:触犯。
(11)听治:追究治罪。

【语译参考】

文帝说:“古代治理天下,朝廷设有進善言的旌旗和批评朝政的木牌,使治国的途径畅通,能招来進谏的人。如今法令规定批评朝政和传播妖言的人要治罪,这就使大臣们不敢说真话,做皇帝的也无从知道自己的过失,这怎么能招来远方的贤良之士呢?应当废除这些法令。百姓中有人背后诅咒皇帝,约定互相隐瞒,后来又负约相互告发,官吏就认为这是犯上作乱,罪大恶极;如果再说些不满的话,官吏又认为是诽谤朝廷。其实,这只不过是小民们愚昧无知,以致犯了死罪,我认为很不可取。从今以后,凡是触犯这条法令的,一律不追究治罪。”

【研析】

阿谀奉承在中国官场哲学是常见现象,所以上位者是否能听到“真”言,得全看其本身素养。如果是个诚心为民、以天下苍生为念的领导者,当然忠臣敢提谏言;若是只能听奉承阿谀话的领导者,相信下位者也装聋作哑,当然谏言无法上达,国家焉能進步?故文帝觉得“诽谤妖言法”应该废除,否则无法招贤纳士,领导者无改善空间,将间接导致国家的衰败。故此诏书反映了文帝治天下的才能及仁爱的思想品格,也刻画出一个完美贤圣的封建君主形象。所以其在位期间,励精图治,政绩卓著,出现了自汉朝开国以来未有的繁荣、太平景象,成为后代皇帝的榜样,司马迁将其与周成王、康王的时代相媲美,实在并非过誉!

【延伸思考】

1.法令不周延时,就得進行修法,以符合时代潮流,请你检视一下,提出目前社会你认为需要修订的法令并说明其原因?
2.古代立“進善之旌,诽谤之木”,而当今网络盛行,透过它就可传播意见,你认为网络可达到此目的吗?
3.文帝废除了许多不法的法令,请你再找一则与同学分享。

【参考数据】

1. http://sswj.spaces.live.com/Blog/cns!1p5cvN0QZ4XBe2tX70CuA7uw!746.entry四书五经之路
2. 史记本纪(下),司马迁原著,王利器、张烈等译注,五南出版社92年12月初版
3. 史记全本新注(一),张大可注释,三秦出版社
4. 白话史记, 谢武雄译,河洛图书出版社,68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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