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课教材(高级):范宣洁行廉约(历史故事)

正见文化课教材编辑小组


【正见网2007年01月31日】

编者按:为了弘扬中国神传文化,清除邪党文化的影响,在教育领域的大法弟子用在大法中修出的正见,开始着手编写一套中国正统文化教材。因为是刚刚起步,难免有所不足,我们需要世界各地的大法弟子,尤其是教育领域的大法弟子的参与和指正。我们诚挚的希望使用这份教材的同修,能将上课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教材的优缺点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不断的修改提高,使教材更加充实完整。同时,我们也欢迎更多有意愿参与教材编辑写作的同修加入進来,共同完成教材的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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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范宣(1)年八岁,后园挑(2)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3)?”答曰:“非为痛也;但身体发肤,不敢毁伤(4),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5)遗(6)绢百匹(7),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8),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言(9)邪?”范笑而受之。(《世说新语・德行第一》)

【注释】
(1) 范宣:字子宣,晋陈留(今河南省陈留县)人。十岁时,能诵《诗》、《书》。以道德、博学闻名于世。
(2) 挑:挖。
(3) 邪(音耶):吗。
(4) 身体发肤,不敢毁伤:出自《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5) 韩豫章:韩伯,字康伯,晋长社(今河南省长葛县西)人。年幼时聪明,好学,擅长于说道理。曾任豫章太守、吏部尚书等职。
(6) 遗(音喂):赠送。
(7) 匹:计算布帛的单位,古时四丈为一匹。
(8) 载:乘坐。
(9) 言(音昆):裤子。

【语译参考】

范宣八岁时,在后园里挖菜,误伤到手指,大哭。有人问他:“痛吗?”他回答说:“我并不是为了手痛而哭;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以哭。”

范宣品行高洁,清廉俭朴,韩伯送他一百匹绢,他不接受;减为五十匹,他还是不接受;于是一再的减半,最后减到一匹,范宣还是不接受。后来韩伯和范宣一起坐车,就在车上裁下二丈绢送给范宣,说:“难道你情愿让妻子没有裤子穿吗?”范宣才笑着收下来。

【研析】

范宣在小小年纪时,即能知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道理,相当不容易。反观时下,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人以自杀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对于养育他(她)的父母而言,情何以堪?这可说是一种最不孝的举动。

范宣品行高洁,生活俭朴,韩伯想帮助他,送他一百匹绢,他不接受,韩伯只好一再减半数量,最后减到一匹,他还是不接受,范宣这种廉洁俭朴的高尚情操,令人佩服。但韩伯并未因此而放弃帮忙范宣的念头,再一次利用与范宣同车的机会,在车上裁下二丈绢送给范宣,并以难道情愿让妻子没有裤子穿为理由,劝范宣要收下,这时范宣才笑着收了下来。韩伯除了口才佳,找到了一个让范宣无法再推辞的理由外,他锲而不舍的精神,或许才是感动范宣不好再坚持的真正原因。

【延伸思考】
1、对于《孝经・开宗明义章》所提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话,你个人有什么体悟?
2、中国人是个非常好礼的民族,俗语说:礼多人不怪。对于送礼、收礼的标准,应该如何设定才适当,你有何看法?例如:看病时,你是否习惯送礼给医生或护士?对于直属长官,逢年过节,你是否也会送礼?或部属送礼给你时,你是否会收下?请分享你的经验。

【参考书目】
1、《新译世说新语》 (三民书局,1996年)
2、《【解读经典】世说新语》(中华书局,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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